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依法合规
A. 银行合规部门是哪些
监控部门,专门检查其他部门业务处理情况的,也是专门查核其他业务处差错的部门
行合规管理是指一个独立的机制,负责识别、评估、提供咨询、监控和报告银行的合规风险。合规风险包括因未遵循各项相关法律、条例、行为准则和良好的执业标准(合称“法律、准则和标准”)导致受到法律和监管条例制裁、财务或声誉损失的风险。相关的法律、准则和标准主要是指与银行的商业运作有关的规定,包括防止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融通、商业操守(如避免或减少利益冲突)、保障(顾客)隐私和数据安全、消费者信用(若银行从事消费者信贷业务)等,也可涉及到银行商业活动之外的其他领域,如员工聘用和依法纳税等,具体视监管机构或银行自身所采信的范围而定。上述规定有多种渊源,包括各种基本法律、监管机构制定的条例和标准、市场惯例、行业协会倡导的执业规则、银行员工应遵守内部行为规范等,而不仅仅限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而是包含更广泛的涉及诚信和公平交易的规范。
根据《银行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规定,合规性目标是银行内部控制过程的三大主要目标之一。鉴于银行经营活动的特殊性,为保护银行的经营特权和声誉,必须要确保所有的银行业务遵循相关的法律与管理条例、合乎监管当局的要求并遵守银行机构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合规对于银行持续稳健经营具有极端重要性,银行监管机构也日益重视银行的合规管理。合规管理实质上是按照银行的合规目标来定义的银行管理活动。它首先是银行组织的管理,是对组织合规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应当体现在银行管理的全过程中,涵盖商业银行业务的各个方面。
B. 如何理解业务发展与依法合规经营的关系
略谈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 依法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法》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逐步深入,发展业务经营与加强内部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一些基层金融机构的部分员工对依法合规经营的认识不够到位,不能摆正加强内控防范、依法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益的关系。本文试就当前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形势,谈谈对基层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的认识。 一、当前金融风险防范形势。 近年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已经有所化解,基层银行经营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金融领域中的问题形成原因较为复杂,各种社会经济因素与金融体制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这些问题短期内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目前金融风险防范形势依然严峻,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利于金融安全和稳定的因素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依法合规经营现状仍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 (一)外部针对银行犯罪依然猖狂。社会金融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危及金融机构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近年来,虽然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犯罪的力度,社会治安形势有了一定的好转,但金融机构仍是犯罪分子作案的重点目标,抢劫、盗窃、诈骗银行资金的犯罪案件不断发生,且作案手段日益凶残狡诈,犯罪呈现智能化、团伙化趋向。据统计,去年全省共发生抢劫、盗窃、诈骗三类金融案件55件,涉案金额800万美元、2500万港币、1.9亿元人民币。除了以上三类直接犯罪案件外,非法融资、金融机构职务类犯罪案件也有所抬头,这些都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内管形势严峻,风险无处不在。内控制度还不尽完善,违规经营和经济案件屡禁不止。总体上说,近年来商业银行内控防范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风险管理不断加强,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但在具体内控措施上仍嫌检查监督不够。一是信贷管理缺乏有效性,应该说近些年来各行在信贷管理上花了很大的功夫,但是其管理的有效性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有些问题虽然不能形成风险,如有的行每次检查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二是财会监管缺乏再监督,不可否认,会计出纳风险也一直是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中的重要环节,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这些都归结为员工素质问题似乎能说得通,但是对监管人员缺乏有效的再监督机制才是问题的关键。三是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有的基层同志不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有关规定,如存款实名制、大额现金管理规定等,往往在无意间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四是查处不够到位,客观上说,一方面,由于检查督促工作缺乏责任制,对应查出而未查出问题的检查人员没有一定的约束,而使检查督促工作没有压力。另一方面,对被查出问题的责任人处理宽松、处罚不到位,而使查处工作对违规违纪人员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二、充分认识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依法合规经营,是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前提,也是衡量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依法合规经营不仅是商业银行法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就目前的具体实际而言,依法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是一致的,业务发展必须坚持合规经营,依法合规经营是促进业务发展的重要保证。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合规经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有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金都非常有限,业务经营超过90%的营运资金来源于客户的存款或银行的其他负债,所从事的业务具有高风险性。依法合规经营则要求各经营行所从事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以及内部管理与控制等必须合法合规,从而维护各行一级法人的整体利益和国有银行的整体形象。江总书记曾经说过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核心,金融的稳定就是国家的稳定,就此角度而言,依法合规经营不仅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实践江总书记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2、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安全就是效益。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相当部分经营行受过去专业银行体制束缚,思想不解放,习惯于粗放经营,导致不良资产比例不断攀升,财务状况不佳,经营效益低下,不能适应商业银行经营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依法合规经营就是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和完善内控约束机制,牢固树立商业化经营观念,扭转只顾经营不顾风险的局面。不依法办事,就会给银行带来损失,没有合规经营就没有银行的发展,没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3、合规经营是应对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市场竞争有一定的规则。中国入世后,外资银行将分期、分批进入国土,外资银行实力雄厚,金融产品多,科技进步,内控制度健全,尤其是其具有遵守国际准则的自觉性。而国有商业银行在此方面则相对逊色。从某种意义上讲,国有银行要想与外资银行一争高低,就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大力发展业务的同时,依法合规经营,从而才能发挥国有银行特独的优势,抢占市场制高点。 4、依法合规经营是基层行业务经营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我们业务经营呈现不断向好的势头,客观上,不少同志都存在管理偏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思想。一部分同志对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更没有摆正规范经营、加强内管与业务发展、提高效益的关系。