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宣传栏
⑴ 怎样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有序发生,社会各项事业才能纳入法治轨道。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普法教育真正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之中和其他工作一并落实,一并考核。
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首先要明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委、政府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而且是政府编制内的常设机构,不是市司法局的内设股室。依法治理办公室拥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和权限。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保障作用。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六五”普法要在考核评估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考核机制。由依法治理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对考核取得优秀等级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按照任命权限,由任命机关组织,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对经两次补考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激励和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立个人学法档案制度。将个人年度学法考试、考试结果列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强化队伍、抓好落实。做好普法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一是要配齐、配强一支专职普法青年队伍。这支队伍主要来源于全市乡镇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和村级干部,这些人应当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普法的工作人员;二是组建一支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教学和法律工作为主体的普法讲师团。三是建立一支由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部和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的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和组织三支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以骨干普法带全民学法。
抓好重点、紧贴实际。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已经形成制度,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已成为全体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六五”普法在重点对象上,应由公职人员向村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和刑 满释放人员方面转移,在普法内容上,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普及依法行使权益,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在普法形式上,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发放法制学习资料,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法律交给广大公民、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
落实经费、保障运行。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问题至关重要。普法经费要按上级的精神列入每年市财政预算,专项划拨,专项专用,切实落实到位。不要把普法专项经费与司法局办公经费混在一起,普法专项经费是用于全市普法工作,是全体普法对象的经费;司法局的办公经费是司法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两项经费有严格的区别。司法局工作人员不多,所拨付的办公经费也相应有限。更不能把普法经费名义上列入财政预算,敷衍上级检查,而实际并未真正拨付。没有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转。
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继续运用宣传车,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创办法制宣传栏,悬挂法制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政府内刊,信息网站等传媒,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休闲公园,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繁华地段,设置法制宣传栏或者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使全体公民出门见法,抬头见法,时时刻刻把法律装在心中。
8
法治实践、普治结合。普法教育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重点、治难点、重实效。以“法治县(市区)”建设为平台,加大三个创建活动的力度。一是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二是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三是以依法办事为重点的“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⑵ 以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怎么开展公益活动 ,有哪些活动
结合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标准,分类指导,规范推进,全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全区今年每一进要建设1-2个示范点,并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推进机关干部学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2次。
2、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依托党员干部培训中心和干部党员在线学习平台等阵地,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课程建设,开发精品课程和案例,加大课时投入。
3、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与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相结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4、认真落实“4?27”公务员学法日制度。为每个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运用学习论坛、法制讲座、文化沙龙等开展机关“读书学法”活动。
5、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栏目和网站建设,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扩大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的影响力。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
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等骨干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基层法治促进员、“大学生村官”、“农村文化示范户”、基层志愿者队伍等人员优势,有步骤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每个涉农街道(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一个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和一个法律图书室(柜)。建立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的“六有”农村法制学校,经常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被确定为示范点的村需建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3、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结合农民群众需求,经常性组织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等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下乡,基层文艺单位每年要创作、排练、演出一批法治节目。
4、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创建工作程序,提升创建水平。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顾问审核、村务法律体检等制度。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
1、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区的人力资源,发挥基层法治促进员、法制宣传志愿者作用,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2、加强社区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培(轮)训、法制讲座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训。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3、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制学校和一个法律图书室(柜)。被确定为示范点的社区需建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注重发挥社区报刊网站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4、结合社区群众需求,通过现场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图版和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经常性组织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5、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创建质量,提升创建水平。深入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
1、结合《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大力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加强法制教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的有机结合,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规范中小学法制教育教材,保证课时。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与教师育人职责考评机制相结合。
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和机制建设,把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有计划地培养专兼职结合的法制教师队伍,不断完善学生德育导师制、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开展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工作制度。
4、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学法用法活动。以“法在心中”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六五”普法校园行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法治实践教学活动。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
1、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制培训、考试(考核)纳入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教育、考核。
2、加强企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探索建立企业职工法律学校。充分借助“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平台,发挥企业服务经理人作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
3、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结合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通过广播、宣传栏、电视、报刊、录像、网络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职工群众手中。
4、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建设,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5、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类用工单位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餐饮、家政等服务业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开展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
1、加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2、公园、市场、车站、渡口、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开展宣传活动。依法治国主题活动启动,活动共分辅导学习、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征文大赛(典型案例征集)四个部分开展.
