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由公安机关
『壹』 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举行听证
复如果是因行政处罚制而要求举行的听证的话 具体规定在行政处罚法中有写 但是具体处理时限要看是属于哪个省,因为各省关于听证程序有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受理听证后,应进行下列工作:
(一)负责承办案件的机构,应当在3日内将行政处罚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证据的复印件、照片以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移送负责听证的机构;
(二)负责听证的机构接到移送的案卷材料后,应在3日内确定听证会组成人员;
(三)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听证会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把听证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其他参加人;
(四)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会举行3日以前公告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听证举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通知书》内容包括:(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二)听证会组成人员的姓名;(三)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四)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但是并无具体执行的时限。
『贰』 行政机关作出什么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2)听证由公安机关扩展阅读: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是一个带有现代民主政治色彩的制度。1946年美国制定《联邦行政程序法》,第一次规定听证程序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它的基本精神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中国最早引进听证制度的是深圳市。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听证:
第九十九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叁』 公安机关听证员可以是非本案的办案民警吗
对于较大数来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源、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
公安机关的听证中,不得由办案单位的办案民警担任。
办案单位的民警,只能是听证参加人。
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 听证设听证主持人一名,负责组织听证;记录员一名,负责制作听证笔录。必要时,可以设听证员一至二名,协助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
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者记录员。
第一百零五条 听证参加人包括:
(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肆』 听证未作出表示,公安机关最早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处理决定
【参考】(二)公开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当事人在听证举行前申请撤回听证要求的,可以撤回,但不得对本案再次提出听证要求。
2、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超过期限或者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要求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听证。听证机关决定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之日起三日内,确定听证主持人和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并于举行听证七日前,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送达听证通知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在举行听证前三日内以公开形式将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公开。
这样推算的话,最早的时间应该是B,但我不确定,仅供参考。。。
『伍』 公安局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版处罚决定之前权,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陆』 公安机关告知听证不举行 治安处罚决定有效吗
自看抄看:《治安管理处袭罚》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没本陈述其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本陈述没其证据证明能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九十四条公安机关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作治安管理处罚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依享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权陈述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意见违反治安管理行提事实、理由证据应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提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立公安机关应采纳
公安机关违反治安管理行陈述、申辩加重处罚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吊销许证及处二千元罚款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要求听证公安机关应及依举行听证
第百零二条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服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柒』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举行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据此,如果公安机关准备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2000元以上的罚款时,应当事先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并且告诉他们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捌』 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时应当告知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举行
是否启动听证程序,由公安机关决定,自由裁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