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权利
Ⅰ 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享有权利的区别
依法行使权利一般是指法律授权的、代表国家、集体、企业或经济组织行使权利的政府机关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履行的法定职责从事组织、管理人们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行使权利的人是拿国家财政拨付工资的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或上述政府机关等聘用代其履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享有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在政治上有选举与被选举权、人身自由、财产安全、生活安定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的人是执法人,是服务公民的公仆,享受权利的是受法律保护群体,是接受服务对象。通俗的说就是前者是代表国家及其职能部门行使权利援用公权力吃公家饭的人,后者是老百姓
Ⅱ 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哪四个层面
在法律中,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依法行使权利,依法享有权利和尊重他人的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是指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益,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求非法利益。 依法享有权利主要指公民应当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对于各种侵权行为依法打击,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而绝不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 依法享有权利、才能依法行使权利。
Ⅲ 公民应怎样依法行使权力
(1)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4)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取非法利益;
(5)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但必须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3)依法行使权利扩展阅读:
从理论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我们行使权利的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没有限制的,我们都可以做。
但是,实际情况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我们无法从周围的社会环境脱离开来,我们的自由是相对的,法律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使我们承担起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因此,我们与他人、与社会、与国家等才能在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中健康和谐地生存与发展。
为了保护处于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中的我们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在当今世界,包括我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都制定和颁布了相关的法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民权利法律保护体系,而和网络密切相关的公民表达自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学者认为,表达自由指的是公民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使用各种媒介或方式表明、显示或公开传递思想、意见、观点、主张、情感、或信息、知识等内容而不受他人干涉、约束或惩罚的自主状态。
我们的表达自由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它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和艺术表现自由等具体表现形式。
Ⅳ 依法行使权利的四大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原则;
4、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Ⅳ 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权利与义务
1、依法行使权利,依法享有权利,尊重他人权利。
2、法律所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所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3、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维护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Ⅵ 公民应该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依法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就可以
Ⅶ 怎样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一、依法行使权利,依法享有权利,尊重他人权利。
二、法律所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所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维护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Ⅷ 依法行使权利的目的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5条第四款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