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机关书记
Ⅰ 国务院副秘书长VS一般省委书记,哪个更强
国务院副秘书长和省委书记相比较,省委书记更强,因为一般省委书记是正部级级别。
国务院副秘书长高雨为例,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办督查室主任。按照中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职级划分,国务院副秘书长为省部级副职,当然也包括国务院部委副职或者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局长。
而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所以两者从行政级别上划分,一般的省委书记都比国务院副秘书长更强。
(1)中办机关书记扩展阅读: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省委书记是四级至三级,也就是部级正职,省级正职。而国务院副秘书长的话是五级至四级,也就是部级副职,省级副职,所以两者很明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网络-省委书记
网络-高雨
网络-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Ⅱ 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如果是走行政编制,就是按办事员--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县(处)级====正县(处)级====副地(厅)级===正地(厅)级===副省(部)级,===正省(部)级===国家级。
我国多数事业单位还明确级别的,如股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正部级,估计没有国家级事业单位。单位级别与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行政级别相对应,如单位为正科级,单位的一把手也是正科级。
(2)中办机关书记扩展阅读: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具有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一、中国大陆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
副部级:985高校中的三十二所(含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
厅局级:除去32所副部级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
独立学院有公办民助的性质,级别一般应该是副厅级,民办高校一般不看行政级别。
二、工委和管委:
1、开发区或经济区的工委和管委:
工委是党委的派出机构,管委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叫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
2、街道的工委和管委:
街道为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构,和乡、镇不一样,乡镇是一级行政单位,其叫党委和政府;而街道叫街道党工委,是区委、不设区的市委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叫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主任。
3、中央有中直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两个分别负责党的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机关党委的工作,无教育工委。
4、省委里只有省直机关工委全面负责省委和省政府的各部门机关党委的工作。
5、省教育工委是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简称。省教育工作委员会是是省委的派出机构,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6、省市县还成立一个社工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是党委负责、政府负责的一个机构。只有社工委主任、副主任。
Ⅲ 中央书记处,中央办公厅,中宣部,中组部这些部委和国务院什么关系
前面四个是党的机关.当然直接向党的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负责、国务院是行政机关,我国的机关比较复杂、不是能用框架图能表现出来的.
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的基层组织书记是否可以“任命”如可以,应按什么程序如不可,书记调离后怎么办
可以,程序是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发任职通知。
Ⅳ 国有企业中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这三者的权限、关系、职能如何界定
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按照顺序董事会.党委会和经理办公会平级平行画就行,因为老总与副总们都是公司党委委员。
1.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不一定必须全是股东。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决策机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为5到19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选出,执行由董事会做出的决策,经营层不一定必须是股东。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3.党委会主要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绩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领导党委一班人,贯彻落实党委决议以及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在企业,党委书记除了履行以上职责外,还要对企业的经营生产起到保证监督作用。
重大事宜有党委会决定,需要提交董事会的,最后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主要研究资产配置、高管任用的问题。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问题。重大问题由党委会作出决定。必要时提...重大事宜有党委会决定,需要提交董事会的,最后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主要研究资产配置、高管任用的问题。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问题。重大问题由党委会作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拓展资料: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Ⅵ 学校中层正职 以下岗位那些算是中层正职:1、教导处主任,2、办公室主任,3、政教处主任,4、总务处主任,
各地编制、名称都不一样,关键看长官意志。按我们这里这四个都是。
Ⅶ 驻京办主任中怎么市长能升省长啊
省长的选出一般只有两种情况:空降和省内提拔.
如果排除空降的话,就是省内提拔了,省会内城市的市长容和书记都是比较有希望的人选,一点都不离谱啊.
而且市长和市长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比如省会城市和非省会城市的差距,直辖市和非直辖市的差距.
要是在北京当个市长,那比全国上下任何一个省长都牛逼的多呵!!!瞧瞧当年的王岐山,多神气,天天和胡锦涛混。。
Ⅷ 请问 普通公办高中校领导中有党组成员这一说法吗如果校长也是党委书记的情况下
党的委员会由党抄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它的成员、书记、副书记都是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决定的。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
党组的特点。
(1)成员身份的双重性,党组成员一般都是有行政负责人的身份。
(2)对上负责的直接性。
(3)工作职责的专业性
Ⅸ 请问县级市的乡镇职位中团委书记是实职吗这跟党政办主任在级别上有何区别能否一样晋升副科级干部
是实职。共青团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一般要求在职的人员为行政编制,但是内在乡镇一般很难容保证。乡镇团委书记一般为正股,也就是中层正职,跟党政办公室主任平级。当然这只是说团委书记和党政办主任的级别一样,具体还要看有什么人担任。有的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或者党委委员兼任的,也有党委委员兼任团委书记,这两种情况我们这里都有,那样的话那个人就是副科级了,但是这个职位无关,而是由他们兼任的其他职务决定的。
两个职务平级,在晋升的时候是平等的。党政办工作重,领导重视程度高。团委书记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我觉得你大概想问干哪个职务晋升更快吧,这除了你自己的表现之外还需要你自己来平衡,看领导是更重视党政办还是后备干部,一般哪个职务流动快哪个就晋升快,你可以考虑。其他的需要自己观察琢磨。
有问题可以随时补充交流。
Ⅹ 《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执行范围为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具体究竟是什么范围。
具体机关范围包括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监察室,纪委监察局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
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都是地级各纪委监察局,而且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2014年12月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思路和要求。
(10)中办机关书记扩展阅读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实施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以及其他办案辅助人员。
二、岗位津贴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2元。其中,县级法院办案人员由现行的0.4元、0.5元、0.6元提高到2.2元。
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因节、假日、病、事假或脱产学习等原因未参加办案的,不发给岗位津贴。调离上述岗位的人员,停发岗位津贴。
四、经费来源。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实行岗位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隶属关系,分级负担。
五、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的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享受公安干警岗位津贴标准,目前暂按人薪发[199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