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内容和标准
① 依法治教和以法执教区别
依法治教是按照法律治理教育行业的不正之风,依法执教是按照法律发展教育事业。
② 什么是依法治教
(一)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内体现和必然要求。
(二容)依法治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四)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③ 什么是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内主体容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1、对依法治教基本内涵的理解所谓依法治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事业它既包括国家和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2、依法治教是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这其中既包括国家及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3、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无论国外的法律还是我国的法律,均对保证人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4、依法治教是指通过法律的调整使教育管理和教育,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及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④ 依法治教的重要社会意义是什么
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专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属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依法治教的意义:
(一)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民主,尤其是行政管理民主发展的前提与保证;
(二) 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保证;
(三)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
(四) 依法行政是推进与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有效途径。
⑤ 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一)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 《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的一项带根本性的原则,也是我国教育区别于西方国家及其他国家教育的根本标志。 (二)受教育机会平等 《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种平等还应包括过程的平等,即入学上的平等、就学过程的平等和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也是国家对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在我国,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利益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是法制的基本精神,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教育领域中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不管是教育管理者、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既依法享有权利,又必须依法履行义务。 (五)教育法制统一 教育法制统一是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由国家机关统一制定、统一实施,对全体公民和法人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体现为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权只能由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职责权限内行使;教育法律法规的效力按发布机关,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形式层次有序,协调统一的整体。 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在法律效力上体现为“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法优于先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⑥ 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关于依法治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制定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这些目标要求正在逐步落实,为依法治教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有关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的要求,为贯彻四中全会的有关精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应该与推进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起来,在推进依法治教过程中,实现教育改革发展的伟大目标。
⑦ 依法治教的重点是什么
1、坚复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制学校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为重点,安排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推进教学改革、维护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2、坚持服务师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是普法依法治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把依法治理与解决师生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3、坚持务实创新。要研究构建和谐校园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县对普法依法治教工作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形式。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注重把依法治理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4、坚持突出重点。要抓住新一轮依法治教工作的重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局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探索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新路子,提高工作指导水平,推动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