⑶ 法制宣传与法治宣传哪个正确
两个都是正确的。只不过二者的含义不同,如下:
法制宣传:指的是法律制度的宣传。
法治宣传:指的是法律治理的宣传。
(3)依法治国宣传栏扩展阅读
法制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
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法治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⑷ 彭德怀、陶铸追悼会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 普法宣传栏 听取村主任就职演
(1)确立中国共复产制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平反冤假错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加强立法工作;加强立法和普法知识的宣传;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改革基层民主选举。 (3)加快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步伐,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
⑸ 法治实践活动感想100字
参与法治相关实践活动后的感想:主要就是围绕法治实践活动以后自己受到了什么启发,今后呀怎么做,这样的主题展开。
正文
在过去的半年中,在学院团委老师的指导和我们部门自身的努力下,实践部取得一定成绩。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不良现象对学校德育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增强学校德育工作时效性的对策。
如何把社会、家庭、学校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合力,如何充分发挥学校在德育教育中的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等四个议题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研讨。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在醒目的位置制作了永久性的新《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型宣传板块。各小学也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手抄报、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教育。
结合爱国教育,进行了热爱家乡“弘扬望台精神”主题班会活动,教育学生从小热爱家乡、长大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教师能做到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至少家访一次,并定期召开家长会,对学生在校表现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与交流。对后进生或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及时进行家访,建立了后进生转化档案,及时解决学生思想认识上的各种问题。
总之,通过开展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系列活动,活动的开展,教育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正确辨别真、善、美,使学生增长了知识,纯洁了思想,陶冶了情操。
(5)依法治国宣传栏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在中国这样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
2、政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执法司法力量,行使的是国家权力,服务的是人民群众,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
⑹ 依法治国,如何做好降耗减排
1.完善法律框架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出了精辟概括:“一个统一”和“四个制度”。“一个统一”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节能减排也必须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
德国是欧洲国家中节能减排法律框架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德国的《废弃物处理法》最早制定于1972年。日本早在1979年就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法》,后来又对其进行了多次修订,最近一次是在2006年。该法对能源消耗标准作了严格的规定,并奖惩分明。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国,美国的法律法规就能源消耗和污染标准进行严格、详细的限制,任何企业如有违规行为,该企业和政府执法部门都将面临非常大的社会压力,如果一家企业被判处违反节能、洁能法规,处罚将非常严厉,要么倒闭垮台,要么常年承担清理污染责任而负担沉重。
因此,我们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体系,使能源消耗、废弃物处理有法可依,而且要严格执法,不能让“守法的成本大于违法的成本”。
2.加强制度建设,不仅要规定具体,而且要狠抓落实
为了有效地实施节能减排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实现其提出的相应目标,欧美各国政府先后配套出台了各种制度,使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得到切实具体的落实,并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第一,对能源消费总量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即根据能源消耗多少对能源使用单位进行分类,规定不同的降耗标准;第二,对企业的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实行“节能减排管理师制度”,由国家统一认定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并加强对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的培训;第三,对用能产品(如家电)强制实行能效标识制度,所有商品房在销售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以形成企业内在的动力机制。
3.利用市场机制
为促进节能减排,欧美国家无论实行强制性政策还是实行诱导性政策,其立足点都放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上。也就是说,欧美国家节能减排能取得重大进展,是其政府政策和市场机制相互配合的结果。
比如,欧盟成员国实行的固定价格法和固定产量(比例)法,对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特别大。固定价格法是指国家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价格(大大高于化石能源发电的价),而发电量的多少由市场决定。这些国家通常由国家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生产商签署1015年的采购协议,协议期间价格基本固定,有力地促进清洁电力的大量生产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商追求规模经济效益。
节能减排工作既需要有政府“有形之手”的推动和支持,更需要经市场“无形之争”的培育和考验。
建议完善电力谷峰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小火电的价格,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发电;合理调整原水和各类用水价格,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等。
4.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将清洁生产、生产和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的经济运行模式。最大特点是资源节约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既以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减量化为手段,实现广义节能,而且可以从源头和全过程预防污染产生,实现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和无害化。可见,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源头实现节能减排的最有效途径。
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两种层面的循环:
一种是在企业层面上建立的小循环模式,其方式是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
另一种是区域层面上建立的大循环模式,即工业园区层面的循环经济。把不同工厂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个企业产生的废气、废热、废水、废渣在自身循环利用的同时,成为另一个企业的能源和原料。
发展循环经济在我国农村是个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政策激励,林牧副渔各业可以在政府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互为前提,互相利用。
5.依靠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保证。计算机在1946年刚问世时,拥有8000个电子管,体积特别庞大,而集成电路技术让它逐渐瘦身,成本也越来越低廉。节能减排同样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需要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近年来,欧盟成员国依靠政策引导,开发出了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技术,通过不断改造工业制
