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发证机关
A. 填写身份证发证机关是什么意思
“填写身份证发证机关”的意思就是这个身份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就是身份证背面的“签发机关”,一般是由身份证所属地市级公安局分局颁发,农村的签发机关一般是县公安局。
B. 身份证签发机关是什么意思
身份证签发机关就是办理身份证和发放身份证的部门,一般就是你办理身份证的派出所。
C. 怎么查身份证发证机关
我要查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230702196406290329
D. 身份证上的发证机关是什么格式啊
区都是分局,例如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县和县级市都是局,例如兰考县公安局,昆山市公安局。
E. 关于身份证发证机关
是这样的,因为公安局的系统显示的是你最近一次办身份证的相关信息。如果你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再办新证的话,以后就会显示新身份证的相关信息了。我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的。。。。。
F. 身份证发证机关查询
如果有这身份证,背面显示的有签发机关。如果没有身份证,只知道号码,可以按号码前6位去判断,各个省份的身份证前6位号码是不同的。要具体是哪个地区的,得用网络工具在线查询系统查询。
知道发证机关后,网络地图可查询具体发证机关地址。
G. 身份证发证地是什么意思
身份证发证地,即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是县公安局、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和设区的市的公安分局,具体手续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网上查身份证信息,显示的发证地和身份证上面的不同,是因为网上查到的其实是公民出生地,是身份证号前六位代表的地址。
公民在出生时,就已确定了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前六位数字是地址码,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而公民在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发证机关会改变,身份证号不变因此信息可能会有差异。
(7)身份证发证机关扩展阅读: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制、发证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H. 居民身份证发证机关代码什么
身份证是没有公安局代码的,签发机关直接用文字显示“XXX公安局"。身份证号码是由6位地区代码,分别代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县(县级市、区、旗);8位出生日期;2位出生顺序码;1位性别区分码和1位较验码共18位数字组成的。
I. 户口簿地址,身份证发证机关各是什么,
户口簿地址,即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发证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同时户口簿地址也是居民身份证上的所登记的地址,因为身份证的办理是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的。
(9)身份证发证机关扩展阅读:
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
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J. 什么是身份证发证机关
身份证背面,有一个地址签证,也就是指得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