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绿地
㈠ 关于破坏绿化带的法律条文
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回
第二十六条有答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七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1)关于公共绿地扩展阅读: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㈡ 什么是公共绿地,包含哪些部分呢
公共绿抄地【public
green
space】是满足规袭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公共绿地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滨水绿地等,防护绿地包括工业区防护绿地、市政设施两侧防护绿地、铁路两侧防护绿地等。
具体的可以是广场,公园,小游园,宾河绿化带,道路绿篱,基础栽植等等!
㈢ 公共绿地包括哪几个部分
公共绿地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滨水绿地等,防护绿地包括工业区防护绿地、市政设施两侧防护绿地、铁路两侧防护绿地等。
具体的可以是广场,公园,小游园,宾河绿化带,道路绿篱,基础栽植等等!
㈣ 在城市绿地分类中,把“公共绿地”改为“公园绿地”的原因和意义
看了你的问题,才知道有这个改变。也没去验证,先回答吧。
公共绿地的字面意思容易引发岐义吧。比如,道路绿地属于公共的,公共建筑附属绿地,都不是公共绿地,而原公共绿地所指的意思用公园绿地表达更为贴切。
㈤ 公园绿地与公共绿地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将公共绿地改为公园绿地
它是城市来建设用地、城市源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公园绿地,并非公园和绿地的叠加,而是对具有公园作用的所有绿地的统称,即公园性质的绿地,公园绿地分5大类11小类。 即综合公园 ,含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含有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他专类公园;另外还有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 公共绿地 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㈥ 如何定义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指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类公园、陵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街头绿地和河滨绿地。
㈦ 侵占公共绿地有哪些相关法规可以制约
1、《物权法》,公共绿地属于业主的,业委会代表业主到法院起诉他,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市容管理条例,举报城管来处理
㈧ 请问现代公共绿地的典型代表有哪些
现代公共绿地的典型代表,有:
公路两旁的绿化带,
漫无边际的大草原,
公园里的草坪。
㈨ 城市公共绿地的功能是什么(6种)
1、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能提高空气的含氧量。
2、植物的根部吸收水分,通过叶片蒸发到空气中,可以提高空气的湿度。
3、某些植物能够吸收工厂排放的有害气体,从而降低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
4、某些植物能够分泌杀菌物质,有助于降低空气的含菌量。
5、植物枝叶可以滞留、过滤空气中的尘粒,起着净化空气的作用。
6、植物吸收一部分太阳辐射热和通过浓荫的覆盖降低地面的热辐射,造成局部地区的温度较低,而周围地区温度较高,这样便会因温差而形成空气对流,可以改善小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