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整合
A. 脱贫攻坚整合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该如何定性
脱贫攻坚整合掌握资金,一定要做好做细
自己要专款专用
一定把款项落实到实处
B. 全国整合贫困县涉农资金达多少亿元
2017年以来,我国积极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试点已推广至全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并鼓励试点贫困县尽可能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做到“应整尽整”。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3286亿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98.7%,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2935亿元。
同时,加强对整合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通过跟踪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全国整合试点进展情况。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专项督查工作,将整合试点工作情况纳入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范围,对中西部22个省份开展重点检查。深入了解整合试点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动整合试点工作。依据评价结果,中央财政首次安排奖励资金,对整合试点成效较好的8省每省奖励8000万元。来源:人民日报
C. 扶贫资金使用四个有利于指的是什么
(一)扩大县一级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要求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四到县”机制。
目前,各地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打破现有体制束缚,扩大县级政府自主发展经济权限的政策。有些省已全面下放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将除涉及国计民生等重大项目外的相当一部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财政扶贫项目再由省级财政和扶贫部门审批,将与这些政策相悖。
(二)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要求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四到县”。
应该说,现行财政扶贫开发机制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发展、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以及构筑和谐社会的迫切需求,需要投入力度更大、运作方式更灵活、推进措施更加切合实际的新型机制与之相适应,特别是责任落实和绩效考评环节,更需要“四到县”的机制来相互配合。
(三)有效解决“四到省”出现的问题,产生“五个有利”和“一个防止”的效果。
“五个有利”包括:一是有利于县级政府在资金、权力与任务、责任的统一。从而更好地调动县级政府扶贫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扶贫工作效率;二是有利于资金整合和县级政府因地制宜安排扶贫资金和项目,将资金真正安排到群众最关心和最急需扶持的扶贫规划项目上;三是有利于省(区、市)级政府腾出更多的时间抓宏观管理,不再陷于具体、繁杂的资金项目审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监督检查,搞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有利于基层政府部门集中精力搞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改变过去忙于跑资金、争项目而轻管理的状况;五是有利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的解决了当年项目跨年度执行的问题。“一个防止”是可从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权力下放后,县级政府的基层部门不再往省级政府部门“跑项目、争资金”,可以大大减少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钱权交易现象,从制度上阻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D. 如何让扶贫资金扶到位扶出效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整合涉农资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重复现象仍较突出,影响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既是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同时,有利于规范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强化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着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涉农资金的管理理念明显转变,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明显科学,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二、全面清理涉农资金,明确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
(一)全面清理涉农资金。一是要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要对涉农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执行期限,支持对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进行认真梳理,摸清情况。二是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进行分类: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涉农资金,要予以取消或转变用途。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要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补助标准等。三是要严格控制新设立涉农专项资金。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应符合一定时期内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特定目标的需要,并向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倾斜。同时,要明确专项资金起止时间。四是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统筹安排。进一步将具备条件的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时转为地方专款管理。对事权在地方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中央部门预算。五是积极推进财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其基本原则和方法是:(1)按照部门预算归口管理要求整合归并资金。(2)区分支持领域,明确管理部门。(3)存量保持不变,增量规范安排使用。(4)强化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使用。
(二)明确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现阶段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重点是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包括用于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农民补贴类资金的管理,强化整合,逐步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对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的涉农资金、如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资金,具备条件的,也要在内部适当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
三、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作用
(一)财政部门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联席会议制度。对由财政部门内不同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二)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与各部门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发挥部门的作用。中央涉农部门在安排和下达项目资金时,应将资金拨付文件抄送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三)建立健全地方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机制。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方各级财政、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挂帅、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
E. 如何贯彻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以省为主“引水”——
动真格,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脱贫攻坚战,资金是子弹。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子弹充足”,更要“弹无虚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哑弹”,无法击中目标。
《实施意见》中,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通过“联渠引水”到县,化“零钱”为“整钱”,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进而管好用好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中央统筹整合20项资金的基础上,我省按照“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途指向性的原则,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将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9项省级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省级层面,“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推动“多个渠道引水”。欧阳煌介绍,我省创新支持保障机制,省级主要强调“放得下”,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投入力度,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按照“源头不变、充分放权”的原则,“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省、市两级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安排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全部实行因素法分配。因素分为扶贫指标和行业发展指标两大类。其中,扶贫指标权重占70%(主要包括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行业发展指标权重占30%。
二、以县为主“放水”——
能精准,避免扶持措施“脱靶”
审计署6月底发布的对全国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公告显示,有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有2.6亿元闲置逾2年,甚至有扶贫资金最长“沉睡”了15年。
县级层面,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实现“一个龙头放水”。欧阳煌解释,我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对县级主要强调“接得住,用得好”。贫困县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工作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避免扶持措施“脱靶”,省级相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
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贫困县要坚持用精准脱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并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
省对贫困县放权,并不是放任不管。要建立统一考核、统一绩效评价平台,改专项考核为综合考核,改部门单独考评为部门联动考评,确保考评不叠加,部门“放权而不抽身”。同时,加强联合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F. 贫困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已由县上统一整合使用,怎么写说明
提交扶贫资金申请报告需满足的条件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申请扶贫资金就不得不提到扶贫资金申请报告,那么符合哪些要求才能提交申请报告呢?
