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性公共事务
1. 女生适合学习的专业有什么
女生适合报考哪些专业?还不知道的同学今天高顿ACCA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理科女生适合选择的专业,供参考!
理科女生热门专业有哪些
管理类适合理科女生的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外交学、教育学类、职业技术教育类、地矿类、仪器仪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信息类(工科)、水利类、测绘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工科)、航空航天类、农学类、医学类、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学、酒店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等。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学员众多、学员规模发展迅速的专业会计师组织。
ACCA自1988年进入中国以来,经历近30年快速发展,目前在国内学员和会员人数已分别超过10万人和8000人(不包括香港),并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沈阳、青岛、武汉、长沙、香港以及澳门设有共11个办事处,ACCA总部位于110 Queen Street,Glasgow,United Kingdom。
在英国,立法许可ACCA会员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的工作。ACCA会员资格得到欧盟立法以及许多国家公司法的承认。ACCA在欧洲会计专家协会(FEE)、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加勒比特许会计师协会(ICAC)等会计组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国际上,ACCA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创始成员,也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成员。
会计ACCA方向就是一个非常热门的专业。还不清楚自己适不适合学习ACCA?ACCA学前评估,测一测了解自己是否适合学习ACCA,自提,戳:学前评估
会计专业ACCA,简单来讲,就是专业培养ACCA对口方向的人才。
会计学ACCA方向是全日制方向班,方向班隶属于学校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学制四年。大一入学即组班,全日制正常上课。
是大学本科教育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的一种创新教育模式,通过把ACCA课程
大纲嵌入财会专业本科教学中,
学生不仅能学习本科教育的基础知识,还可以学习国外最先进的财会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读会计学ACCA方向班的学生,
毕业时不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还能同时考取全球认可的ACCA资格证书。
一般来说,ACCA方向班由学校官方举办,并针对全校各专业新生统一招生、学籍转换及管理,独立成班、全日制正常行课,并采用量身定制的培养方案。
ACCA课程将被嵌入到会计学专业课程中,纳入必修课的范畴,并实行学分制,学生只要通过各科目期末考试,即可获得相应学分,顺利毕业。
理科女生适合的服务型专业
社会工作、国际事务、教育学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类、仪器仪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信息类(工科)、水利类、测绘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工科)、航空航天类、武器类、农学类、医学类、雷电防护、农学、医学、护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公共管理类、护理学、助产等。
理科女生艺术型专业
农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类)、园艺教育(职业教育类)、食品工艺(职业教育类)纺织工艺(职业教育类)、染整工艺(职业教育类)、化工工艺(职业教育类)、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汉语言文学类、外语类、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景观设计、动漫设计、工业设计、商业美术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园林、园艺、城市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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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共产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如何处理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酒驾应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如果是共产党员,在处以交通法相关规定后还应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以党内惩罚,根据条例第四章以下条例:
1.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 第三十条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3. 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2)管制性公共事务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 辅助岗位是什么个意思啊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在招聘用人时,用工单位可以经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为其服务,称做为劳务派遣员工。
与正式员工没什么大的区别,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辅助岗位定向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与建设银行签订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
岗位是一个词语,读音为gǎng wèi,其本指军警守位的地方,由于语义变化有时也泛指职位。岗位跟职位还是有明显不同的:首先,按照“职位”的定义,职位是组织重要的构成部分,泛指一个阶层(类),面更宽泛,而岗位则具体得多。职位是按规定担任的工作或为实现某一目的而从事的明确的工作行为,由一组主要职责相似的岗位所组成。
职位是随组织结构定的,而岗位是随事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事设岗。 岗位是组织要求个体完成的一项或多项责任以及为此赋予个体的权力的总和。一份职位一般是将某些任务、职责和责任组为一体;而一个岗位则是指由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注意:企事业单位招收残疾人也应明确其岗位职责,使其有明确目标。切记,既不可由于其特殊情况忽略其岗位职责,使其工作毫无归属感和定位;也不能不考虑其特殊情况而乱定岗位职责,使其承担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
岗位与人对应,通常只能由一个人担任,一个或若干个岗位的共性体现就是职位,语义拓展则代表职务,即职位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岗位组成。比如:制造型企业的生产部门的操作员是一个职位,这个职位由很多岗位的员工担任。如果具体到某个工序的,即是岗位了,比如钻孔操作员,操作员的职位可能由钻孔操作员、层压操作员、丝印操作员等岗位组成。
