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专家局
⑴ 公共安全专家局
公共安全专家局其实就是公安局,是一种戏谑的称谓而已,和国家安全局并不是一会事,更不会类似FBI的。
⑵ 为什么把“公安局”叫做“公共安全专家局”啊让人好寒心啊。
建国时就规定了公安局的全称是:公共安全局呀!?改名了?
呵呵,是不是专家,得由小偷来评价了.
⑶ 公共安全专家局什么意思啊
就是公|安|局。。因为某些原因,有敏感词过滤,所以就叫公共安全专家局。。
不信你上猫扑,你打公|安|局,直接帮你转换成公共安全专家局
⑷ 公共安全专家局
没有这个部门哦。
⑸ 公共安全专家局的简介
公共安全专家局的简称是公安局。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
现在我国的“公安”是五大警察系统中的一个,“公安局”就是公安机关中的一种,包括直辖市公安局(厅局)、市公安局(处局)、县公安局(科局)等。公安系统又包括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经济侦查、交通管理等警种。
⑹ 为什么现在的记者把公安局叫做公共安全专家局
这个记者水平有问题——如果正式发稿这么说的话。公安局就是公安局,虽然其意思含有“公共安全局”的意思,但法律上就是叫公安局。
⑺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哪个部门规定
《护照法》确立了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签发普通护照的法律主体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共安全专家部或者公共安全专家部授权的地方公共安全专家机关颁发。”鉴于目前普通护照均是以公共安全专家部出入境管理局名义签发,考虑到现行的出入境管理体制,《护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专家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共安全专家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go-vern-ment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同时,《护照法》第五条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go-vern-ment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上述条款首次确立了公共安全专家部出入境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go-vern-ment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签发普通护照的法律地位,为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依据。
⑻ “公共安全专家局”是什么单位为什么要这样称呼
“公共安全专家局”是公安局的简称。相当于国外的警察局。。
话说,某党在建国以前,为了从名称上与其他政权(也称“伪政权”)的警察机关有所区别,于是设立了这个单位,建国后一直沿用至今。1995年《人民警察法》颁布,正式从法律上确认“警察”这个名称,但仍然使用“公共安全专家局”简称“公安局”这个名称,而未启用警察局的名称
⑼ 公共安全专家局的工作职责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内护社会治容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