提交扶贫资金申请报告需满足的条件:
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旅游开发项目可以申请“以工代赈资金”,资金可用于与旅游项目配套的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
提交扶贫资金申请报告后,国家扶贫资金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对下一年的国家扶贫资金进行分配。具体流程如下:
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就扶贫资金的安排,提出初步意见。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并提出统一的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照程序及时下达具体计划并拨付资金
以上是由尚普咨询整理的国家对于扶贫资金的相关规定,更多关于扶贫资金申请报告请参阅本网站。
G. 如何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精准扶贫,要求扶贫方式由“大水漫灌”改为“精准滴灌”,但如果引水、放水、用水环节出现“肠梗阻”,就将无水可灌。
7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决定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把“零钱”化为“整钱”,并在全省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
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有何意义?如何实施?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就此进行解读时说,这相当于疏通引水、放水、用水各个环节,确保“精准滴灌”,“水到渠成”扶真贫。
以省为主“引水”——
动真格,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脱贫攻坚战,资金是子弹。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子弹充足”,更要“弹无虚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哑弹”,无法击中目标。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通过“联渠引水”到县,化“零钱”为“整钱”,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进而管好用好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中央统筹整合20项资金的基础上,我省按照“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途指向性的原则,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将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9项省级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省级层面,“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推动“多个渠道引水”。欧阳煌介绍,我省创新支持保障机制,省级主要强调“放得下”,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投入力度,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按照“源头不变、充分放权”的原则,“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省、市两级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安排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全部实行因素法分配。因素分为扶贫指标和行业发展指标两大类。其中,扶贫指标权重占70%(主要包括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行业发展指标权重占30%。
以县为主“放水”——
能精准,避免扶持措施“脱靶”
审计署6月底发布的对全国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公告显示,有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有2.6亿元闲置逾2年,甚至有扶贫资金最长“沉睡”了15年。
欧阳煌说,这暴露出长期以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碎片化”,症结在于专项资金管理权限长期分散在不同部门,按项目下达、分条线考核、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找不到对口项目的大量资金,只能长期趴在账上“打呼噜”。
“贫困县最清楚自己哪儿疼,却没办法开方抓药。”欧阳煌说,“某种程度上,贫困县并不缺钱,缺的是自主权,特别是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自主权”。或者有项目无资金,或者有资金无项目,制约了精准扶贫措施落地,扶贫效果自然打了折扣。
县级层面,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实现“一个龙头放水”。欧阳煌解释,我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对县级主要强调“接得住,用得好”。贫困县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工作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避免扶持措施“脱靶”,省级相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
联合监管“用水”——
讲绩效,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如何保障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规模?“先切块,再分配”。近3年,中央和省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各项资金,安排到贫困县的总体比例为49.43%。我省在此基础上“加码”切块安排比例,要求总体比例不得低于55%。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切块比例,分别不低于85%和65%。在不考虑增长因素及重大政策调整的前提下,以2015年实际下达数为基数测算,预计2016年省级统筹整合切块下达到贫困县的资金规模约为156亿元。
中央要求各省2016年试点贫困县不少于贫困县总数的三分之一,具备条件的可扩大试点范围。由于我省大部分贫困县计划在未来两三年脱贫摘帽,如果选择部分县先试点再全面推行,在时间上“等不起”。为此,我省在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51个县(市、区)统一实施。
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贫困县要坚持用精准脱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并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
省对贫困县放权,并不是放任不管。欧阳煌说,我省还将建立统一考核、统一绩效评价平台,改专项考核为综合考核,改部门单独考评为部门联动考评,确保考评不叠加,部门“放权而不抽身”。同时,加强联合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H.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专项资金范围有哪些
扶贫办有政策支持的,可以向当地政府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