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
⑴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吗
“地方各级人抄民检察院对产生它袭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这句话是正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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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在本辖区内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并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⑵ 如何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监督
检察院只能转告公安,没有监督权!立案公安不送达给检察院,检察院没有备案,案情何为监督?请求检察院是无效果的!
⑶ 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有什么不同
1、适用对象不同。
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例外
2、行使权利不同。
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决定重要调查事项要由同级党委、上级监委批准。
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
3、法律依据不同。
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突出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突出体现公安机关办案时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公正与效率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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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行政监察工作应当在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下进行。
行政监察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环节,也是国家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形式。
为了保证行政监察职能正确的实现,国家在政府系统设立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以改善和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行政监察机关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行政处分权。
⑷ 根据宪法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什么负责
对产生它的国抄家权力机关负责,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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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⑸ 如何向检察院工作提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访举报制度
2、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3、通过舆版论监督制度
4、监督听证权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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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 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意义
1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
2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⑹ 检察机关对下列哪些人员进行检查。
监察机关对下列(①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④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人员进行监察。供参考。
⑺ 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的机关是什么
答案是D。百分百确定。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⑻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谁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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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三)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三)基层人民检察院,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