6.改变我们的生活观念
我们要时刻想到中国是一个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应尽量避免别墅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当发展城市的亮化工程等。
⑺ 在教学中,谈谈又几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从1986年开展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简称“一五”普法),到今年“六五”普法即将收官,全民普法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光辉历程。经过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全民的法律意识从无到有,法制观念由弱到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得以提升,这无疑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辉煌成果。然而,随着全民法治意识的逐步提升,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后,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新的要求,从过去的“法制宣传教育”转变为了现在的“法治宣传教育”,虽一字之差,却蕴含着法治建设理念的飞跃、内涵的丰富和领域的拓展,标志着法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商榷。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
余江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并促成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
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得以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此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
近年来,余江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问题也是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
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再搞也是走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如甚至认为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资金短缺;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开展。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以及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比较陈旧
当前,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形式,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余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余江县司法局。由于其是临时性的组织机构,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的有之,应付了事的亦有之。
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即便开展也多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故而,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
1.积极拓展新型载体。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的灌输变为互动的融合。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
2.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程,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3.注重群众法律需求。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及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⑻ 如何在依法治国理念下依法治警
如何在依法治国理念下依法治警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警察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这对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要知法,这是具备人民警察资格的最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首先是有法可依。依法治国必须有法,所谓法就是体现人民意志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人们的行为规范。它涉及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国家依据法所调整对象的不同而制定出各个层次、各个部门的法律,如刑事法规、民事法规、经济法规、行政法规等。作为执法群体之一的人民警察,如果不知道国家有哪些法律,国家禁止什么、许可什么、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这将是何等的荒唐!所以人民警察必须学法、知法,知晓各个方面、各个层面的法律,让法律占据警察思维,让法律定格警察人生。只有知法的人,才是一个最起码的执法者。
要懂法,这是对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的要求。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具有国家赋予的特殊职权,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最重要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等。人民警察要想正确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职责,就必须懂法,对所执的法融会贯通。人民警察执法的范围主要是刑法及治安法规,所以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懂实体法中规定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还要懂程序法中规定的如何去惩治违法犯罪。只有这样,人民警察执法活动才会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才能树立自身的光辉形象。
要守法,这是对人民警察执法品质的要求。执法者必须守法,这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之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质就是指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律,都必须用同一个标准遵守法律,没有一个人可以例外。试想,如果一个警察刚从红灯下闯过,回过头来又去处罚别人闯红灯,被处罚人会心服吗?肯定不会。如果执法者本身不守法,还能约束别人?还能维护法律尊严吗?社会的法律秩序又会怎样?正所谓已不正就不能正人。所以作为执法者的人民警察必须模范遵守法律,这样才能有资格去履行职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要执法,这是对人民警察执法的制度要求。一是依据法律规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组织,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不枉不纵。严禁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严禁在办案过程中使用侮辱性语言等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二是在治安管理中做到文明、公正执法。要放下架子,摒弃官老爷思想,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要文明执勤,文明管理,严禁耍特权,粗暴执法;要实行警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做到阳光执法。三是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及时为群众办理有关证件。窗口单位要实行微笑服务,彻底克服“四难”现象,对手续不全的办事人员,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对弱势群体要送服务上门,尽力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要经常深入警(社)区,听取群众的呼声与建议,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要释法,这是人民警察执法的义务要求。人民警察除了执法、守法外,还有一个重要职责是向民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国家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及时让群众知晓新法的实质和内容,以利施行;二是经常到学校、企业单位等,举办法制讲座,为他们传授法律知识和用法技能,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经常深入警区,利用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