4. 认为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掌好舵而不是划桨的组织理论是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所实施的有关共用资源的政策制定、执行、监管行为的失范以及作为社会公共资源消费者身份所实施的消费行为失范,是理念偏差、利益驱使、机会存在和监管不力四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无论何种失范行为,都将对共用资源造成负面影响,成为共用资源管理的阻碍,而如何规制共用资源管理中的政府失范行为,则是两型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只有切实转变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消费观念与发展理念,强化政府行为监督与控制,创新有利于共用资源管理的机制,才能充分地发挥政府在共用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有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关键词:共用资源,政府失范行为,规制,两型社会
一、引言
2007年以来,中央频繁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各省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建设“两型”社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07年12月,长株潭正式获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这不仅是湖南省富民强省的重大历史机遇,也是改善资源环境、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契机。所谓 “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它是指通过采取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和保障,而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1],因此保护和节约共用资源被凸显出来。共用资源(Common-Pool Resources, CPR)是指一个自然或人造的资源系统,这个系统大得足以使排斥因使用资源而获取收益的潜在受益者的成本很高(但并非不可能排除)。[2]它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如跨区域的地下水资源、近海渔场公共牧场等资源与环境大多属于这类。在CPR的使用中存在时间独立外部性(又称静态外部性)和时间依赖外部性(又称动态外部性),个体为了增加其回报而尽可能地使用共用资源,其行为最终会导致CPR中个体理性和集体不理性之间的冲突,进而形成了CPR困境。这对两型社会建设所提倡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这一实质要求提出了重大的挑战。因此,解决CPR困境是两型社会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
解决CPR困境的大量理论和实验研究,归结起来可分为三种:一是以政府为主导,对共用资源实行制度化管理;二是通过产权制度将其私有化;三是借助自治组织。即通过政府、市场和非政府组织(NGO)三大主体来解决CPR困境。在共用资源管理中,相对于市场和NGO,政府指导、组织、管理着其他发展主体公共资源的相关活动,居于主导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但在解决CPR困境时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本身的失范行为也会对共用资源的管理构成严重的阻碍。因此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系统分析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失范行为的表现和原因,提出规制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失范行为的相关策略,从而更充分地发挥政府在共用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进两型社会的建设。
二、共用资源管理中的政府失范行为表现
共用资源管理关键在于政府,政府行为失范应该是共用资源管理的最大危害和障碍。本文所讨论的政府行为是从共用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界定的,即政府在组织和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对共用资源管理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的总和。政府行为是政府制度或政府体制与政府官员之间交互作用的表现,因此政府行为失范主要取决于政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不合理以及政府官员素质的较低等因素。[3]政府行为并非绝对无误,也不一定有效,政府行为的失范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所谓政府失范行为,指的是政府由于执政理念的偏差、自身利益的膨胀、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弊端和监管不力等原因而导致的失误、不当或违法的行为,对共用资源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的总和。
(一) 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角色下的管理行为失范
政府以政策为主要手段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其运行机制应包括: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政府的行政行为实际上就是政府不断的制定决策、执行决策和监督其运行的过程。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其失范行为可分为决策行为、执行行为与监管行为的失范。
1.政府决策行为的失范。(1)制定政策行为,即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带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它属于行政法理论中的“抽象行政行为”范畴。[4] 由于公共决策体制的缺陷、信息不完全、政策执行障碍、政府政治偏好等因素,政府有时难以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或者制定的公共政策并未代表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而政府制定政策行为的失范,指的就是政府所制定的政策不利于共用资源节约和保护的情形:一般表现在与国家宪法和法律、与上一级政府的政策相抵触、相冲突;政策本身不绿色,与公共资源节约和保护目标模式背道而驰;对公共资源节约行为缺乏激励政策;政策间缺乏协调性等方面。由于政府制定政策行为具有抽象行政行为的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的特征,因此政府制定政策行为失范给公共资源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当深远。(2)具体决策行为,即政府在行使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就某一具体社会事项做出的具有针对性的决策行为。不同于政府制定政策的行为,政府具体决策行为属于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决策对象的特定性和具体化是其突出特点。[4]政府某一决策的成功或失败往往对共用资源起着决定作用,如果政府在决策时未充分考虑到其对公共资源的影响,可能会给资源、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负面效应。我国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全国大炼钢铁,森林资源遭受巨大的破坏,时至今日,许多地方出现的水土流失、气候干旱仍在贻害后人。
