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带头复工
发布时间: 2020-12-04 07:35:38
1. 建筑工程停工两年现在复工前期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和送检的材料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回位应当报答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机关带头复工扩展阅读: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投标不规范:
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二)合同签订不平等: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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