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主体
① 我国行政主体部门有哪些
我国行政主体部门有: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行政主体通常具备下列特征: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②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专执行:也称行政实施,是公共属行政学发展史上形成最早的概念。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测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总和。
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
③ “行政主体”是什么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并能独立承受法律后果的国家机关和社的组织。提出这一概念是要借助行政权力行使者的共同法律特征来确定它们在管理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解决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者的合法资格和地位问题。
1、行政主体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后者仅指采取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以及被管理一方。
2、行政主体也不等同于行政机关。虽然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如从事咨询性的行政机关并不从事产生法律效果的管理活动。
3、行政主体也不同于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虽然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实施者,但他并不对他代表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向国家和社会承担管理责任。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多数情况下都是由行政机关和国家承担,无论这种后果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公务人员向国家和行政机关承担职务上的责任,受行政纪律的约束。
④ 行政主体指的是什么具体点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通常具备下列特征: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权力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⑤ 村民委员会属公共行政主体吗
不属于,但他可以协助行政主体处理相关事务。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组织。
⑥ 公共行政的主体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内的主体。公容共管理组织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还有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权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法定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公共行政机关,由不同的层级组成,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的不同层级构成不同的公共行政的主体,发挥不同的政府作用。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全国铁路、国道等全国性的公共事务;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地方铁道公路、地方基础设施、地方医疗与教育等地方性公共事务。我国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负责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公共卫生等。 从名义上享有公共行政权力和具体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角度分析,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又可以分为四种:
1、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2、政府各行政机关。政府各行政机关的公共行政权力是通过法律规定以及在法律规定下的政府内部授权获得。
3、独立行政机构。
4、授权和委托型行政主体。
⑦ 什么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对自己的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⑧ 公共行政与其他国家职能的比较。(主体、对象、方式的区别)
公共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管理组织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还有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权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法定组织。
公共行政的客体即公共行政的对象,也就是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依其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国家事务、共同事务、地方事务和公民事务。
概括地说,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的外部客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1、经济性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科技业和其他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2、社会性组织,包括教会、社区团体、群众团体等一切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3、政治性组织,包括正当和一切以政权或政治性权力为目的的组织。
4、教科文组织,包括学校、科学研究单位和各种文化团体。
5、新闻性组织,包括报社、新闻社、电台、电视台等一切新闻传播媒介组织。
6、公民,是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最大量的行为对象。在对公民实施公共行政管理方面,政府可能采用的行政手段是多种多样的。
行政领导在行政领导活动过程中对部属的态度和行为的具体表现,是行政领导过程中领导者、被领导者及其作用对象相结合的方式。行政领导方式主要有:强制命令方式、疏导教育方式、物质激励方式和榜样示范方式。
(1)强制命令方式:行政领导凭借行政隶属关系,行使行政权力发布命令,要求下属不可违拗地执行已实现领导意图的领导方式。是一种重事的领导方式,特点是:强制性、无偿性、具体性。
(2)疏导教育方式:行政领导着运用启发、诱导、商讨、教育的方法,使部署心悦诚服地接受并贯彻自己意图的领导方式,它是一种重人的领导方式,强调思想教育手段的具体应用。特点是:启发性、科学性、长期性。
(3)物质激励方式:行政领导者贯彻按劳取酬和物质利益原则,通过发挥物质刺激的作用,满足部属的物质需要,使他们努力实施领导意图的领导方式。强调经济手段的应用,特点是:平等性、有偿性、间接性、复杂性。
(4)榜样示范方式:行政领导者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于律己,模范带头,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奋斗,通过榜样的力量引导感染下属努力实现自己意图的领导方式。具有引导性和感染性的特点。
⑨ 请问行政主体与公共行政主体的区别
后者更强调 公共管理 属性。行政主体可以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不局限于行政机关。而公共行政主体经由公民让渡手中权力代为行使公共权力的意味要浓得多。(补充完毕)
1 :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 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此外依照法定授权而获得行政权的组织,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机关,除行政机关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成为行政主体。
2: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管理组织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还有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权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法定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公共行政机关,由不同的层级组成,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的不同层级构成不同的公共行政的主体,发挥不同的政府作用。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全国铁路、国道等全国性的公共事务;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地方铁道公路、地方基础设施、地方医疗与教育等地方性公共事务。我国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公共卫生等。
公共行政的客体即公共行政的对象是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依其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国家事务、共同事务、地方事务和公民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