有的同志担心加强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制度会影响业务的发展,甚至有部分人认为只要负债成绩上去了,业务发展了,经营安全无事故就行,忽视或不重视法制教育,也不注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对有关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也未能完全到位,导致内控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以致在信贷管理、财会监管等条线的检查中仍然有一些不该发生的现象出现,有的甚至影响商业银行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工作力度。 三、对依法合规经营的几点建议: 依法合规经营,既然是我们基层行业务发展的内在需要,我们首先要自觉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其次,要强化自身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和内部制约机制,严格按商业银行法规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规范业务经营,不搞恶性竞争。第三,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强化法纪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最大限度地降低道德风险和能力风险。 1、从学习入手,强化思想道德教育。依法合规经营,要求我们特别注重要加强学习,在防范能力风险的同时,要十分注重道德风险的防范。要认真学习《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人民银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通过学习让全员知道哪些能为哪些不能为,对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金融机构的广大干部职工必须无条件掌握,并努力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从严管入手,强化规章制度执行。依法合规经营,关键是制度执行要从严。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凡是超出制度范围的行为就要受到制度的惩罚,凡是违规违章办事的,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因此,要严格每一道防线,把好入口,加强内控防范 三道防线(岗位制约、业务主管部门监管、监察审计再监督)监管,尤其在二道防线上,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 3、从内控入手,强化监管机制建设。监管主要抓好三个层面。一是要抓监管的人,这是重点也是难点,对监管不到位的要有所说法,对有些不尽心、不尽责的人,要采取一些警醒措施。二是要抓监管的事,凡是已经在监管中暴露出的事情,要一查到底,决不可手软。三是要抓被监管人,监管人尽心尽责,被监管人要态度诚恳,对被监管出的问题要敢于承担责任,尤其是要积极地做好整改工作。 4、从培训入手,强化队伍整体素质。依法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因此要坚持学习的长期性。人事、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订长期培训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好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以切实提高员工队伍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5、从干部入手,强化岗位责任观念。依法合规经营,一个不可缺少的保证是要有责任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基层行的高级管理人员(行长、主任)要负起责任来,特别是要从基层营业网点的主任、内勤主任抓起,强化责任意识,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职责。各行的营业网点、业务主管部门 一把手负责同志都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单位、本部门、本条线的工作进行 回头看 ,以确保业务经营的合规合法。 总之,内部控制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风险消除在业务流程的前端和萌发阶段。监察、法规、保卫等监督保障部门要各负其责,在相互监督中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监控效果,防范和化解一些可能出现的矛盾,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向上发展。
C. 如何增强商业银行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其实任何问题都存在两面性。
首先员工筛选,从根源上先选责任心专强,工作心强的员工。属第二合规的规章体系,可每季度进行梳理学习。第三,可每季度举例出未能合规经营后导致的社会后果特别是个人及家庭后果,以示警示。第四死板的规章也需要人情,有时候人性化的东西最重要,一味按章办事,没有可悔性必然带来员工内心上的不满。从而影响操作。问题有些是可以从员工思想出发,感化他。
然后另一面,合规按章办事,则就是死物,没有人情的地方客户也会感觉不舒服,风险控制了,业务却少了。银行本身就是个风险高的地方,控制掌握最有效。
D. 银行合规与业务发展的关系
依法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法》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随着商业银行改专革的逐步属深入,发展业务经营与加强内部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一些基层金融机构的部分员工对依法合规经营的认识不够到位,不能摆正加强内控防范、依法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益的关系。
E. 银行法律合规部的作用
主要职责和作用:
一、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负责拟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全行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省分行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对省行各部门草拟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手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省分行规章的汇编、清理工作,对全行遵守和执行国家及建设银行有关金融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四、负责牵头法人授权管理工作,包括制作基本授权书,组织指导下级机构再转授权工作,组织对法人授权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五、负责关注、跟踪有关金融法规的最新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与建设银行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合规问题,为高管层和业务前台提供前瞻性的法律合规建议和风险提示;
六、负责组织制定与修改建设银行重要业务合同文本,负责管理省行标准业务合同文本库,负责标准业务合同文本自行下载打印使用审批表的审批;
七、负责审查全行对外签出的非标准格式法律性文件;
八、负责为参加的重大业务活动谈判、重要业务决策审批会议提供必要的法律合规服务;
九、负责对银行新业务、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供法律合规支持;
十、负责为全行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合规咨询服务并承担外部单位的法律征询工作;
十一、负责全行法律纠纷管理工作,包括诉讼案件审批,法律事务费用审批,管理备选律师库,审查律师代理协议,协调与司法机构的工作联系,管理省分行本部的民事诉讼和仲裁工作,统一管理各分支行在省高院、最高院进行的民事诉讼事务,指导各分支行在当地法院进行的经济诉讼案件,行内内部经济纠纷的管理、调解与仲裁等;
十二、负责全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包括牵头组织省行本部并指导辖内分行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全行知识产权权利维护及侵权应对工作等;
十三、负责督促、落实内外部审计及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督促全行及时有效落实内外部审计及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将整改工作的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四、负责全行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管理工作,承担省分行关联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管理全行反洗钱工作,牵头组织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承担省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与省高院、省人民银行、省银监局等司法、监管机构的法律合规工作联系;
十七、负责省分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事宜;
十八、负责法律合规相关工作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合规信息宣传、培训工作;
二十、负责省分行招投标监督及各类抽奖活动公证工作;
二十一、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