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常务会议
㈠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机关吗
是!中华人民共来和国全国人源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㈡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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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五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㈢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什么机关
常设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三章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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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1 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常务委员会的任期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每2个月至少举行1 次。会议决议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对本行政地区域内的工作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的个别任免;
4、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正职负责工作人员(即本级政府正、副职领导人以外的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5、依法对人民法院的部分审判工作人员和人民检察院的部分检察工作人员的任免;
6、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㈣ 我国制定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机关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句话是对的还是错的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法规,由地方人大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
行政规章,由地方政府制定。
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立法权,那它是不是立法机关是不是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行使下列立法权力:
宪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回国人民代答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省市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分别报有关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条文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有一定的立法权【注:有限立法权】,各级地方人大在不和宪法及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下有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权利。
㈥ 国家机关包括哪些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1、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质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转型后,对国家元首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权合一的新型现代国家元首制,以适应改革开放新需要。
2、权力机关
权力机关是代表统治阶级集中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议行合一(或议政合一)制度,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和统一领导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3、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从广义上讲,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4、监察机关
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
5、审判机关
审判机关就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在中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6、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有的附属于法院系统(大陆法系国家),有的独立设置(英美法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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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的体制就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机关结构中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行政机关的体制是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整体效能的一个中心环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凡将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将该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首长制与委员会制各有其适用范围。一般来说,凡是执行性、技术性与速决性一类的事务,宜用首长制,行动快,效率高;凡立法性、协调性、倾向性一类的事务,宜用委员会制,利于集思广益,避免个人专断。
二、层次制与职能制
层次制又称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故职能制又称分职制。通常,行政机关都是将层级制与职能制结合起来运用,以层级制为基础,在每一层次又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又由分管各种事务的若干单位组成。这既便于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又便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三、集权制与分权制
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
集权制与分权制各有利弊,不可一概行之,而应相互结合,合理运用,在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下级机关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㈦ 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的区别
如今在我们国家各级部门都设有党政两个机关,党的机关是党委,政的机关内是政府。县级也是如此。县容级设有县党委和县政府,县党委领导班子就是县党委常委会,负责县内有关党的工作和领导政府做民事大政方面的工作;县政府领导班子就是县政府常务会,主要负责民生方面的工作。
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专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属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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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㈨ 国务院能任免什么级别的国家工作人员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郑雁雄为中央人民政府回驻香港特别行政答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主栏目发布国务院领导(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及秘书长)的会议、活动、讲话、出访等信息;发布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以及国务院文件及相关解读。同时发布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的政务信息。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区别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组织机构不同、组成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二、组织机构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厅、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三、组成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