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A. 国家对十吨以下锅炉的用煤单位有什么规定
各地区的规定不一样。
最少1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才允许使用。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需要20吨以上才允许使用,到2017年北京取消所有燃煤锅炉,到2017年,天津市、河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要35吨以上的锅炉才允许使用。
2014年11月6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规划的总体目标为,2014年淘汰小锅炉5万台,2014-2015年淘汰20万蒸吨落后锅炉;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京津冀是控排的重点区域。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北京市建成区取消所有燃煤锅炉;到2017年,天津市、河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江苏省将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江苏省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江苏省将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全省燃煤锅炉现状如何?
□以中小型锅炉为主,布局分散,治理和监管难度大
在江苏省环保厅大气办,记者看到这样一组数据:2012年,全省用煤量约2.78亿吨(实物量),其中锅炉用煤量约2.31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的83%。锅炉用煤量中,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1.64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59%;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0.67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24%。
“目前,江苏省在用锅炉总计约2.57万台,呈现以中小型锅炉为主、布局分散的特点。”江苏省环保厅大气办副主任单阳告诉记者,锅炉燃烧是江苏省煤炭消费的主要途径,是煤烟型污染的主要来源,燃煤锅炉总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而且,布局分散,以中小型锅炉为主,治理和监管难度大。
单阳介绍说,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3次提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已达国际先进水平。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总量大,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偏低,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大于电力行业排放量,减排空间较大,但要实现大幅度提标改造,经济技术可行性差,是整治的难点。
■怎样进行整治?
□分阶段分区域明确目标
江苏省如何分阶段、分区域进行整治?在《方案》中记者注意到,江苏省将分2013~2014年、2015年和2016~2017年3个时间节点,按不同区域明确整治目标。
到2014年年底前,各地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全省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到2015年年底前,沿江8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70%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到2016年年底前,沿江8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和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到2017年年底前,苏北5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整治目标完成后,全省预计将分别削减二氧化硫55.7万吨、氮氧化物26万吨、烟尘40万吨,削减比例分别为77%、64%和81%。”单阳告诉记者。
■怎样保质保量实现目标?
□严格环保准入,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面对全省燃煤锅炉的现状,如何保质保量完成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
优化能源结构、严格环保准入、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集中供热和开展锅炉烟气排放提标改造为落实总体目标的有效抓手。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燃料结构清洁化。大力推行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努力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进生物质能源使用。鼓励生物质收集、加工、使用,规范生物质能源贮运、生产制造、燃料使用等各环节。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
严格环保准入,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锅炉项目建设。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烧高污染燃料项目,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新建锅炉应严格执行排放限值和排放减量控制要求。新建锅炉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两倍削减量替代。
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2014年12月31日前要予以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推进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实施热电综合整治。控制燃煤热电厂数量,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至少整合淘汰1~2家。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燃煤机组压缩1/3以上。实施集中供热、改燃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取代分散、小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供热。
开展锅炉烟气排放提标改造。积极推广高效层燃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锅炉等新型环保锅炉;对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B. 成都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仍有多少台燃煤锅炉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中国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C.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居民燃煤吗
还是别燃煤了,燃煤对空气污染影响很大的,现在采暖我们都用的是五度新风系统,不仅可以净化空气还可以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很健康,也很舒适!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D. 工地废旧板材是不是高污染燃料
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美国 。,,进口 普卫欣希望能帮到你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将阜城建成区内的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含三区经济开发区),市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据了解,高污染燃料包括以下非车用的燃料或物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型煤、煤泥、燃料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燃料(树木、板材、纸板、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火电厂锅炉除外)。禁燃区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应当在《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颍淮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的期限内,更换为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或改用城市集中供热或热水,逾期未更换或改用的,不得继续使用。更换成清洁能源的锅炉要满足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要求。记得去污染的地方要戴上口罩,JD
E. 城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什么意义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F.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留下多少"小尾巴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部分,第一节就是“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其中明确提到,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怎么觉得这条利好核工业呢,不解释。)
重申国家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鼓励煤矿企业等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对煤层气进行开采利用,对煤歼石进行综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单位存放煤炭、煤歼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确定“黑名单” 划分禁燃区
大气污染防治也有了“特区”。新“大气法”提出了禁燃区概念,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并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燃区真是看起来很美呐,其实能见派更想知道的是,划分禁燃区的标准是什么?俺家小区能划进去么?)
三令五申又来一发
此外,新“大气法”还明确规定,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以及,要求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鼓励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还有,一直在提倡,但是一直有困难的“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天#猫美国进口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
G. 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怎么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H. 北京未来会禁燃煤炭吗
近日,从环保部官网了解到,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环保部近日印发专《高污染燃料目属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指出,其中所指的燃料是根据产品品质、燃用方式、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的需要强化管理的燃料,仅适用于禁燃区的管理,不作为禁燃区外燃料的禁燃管理依据。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是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责任主体。城市人民政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城市区域内划定禁燃区,因地制宜选择目录中的燃料组合,做到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I.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后 锅炉房怎么办
进行拆除改造,太大的暂时没法动,中小型的会拆除或者改造成电锅炉房或者燃气锅炉房等等——磁力通。
J. 至2017年7月,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有多少台燃煤锅炉
大家都各奔东西了.
一张张素不相识的脸,但是微笑是那样甜美,一个个从未接触过的人,但是心灵是那样美好.每个人都是那般友好,每个人都是那般热情,每个人都是那般善良. 爱,使我们心灵相通;爱,使世界不再孤单.让你我伸出温暖之手,让世界充满爱.
一把断尺
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有一种隔阂,但是有些人互相关爱,让他们更加亲近、和谐、还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事……
那天,要数学考试.离考试还有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