2.政府执行政策行为的失范。政府执行政策的能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政府本是政策执行的主体之一,但受计划经济时代传统公共政策执行体制的影响,NGO和公民基本被排斥在执行体制之外,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成为决策执行的唯一主体,这就促使了政策执行的私利化,不利于共用资源的管理。随着公共决策执行体制改革,执行主体逐渐多元化,但随之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首先,由于决策和执行职能交叉,决策者往往缺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缺乏共用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观念,所以政府政策执行中,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不公的行为比比皆是。其次,由于执行主体多元化,使得公共资源配置演变成对公共资源的争夺,对共用资源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些政府组织,不能严格地执行政策,当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相冲突时,采取各种办法,使政策改变执行、难以执行或者不执行、敷衍执行;当有利于本地区、本部门时则对政策加以放大,充分发挥,大力执行,也不顾公共资源客观环境和现实情况,强制执行,机械执行。政府公共政策执行行为的失范,使政策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3.政府监管行为的失范。在监管共用资源的使用过程中,政府不作为或作为不及时都可能导致政府监督行为的失范,重点表现在政府对公共资源使用和浪费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而使政府本身、企业和公众所实施的资源不节约、环境不友好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止和纠正。我国现行的多项政策和法律,都少有将政府行为直接作为调整对象,对与公共资源相关的政府失范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控制和约束机制。我国共用资源管理中的一个普遍问题是资源紧缺的同时浪费又比较严重,资源开发和使用环节的浪费都比较突出。以矿产为例,对私营企业浪费共用资源的行为,政府并没有承当起很好的监管和约束职责。如湖南省郴州市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私营企业主极其粗放的开发方式令人极为震撼。[5]接连不断的煤矿安全事故,也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不作为或不尽职。
(二) 政府在社会公共资源消费者角色下的消费行为失范
亚当·斯密曾说:“地大物博的国家,固然不会因私人奢侈妄为而贫穷,但政府的奢侈妄为,却有时可能把它弄得贫穷。” [6]政府作为社会主体之一,不仅履行着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职能,同时还扮演着社会资源消费者的重要角色。政府本身也是公共资源的一大消费者(如政府采购),政府消费行为失范最突出的表现,莫过于使用共用资源的低效益所体现出来的政府采购低成效和行政费用不断增长。[4]而政府采购行为的不绿色不节约,本身就会对环境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或浪费,当前在政府机构自身运行中,资源效率也是相当低下的,资源浪费现象非常严重,例如一顿“公饭”吃掉一个农民一年的收入、一辆“公车”一年耗费20万元、一项“检查评比”活动耗资上百万元等等。政府对共用资源的消费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引导着企业和公众的消费行为,政府在社会公共资源消费者角色下的消费行为失范对企业和公众产生了严重的误导作用。如果在政府失范消费行为的误导下,全社会形成一股难以遏制的失范行为的合力,无疑会对优化公共资源的管理构成严重的阻碍。
三、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行为失范的原因分析
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失范行为的形成应该是理念偏差、利益驱使、机会存在和监管不力四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理念偏差和利益驱使属于内在因素,而机会存在和监管不力属于外在因素。
(一) 内因分析:理念偏差和利益驱使
1. 政府层面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资源保护意识的缺乏。公地悲剧的产生来源于人们对公共资源重要性的无知,公共资源问题产生的最终根源是人的思想观念。对公共资源产生影响的人类社会的基本观念,主要包括发展观、伦理道德观、价值观和消费观等等。[7]这些观念直接影响和支配着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主体的行为。其中,政治领域的科学发展观未得到真正落实,是导致政府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为失范的主要原因。[3]一直以来,人们所固守的“公共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必然限制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考虑资源环境的管制监督为时过早”等传统观念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为,是极其不科学的庸俗发展观的体现。“两型社会”建设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富民强国的重大决策,但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价值观尚未完全内化到政府执政理念和执政纲要中。另外,政府公务人员公共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淡漠,则是造成政府整体消费行为失范的主要原因。
2. 政府利益的扩张和寻租行为的滋长。政府行为之所以失范,还在于政府自身不当利益的扩张和腐败行为的滋长。一方面,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也有其自身利益。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集中反映和体现整个社会的利益追求,并凭借公共权力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历史和现实证明,政府除了追求公共利益以外,还有其自身的利益,这是由政府的双重身份决定的。政府成员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和操作者的特殊身份,使他们有条件为谋取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而不惜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当政府自身利益与包括共用资源保护在内的公共利益内容相悖或者冲突时,政府就可能为谋求其自身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公共利益,政府失范行为由此产生。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国家的代理人,其具体的管理行为也是由具有自利倾向的政府官员(代理人)来实施的。因此,在治理过程中,寻租行为往往难以避免。政府中各成员为追求自身利益而对公共资源实施的不利行为,其总和也会构成政府行为的失范。
(二) 外因分析:机会存在和监管不力
1. 体制机制的弊端或缺失。资源环境领域里存在的问题更多是体制上的问题,是政策的不完善。现存的体制机制的弊端或缺失为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行为失范提供了大量的机会。这种体制机制主要包括:政府决策机制、对政府公务人员的政绩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资源节约考核奖惩制度、共用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补偿机制。这些制度的缺失以及本身所存在的漏洞使制度的导向作用难以体现或以一种负面的形式体现出来,同时也不能有效地控制和约束政府自身利益的膨胀,从而间接导致了共用资源管理中的政府失范行为。例如,政府在制定一些开发政策时,未将公共资源和环境保护纳入政策的视野之中;项目评估时未将社会成本、公共资源成本、环境成本等算入其中;在经济开发过程中,采取的部分补贴政策或短期政策,客观上助长了共用资源的浪费行为,降低了投资主体对共用资源节约和保护的积极性。
