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一超五有
1. 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八有一超”指的是什么
八有内容介绍;
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一超内容介绍:
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贫困户"八有一超"政策具体内容介绍:
1、有稳固住房:指有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计算在内)。房屋可以是砖混结构、土木结构、也可以是木制结构。
2、有饮用水:不仅指有自来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也可认定为有饮用水。
3.有电用:家庭接通生活用电即达标,不要求接通生产用电。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沥青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
5.有义务教育保障:指贫困户家中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6.有医疗保障: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7.有电视看:贫困户家里有电视机,不论尺寸型号,黑白或彩色电视机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有线、无线或网络电视都可以。
8.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1)有收入来源,主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只要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视为达标,包括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有养殖收入、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有经营场地(铺面)、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
(2)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指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然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较复杂,也难统计、难核实。实际工作中,帮扶责任人要指导贫困户按月、按季度记录好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贫困户的收入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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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精准扶贫:
1、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
2、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居民8249万人(其中四川为602万人),实际远远不止8000万,这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这个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分析贫困发展趋势不是很科学,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
3、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
4、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
5、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6、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
7、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受益多的主要还是贫困社区中的中高收入农户,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对较少。
8、综上所述,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修补和完善。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
9、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万不能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不能实现扶真贫。贫困区域的发展,主要应使用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
2. 我的人均年收入不到3千元,不算贫困户,而有好多户人均收入超过一万元,却是贫困户,这是政府规定的吗
你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县政府或者纪委反映。现在精准扶贫,中央抓的很紧,他们也很害怕的。
3. 贫困户“一超六”是什么
一超: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省确定的扶贫标准。
六有是: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饮水、有广播电视、有生活用电。
贫困村退出标准为“1低5有”:贫困发生率低于3%,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贫困县退出标准为“1低3有”,即贫困发生率低于3%,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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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相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2005 年,我国的农村相对贫困标准是684-944元。
近年来,城市贫困户的问题逐渐显现,中国城市贫困标准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计算的,各个城市这一标准有所不同。
4. 贫困人口退出主要衡量标准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内容是什么
“两不愁”:不愁吃(含安全饮水)、不愁穿。
“三保障”:义务教育、安版全住房、基本权医疗有保障。
“一达标”: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
贫困户和脱贫户识别有关事项,识别范围
一是将农村人口、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的人口作为识别范围。
二是识别以户为单位,户口本为基本原则,共同生活为参考依据。
三是贫困户(整户或单人)因搬迁、婚嫁、外迁、死亡、新生、判刑收监、出国定居的人员要及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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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七不进”:
一是当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户;
二是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整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或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农户;
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
五是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五职干部(有重大致贫原因的村干部除外)家庭;
六是举家外出一年及以上,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
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5. 扶贫攻坚"一超六有"是
为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包括目标任务、退出标准、退出程序、第三方评估和工作要求5个方面的内容,重中之重是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户脱贫标准为“1超6有”,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贫困村退出标准为“1低5有”,贫困发生率低于3%,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贫困县退出标准为“1低3有”,即贫困发生率低于3%,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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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的相关要求规定:
1、通过深入实地,对照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的标准进行逐项评定,兼顾退出程序和群众满意度评估,得出具体评估结果,作为退出结论和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2、第三方评估机构原则上选择既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熟悉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和脱贫攻坚实际工作的独立第三方承担,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应没有任何的业务联系和指导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以保障评估结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经得起社会的检验。
3、扶贫资金主要考核内容是依据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考核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依据相关规定考核各地本级财政扶贫投入情况、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情况,权重为15%。考核程序按市县自查、省级抽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价、结果反馈5个步骤进行。
6. 扶贫的八有一超是什么
八有”指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指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贫困户“八有一超”政策具体指标解读。
1.有稳固住房:指有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计算在内)。房屋可以是砖混结构、土木结构、也可以是木制结构。
2.有饮用水:不仅指有自来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也可认定为有饮用水。
3.有电用:家庭接通生活用电即达标,不要求接通生产用电。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沥青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
5.有义务教育保障:指贫困户家中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6.有医疗保障: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7.有电视看:贫困户家里有电视机,不论尺寸型号,黑白或彩色电视机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有线、无线或网络电视都可以。
8.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有收入来源,主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只要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视为达标,包括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有养殖收入、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有经营场地(铺面)、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二是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指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然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较复杂,也难统计、难核实。
实际工作中,帮扶责任人要指导贫困户按月、按季度记录好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贫困户的收入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2015年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2016年预计约3100元(按增长6%的比例估算),要以国家最终公布的年人均纯收入为准。
拓展资料:
贫困人口脱贫认定程序
16号文件规定: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由村“两委”组成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用绿色做好标记(因为我们的建档立卡系统中分三种颜色:未脱贫的贫困人口用红色标记,脱贫人口用绿色标记,返贫人口用黄色标记)。贫困户脱贫以后,要继续跟踪扶持一年,确保稳定脱贫后,才能在系统中销号。
根据国家贫困人口退出程序,我区贫困人口退出实行“双认定”,指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提出脱贫申请后,由乡镇组织脱贫验收工作组,包括县乡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严格按照“八有一超”标准对贫困户进行脱贫验收后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均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按以下顺序进行:制定年度预脱贫计划并进行重点扶持→组织入户认定验收→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扶贫领导小组审定→行政村公告,并在扶贫信息系统中更新信息、做好标记。
贫困人口脱贫“双认定”一年组织两批,第一批在当年7月15日前完成,第二批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地组织实施脱贫“双认定”过程中,扶贫、统计、调查总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做好数据衔接
7. 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是什么
一 参考答案:
贫困户的标准:
(1)统计单位:以户为单位,一个户口本为一个家庭户,家庭成员为户口本在册的所有人员。且家庭成员中有1个以上的劳动力。
(2)家庭经济收入标准:为国家级贫困户标准,按县扶贫办的统计口径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分了两类,一类为扶贫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且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类为扶贫低保户: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户。
2.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
3.三保障:保障其义务教育、保障其基本医疗、保障其住房
4.四个好:要有一个好的理念、要有一条好的路子、要有一套好的政策、要有一支好队伍。
二 拓展资料: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三 具体请参考网络:
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