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开听证
⑴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一般如何进行
一、听证会就是立法听证制度的俗称,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客观;程序性强的特点。
二、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⑵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该公开进行,哪一个除外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详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2)要求公开听证扩展阅读:
听证结束后的决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⑶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依法要保密的除外 这句话对么请详解
《行政法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这句话是错误的,《行政许可法》48条第2项规定,听证会应该公开举行。
⑷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听证公开(10分)
12、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并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2分)
13、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听证。(2分)
14、对侵权损害后果争议较大的、赔偿方式或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的、赔偿数额巨大、社会各界关注的,以及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举行听证的司法赔偿案件,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15、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16、对职务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案件的被告人,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主犯进行减刑、假释时,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⑸ 听证一律公开举行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有什么区别
一律,是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可能存在特殊情况下的不公开听证。
⑹ 行政处罚听证会是否公开,遵循的原则是( )。
1、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2、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⑺ 行政处罚法的判断题 谁能帮帮我
1、国务院有关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 )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按照当事人要求举行的听证会均应当公开进行。(× )
3.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 )
4.某市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一商贩抵制,便依法将其带回执法大队讯问。(× )
5.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加。(×)
6.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7.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8.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9.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
10.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所收缴的罚款上缴国库。(× )
11、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1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14、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
15、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抽象行政行为都不能申请复议。( × )
16、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17.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行政复议费用。(× )
18、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19.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的,证据不足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补正后作出维持决定。(× )
2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3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2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22、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23、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维持的,原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对加重部分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2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 )
2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仍可申请行政复议。(× )
26.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但公民、法人对该最终裁决不服,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27、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28、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自行向原告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
29、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
30、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
⑻ 行政机关可以不公开举行听证。对或错
正确。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可以不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⑼ 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是不是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意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