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
A.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怎么处决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党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所在党组织应给予啥处分
党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所在党组织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2)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C. 对被依法逮捕的党员,党组织应该怎么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分析点评】
对依法逮捕的党员,是否要中止其党员权利,过去曾是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疑惑。而今,这种疑惑在制度层面有了明确的回答。今年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三十一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江苏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王海艳告诉记者,2009年开始,由江苏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苏州等地纪委积极探索在不具备作出党纪处分条件的情况下,对被依法逮捕的党员及时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的组织处理措施,重点解决中止什么权利、谁来中止权利、如何中止和恢复权利等问题,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
关于中止被依法逮捕党员权利的条件、程序等问题,王海艳表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中止党员权利的前提必须是党员已经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且尚不具备及时作出党纪处分的条件。中止权利的内容为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中止党员权利的管理权限,与党纪案件的立案决定权基本一致,并与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相适应。
至于什么情况下恢复党员被中止的权利,王海艳认为,必须是党组织根据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结论和《党纪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审查认为应给予该党员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之外的其他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或者是不构成违纪不予处分的情况。
具体到本案,王海艳分析说,吴某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市纪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中止了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后因司法机关判决吴某无罪,市纪委经审查后认为其不构成违纪,及时恢复了他的党员权利,这符合《党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具备作出党纪处分的条件,党组织要及时对被依法逮捕党员的违纪行为作出党纪处理。
“党员一旦涉嫌严重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其人身自由即被依法限制,事实上已经无法正常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失去了行使部分党员权利的客观条件。”专家表示,中止被依法逮捕党员的权利,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体现,有助于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D.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被管理权限()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依法逮捕,即开除党籍,解除党内一切职务,取消党员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