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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 2020-12-22 20:24:00

① 重庆申请住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二)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三)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② 重庆公租房住满五年后的优惠政策

重庆公租房住满5年 可以成本价加利息购买自住。

一是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二是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

三是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2)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扩展阅读

重庆公租房、户籍制度、考核基尼系数三项改革透视

重庆市从制度设计、机构设置、程序审查、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五方面入手,确保公租房的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关键节点的掌控十分重要:

申请公开,建立了联通社保、税收和公积金管理等系统的信息网络,严格审核,网上公示;摇号配租,全程监督;

退出严格,对承租人实行年度收入申报核实制度,由于收入提高和自购房等原因不再符合条件的,政府强制收回。

特别是为遏制“保障房被倒卖牟利”现象,重庆市规定,公租房租客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但是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如需要转让,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房价的上涨而上涨。

“公租房永远姓‘公’。管住了公租房上市交易的闸门,没有利润可图,就能有效防止腐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说

③ 重庆主城区的公租房多久能买

重庆主城区的公租房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以申请购买。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二条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第四十三条

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第四十四条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3)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扩展阅读

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就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进行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④ 重庆的公租房能买吗

重庆的公租房在住满5年后,是可以购买的。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内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容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4)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扩展阅读: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⑤ 重庆公租房官网地址

重庆公租房官网地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包含了工作动态、新闻动态、申请指南、机构设置、项目展示、深度观察、政策法规七大栏目。其中,官网中的网上办事大厅是该网站的核心功能,对其进行如下列举:

1、公告公示

这个栏目包含了申请公租房的公告、配租房源、审核结果、摇号结果、续租公示等多方面的不同需求功能。

(5)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扩展阅读:

重庆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如果遇到一些政策上的疑问,当网站的政策信息不能帮助解决,可以通过电话的形式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3-63651390 投诉电话:023-60841520。

2、该网站提供了重庆公租房历史的记录杂质——《公租房社区之窗》,通过每期的杂质,不仅能对公租房管理与分配透明化进行了解,也对公租房每个小区的环境、文化、活动进行更详尽的了解,对个人申请心仪的小区公租房提供了有图有真相的可靠信息。

⑥ 重庆市公租房有哪些,重庆市每个区的公租房有哪些

1.渝北区: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大竹林)、空港乐园(两路空港)。

2.南岸区:城南家园(茶园)。

3.沙坪坝:美丽阳光家园(井口)、康居西城(西永)、学府悦园(陈家桥)。

4.九龙坡区:金凤佳园(金凤)、民安华福(华岩)、城西家园(西彭)

5.大渡口区:半岛逸景。

6.巴南区:樵坪人家(鱼洞)

此外,在万州、江津、合川、涪陵、黔江、永川6个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长寿、璧山两处卫星城也将在今年陆续启动2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建设。

按照规划,重庆主城区明后年还将计划在龙州湾、钓鱼嘴、悦来、空港、大学城、北碚新城、水土、御临、礼嘉、鱼嘴、鹿角、峡口、陶家、西彭、白市驿等15地开建公租房。届时,重庆主城区在外环时代的城市新拓展区(内、外环线之间)将存在21个大型公租房区。

(6)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⑦ 重庆公租房租满五年之后可以买断吗

重庆公租房租满五年之后不可以买断,在公租房到期之前的3个月应及时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居住。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扩展阅读: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租、出借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六)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⑧ 重庆市公租房租满5年能买吗

不能。《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不能购买!

1、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近几年来,国家核心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

2、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4、公共租赁房不满五年规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另外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8)重庆公共租赁住房扩展阅读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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