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有纳税人识别号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税局的开票新政,只版是要求销售方权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你看看《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就知道。
㈡ 行政事业单位没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怎么开
并不需要的。
以下仅供参考:
所有普票都要填纳税人识别号?这四种发票说不
上周,国家税务总局以2017年第16号公告就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表示了明确,这个公告在网络上被炒得很热,被称呼为“最严发票令”“发票开具新规”。最明确的一点就是,以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把纳税人识别号加上,否则无法作为税收凭证。所以,是所有普通发票都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吗?鑫南财务告诉你,以下四种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一、给个人开具的普通发票。
公告中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总局2016年第75号文件中也有规定:个人消费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所以,本次“最严发票令”是针对企业的,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二、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
公告中有明确表示范围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也就是说,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这种非企业单位不在“最严发票令”规定范围内。
三、开具给国外客户(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
在公告一出来,就有网友表示客户是国外的,根本没有税号这一说,那给出口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票,纳税人识别号一栏还需要填写吗?很显然,开具给出口企业的普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四、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
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在票面上并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次,所以也不适用此次公告的规定。以上四种发票是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
㈢ 对方单位为行政机关开发票有纳税人识别号吗
向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
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内向企业(购买方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你看看《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就知道。
㈣ 行政机关开发票需要纳税人识别号吗
国家来税务总局的关于源开具发票的最新通知中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针对企业,对于行政机关没有要求。
但是,行政机关现在也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且不少行政机关也要求取得发票时必须填写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以,给行政机关开具发票时,最好询问一下对方。
㈤ 政府机关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开发票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抄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
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你看看《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就知道。
㈥ 政府机关单位没有纳税识别号怎么开发票
政府机关不用填纳税识别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专时,应向属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㈦ 为什么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回括公司、非公答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所以,公告不适用给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情形。
㈧ 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办
税法规定: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发票可以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㈨ 政府机构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开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这种情况下不可以开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16号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公告规定了纳税识别号问题,但是有些财务人员没有正确的理解,才导致了开票中的疑问。根据公告的规定,公告适用于企业,而“企业”包括的范围限于“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个人或者工会都不在公告规定范围内,因此,给个人、工会开具发票是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等。其他单位例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也同样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道理是一样的。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中明确,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㈩ 行政单位开发票有纳税人识别号吗
开给行政单位(购买方)的发票,是不要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码的。因为行政单位为国家机关非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