2. 对政府行为的监管不力。政府调控和干预公共资源管理的权力和行为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就极有可能产生政府失范行为。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8]行政监督体制不完善使公共资源管理中的政府行为缺乏经常有效的监督,这不仅不利于遏制政府失范行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政府失范行为。总体来看,目前我国针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体制已初具规模,但还是存在一定的弊端或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监督权受制于决策权。监督主体缺乏应有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既不相对独立于社会权力也不相对独立于统治权力,其是否参与以及参与的程度如何都取决于决策者,因而难以正常履行监督职能;二是由于监督主体多元,监督范围不明、责任不清,各种监督机构分工不合理,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致使滥用共用资源的现象屡见不鲜;三是监督因相关法规不完备而弹性很大,一方面缺乏明确的监督目标,难以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政府的失范行为,另一方面,有些监督制度由于没有配套措施亦或缺乏具体实施细则而难以操作,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四是监督力量不强,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人员占公务人员的比重太低,同时现有法律又未赋予监察人员独立的监督权力,这往往造成缺乏监督与监督无力状况并存的现象。[9]正是由于我国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体制存在上述的缺陷和弊端,才使我们对政府失范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控制,既无法防患于未然,也不能及时有效地矫正失范行为,遏制失范现象的滋生与蔓延。
四、完善共用资源管理中规制政府行为的对策与建议
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行为失范既损害了政府形象,又容易扭曲共用资源的配置,在政治上则有可能导致政治腐败。只有不断调整和规范政府行为才能真正节约和保护共用资源,才能保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 切实转变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消费观念和发展理念
共用资源问题的解决,首要的是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把解放思想全面落实到各项管理方案和措施上,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管理共用资源,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资源保护和节约的思想观念。这种思想观念主要表现在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消费观念和发展理念上。
1. 确立有利于公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观念。确立有利于公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观念是节约和保护共用资源最有效和最根本的途径。消费观念决定和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模式和消费行为,政府本身及其公务人员的消费观念不仅决定了他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而且对企业、公民和NGO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消费实质上就是资源不断被消耗掉的过程,尤其是公共资源和环境资源。大众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对共用资源的节约和保护,进而对“ 两型社会”的建设将产生重要影响。政府应加强可持续消费观念的宣传和引导,积极提倡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一方面,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推行“生态标志”,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引导公众抵制不利于公共资源的商品消费,支持共用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另一方面,提倡适度消费,反对过度消费,引导公众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行为等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10]
2. 转变发展观念,进一步发展经济。传统的发展观念认为经济发展与共用资源存在着严格的负相关,即认为经济发展与共用资源呈冲突关系。而根据公共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所存在的倒U形库兹涅茨曲线可知共用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应该是“先冲突,后协调”的关系。[11]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行为失范是伴随着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而遇到的问题,而发展中的问题是要通过进一步发展来解决。因此,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变“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又好又快”地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应该是解决共用资源问题最现实的途径。公共资源是否节约不是看经济发展消耗了多少资源,而是看单位公共资源提供了多少有价值的产出。对于共用资源管理来讲,发展仍然是硬道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人们发现的资源替代品越多,人们使用资源的选择空间越大,就越有利于共用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另一方面,根据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会不断提高对公共资源环境的需求,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就越有利于共用资源节约和保护政策的制定。
(二) 强化对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行为的监督与控制
政府行为是否有利于共用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必须以有效的监督为保障。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行为失范属于行政权力运作的负效应,必须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克服。一方面,要真正做到分权,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执罚权与执收权相分离,审批权与复查权相分离的运行机制,促使权力运行分散化;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合理的权力制衡、监督制约机制并使之刚性化。这种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自律机制和他律机制,自律机制即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本身所具备的防范措施与制度,这主要包括利益协调机制、行政责任机制、和行政伦理机制。[12]他律机制即规制政府在共用资源管理中的行为的其他监督制约力量,主要包括立法监督和司法监督等行政权力之外的国家权力的监督、政党政治权力的监督、舆论媒体监督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等多种形式。他律机制在规制政府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中带有根本性质。建立和完善有关共用资源的监管制度,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种力量的督促作用,对政府的决策管理以及消费行为是否“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等均做监督,及时纠正政府在共用资源管理中的失范行为。权力制约刚性化,就是在找准现有监督机制的缺陷和漏洞,抓住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失范行为主要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整和充实权力制约的规定,并适时将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规定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依法监督制约权力的机制和体系,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有效约束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有关共用资源的管理行为和消费行为。[13]形成有利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监督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公众、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的监督体系。
