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安机关
Ⅰ 地级市公安局和县级市公安局有什么区别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
公版安局按级别通常有权: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
地级市公安局是地级市设立的公安局,县级市公安局是县级市设立的公安局。级别不同,但是承担的职责是相同的。
Ⅱ 请问公安分局是什么行政级别
公安分局行政级别划分如下:
1、若是正省级城市也就是中央直辖市公安局为正厅,其分局为正处级。
2、副省级城市的公安局为副厅级,其分局为正处级。
3、地级市市局为正处级,其分局为正科级。
4、区县级分局为正科级。
(2)县级公安机关扩展阅读:
县处级正职: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县处级副职: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副(区)县人大、副(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Ⅲ 县级公安机关能用嘉奖命令
您好!县级公安机关可以有条件地(详见第十六条)发布嘉奖令。法律依据如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十三条公安部的批准权限:
(一)全国公安机关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奖励,其中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公安部审批;
(二)省级公安机关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奖励;
(三)公安部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集体和个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奖励。
第十四条省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权限:
(一)公安部批准权限以外的本地区公安机关集体和个人记二等功;
(二)市(地)级公安机关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三)省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集体和个人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第十五条市(地)级公安机关批准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权限以外的本地区公安机关集体和个人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第十六条经公安部批准,省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个人记一等功,可以由所在省级公安机关办理;经市(地)级公安机关批准,县级公安机关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集体和个人嘉奖,可以由所在县级公安机关办理。
Ⅳ 县级公安机关公告是否有法律效力
县级公安机关公告具有法律效力。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12年4月16日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Ⅳ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是什么意思
是的,县、设区的市是局长,市辖区是分局局长,省公安厅是厅长,公安部是部长
Ⅵ 拘留是否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拘留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在事先拘留,但需出示拘留证。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绝定。不需要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各种考题都想把县级公安负责人累死~~我想,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每天都在批准批准再批准,太累了,呵呵)
Ⅶ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指
各市级城市下属的分局、县公安局(如:XX省XX市XX县公安局、XX省XX市XX公安分局)。各个市级城市的公安局(如:XX省XX市公安局)。各个省的公安厅。
Ⅷ 县级公安机关怎样成立警察协会
首先,制定《在县级公安机关组建警察协会工作方案》,然后根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项筹备工作,最后按照程序召开成立大会,正式成立警察协会。这个你们公安局应该有文件资料的,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关键是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得到上级及本级领导的批准,领导同意了,去民政局问下,马上就可以办好。
Ⅸ 对县级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满可向什么部门提出复议
可向县政府或者该县级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9)县级公安机关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Ⅹ “区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跟你普及一下区和县的区别。
1、我国政府设置为三级:省-县-乡,后来增加了地级市。
2、县级市是城市化到一定程度的县或者是比较特殊的县。
3、相比县,县级市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要大,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规模,都有倾斜,但是谈不上优惠,在权力上县级市和县基本都是地级市代管,受地级市约束,,目前随着省直管县的兴起,也有部分县级市和县由省直辖,比如湖北省的县级潜江市和县级仙桃市,以及河南省的济源市。
其次,至于区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都是地级市公安局的下辖机关,区公安分局属于区政府管,县公安局属县政府管。之所以区叫分局是因为区是地级市市区的范围,完全听地级市的,财政完全上缴,统一使用和计算,县同为地级市辖区,不过财政部分独立计算,不全上缴。县级市为省直接管辖,享受和地级市同等待遇。不过,省里却把县级市委托给地级市代管,使得县和县级市都没有什么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