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听证会
⑴ 检查院听证会,会采纳参会人员的建议吗
如果参会人员意见一致,而且合理合法,我个人觉得应该采纳
⑵ 法院执行异议听证会制度,法官组成审判长是本案执行法官合法吗
如果在上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执行行为异议审查的意见》
第五条(执行行为异议的审查组织)
执行行为异议应当由执行法院负责执行裁决事项审查的法官进行审查处理,实施执行行为的执行人员应当回避。基层法院可以采取独任审查的方式,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
所以,本案执行法官应当回避。
但在其他省市不知道有什么规定。但法理是一样的,执行法官回避才能实现审执分离。
⑶ 美国参议院何时召开数据隐私听证会
据北京时间3月27日报道,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周一表示,已经邀请Facebook、Alphabet和Twitter这三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出席该机构计划于4月10日举行的数据隐私听证会。
此前,英国政治咨询公司剑桥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通过不当方式获得5000万Facebook用户的信息,促使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起调查。
Facebook的一名发言人确认,该公司已经收到听证邀请,目前正对此进行评估。Twitter发言人拒绝置评。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发言人没有立刻回复置评请求。扎克伯格上周称,如果他是公司合适的人选,他愿意出席听证会进行作证。
⑷ 哪里可以查到美国参议院听证会的记录
有抄,美国国会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的.
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从性质上看,国会听证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立法性听证,即就国会立法进行事先听证;二是监督性听证,即国会参议院在行使人事同意权、批准人事任命时举行的听证会;三是审查性听证,主要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审查;四是调查性听证,一般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通常由国会某个常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来主持.美国国会设有各种常设委员会机构,如外交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等。当遇到国内外重大事件时,国会相应的常设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可举行各种听证会。被国会传唤的当事人(包括总统)必须出席听证会并接受提问,否则将遭到司法的惩罚。听证会不仅有利于国会了解事情真相,而且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信息.
⑸ 美参议院将举行隐私听证会邀请了谁
北京时间3月27日早间消息,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周一表示,已邀请Facebook、Alphabet和Twitter的CEO参加4月10日举行的有关数据隐私的听证会。
近期,英国政治咨询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被曝滥用5000万Facebook用户的数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已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上周,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也正式邀请扎克伯格出席作证,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也对扎克伯格发出邀请。但这两场听证会的日期都尚未确定。
Facebook高管上周三和周四在国会山向美国国会相关人员介绍了情况。扎克伯格上周表示,如果自己是合适的人选,那么愿意出席作证。
⑹ 2月25号美国参议院听证会反应了什么
美国参议院听证会反映出了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动性质
⑺ 在省高院再审的程序-听证前发了合议庭人员名单,又开了听证会,下一步应该是什么
应该下一个是否再审的裁定。
⑻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开听证会,违法吗
违法。
案外人异议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自己享有权利(所有权、抵押权、租赁权等),在案外人异议中,法院的执行行为一般是不违法的,案外人通过提交证据证明表面上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实际是案外人的财产。这两种异议的救济渠道大不一样。
执行异议通过向上级法院复议的方式救济,案外人异议裁决后,不管是申请执行人还是案外人,要在裁决后10日内提起诉讼解决。现在回到你题目的本身,就目前来看,最好在异议程序中听证,不听证书面审查也没有大的问题。如果不服裁决结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议会听证会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措施;
(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等执行依据生效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除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被执行人以执行依据生效之前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第八条 案外人基于实体权利既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又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查。
⑼ 美国议会是否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
有,美国国会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的.
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从性质上看,国会听证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立法性听证,即就国会立法进行事先听证;二是监督性听证,即国会参议院在行使人事同意权、批准人事任命时举行的听证会;三是审查性听证,主要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审查;四是调查性听证,一般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通常由国会某个常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来主持.美国国会设有各种常设委员会机构,如外交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等。当遇到国内外重大事件时,国会相应的常设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可举行各种听证会。被国会传唤的当事人(包括总统)必须出席听证会并接受提问,否则将遭到司法的惩罚。听证会不仅有利于国会了解事情真相,而且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信息.
克林顿总统就就因莱温斯基案被国会要求去接受听证。他拼命反抗,最后给他面子,让他在白宫以视频方式进行,不需到国会大庭广众下进行。能够如此主要是因为涉及的是私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