(三) 创新和完善有利于共用资源管理的机制
共用资源的管理必须靠制度来保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也必须靠制度来保证。共用资源管理中政府行为失范是由于我国公共资源相关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行为主体使用资源过程中产生了机会主义倾向、消费理念对“节约”传统的偏离及市场价格机制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因此,规制共用资源管理中的政府行为重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减少造成政府失范行为的制度原因。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具体的体制机制中,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共用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体制机制,为政府行为规范化提供动力和外部保障。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型”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使地方政府不仅重视经济增长指标,而且重视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同人文、资源、环境和社会指标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减少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二是要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逐步完善促进公共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共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三是应进一步完善合理的政府决策机制,抓紧制定推出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补偿机制,调整资源税、排污费等税费政策;四是加快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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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刑警主要是做什么的跟警察什么区别
刑警的主要做侦查破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做刑事内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容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
刑警和警察的区别:
1.种类不同:刑警是警察的一种警种,警察是对所有警种的总称。警察分为治安警察、武装警察(武警)、司法警察(法警)三大体系。
2.工作职责不同,警察是国家公务员,主要职责为执法、维持公共安全,保护性命及保障财产。刑警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等犯罪案件。
3.身份不同,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公安机关的一种。
6. 民警与刑警有区别吗
区别:
一、概念不同:刑警是一种警种;民警是所有警察的统称
二、工作范围不同:刑警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民警除了刑事案件,还有其他治安、铁路管理、森林消防等工作
三、分属机关不同:刑警分属于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地、市、州公安局,县、市、区、旗公安局4级公安机关,民警受同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1、民警是人民警察的简称,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所有的中国警察不分警种、地域,都可以称为民警。
2、刑警是刑事警察的简称,主要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如、杀人、抢劫、诈骗案件都属于刑警的侦破工作
刑警还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部分地方有专门的经侦部门);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
(6)管制性公共事务扩展阅读
中国警察警种分类及详细介绍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
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
交通警察
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交通警察是警察的一个警种。其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简称"交警"。
特种警察
是警方的一个担负某些特殊任务的警种,特警是警察中的特种精英。专门负责各种特别的危险任务:例如:拯救人质、围攻恐怖分子或有强大火力武器的匪徒等等。
中国公安特警
指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的特警队伍,队伍编制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职能与武装警察有所重叠,如:反恐、排爆、反劫持;其他职能:协助其他警种(刑警、交警等)执行设卡盘查车辆、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等任务。
中国香港特警
香港的第一支特警队是1973年成立的神枪手队(Sharpshooter's Team),也就是飞虎队的前身。 1978年一队由SAS教官组成的顾问团改变了神枪手队的训练, 并加强战术训练, 使战力大大提高, 而神枪手队亦于当年改名为特别任务连(Special Duties Unit, SDU)。
铁路民警
简称铁警。铁路警察是在国家铁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和指挥下,执行国家铁路运输管理法规的警察种类。铁路警察是在火车站或者铁路运输线上打击犯罪活动的警察种类。
巡逻警察
为市民的"保护神",因为他们总是在市民的身边,能给人更多的安全感。巡逻警察负责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在指定地方巡逻,执行法律法规,进行交通管制、疏散人群,预防犯罪和逮捕违规者,负责劝解、制止、查处发生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治安纠纷。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
总部成立于1982年6月。武警部队是中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武警部队由内卫部队和警种部队组成,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列入武警序列。国家赋予武警部队的根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外事警察
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这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负责接待外事任务,外事翻译等。
武装森林警察
部队始建于1948年,1988年1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式批准森林警察部队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全部实行现役制。
中国海警
全称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CHINA COAST GUARD),隶属于公安部边防局。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