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信访终结
A. 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实行什么的三级终结制度
信访三级终结制度指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
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1)听证信访终结扩展阅读:
受理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一)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信访人;
(二)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三)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答复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的形式书面告知信访人;
(四)已经三级认定终结的案件,信访人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做好批评、教育、稳定工作;
(五)属于政策咨询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和疏导工作;
(六)确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呈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B. 信访三级终结制的作用
信复访三级终结制度是结束整制个信访程序的法律制度,它一方面具有终止功能,另一方面又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在终结信访程序方面具有强制性,它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体现其实施的强制性。信访三级终结制度传递给信访群众一个明确的信息,“信访程序是有期限、可终结的”。如果宣告终结了信访程序,就意味着信访人再次提起该信访事项将不受理。因此,信访人要理性启动信访程序,并在依法进入信访程序后正当、理性地行使信访权,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信访三级终结制度指的是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C. 什么是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1、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2、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4、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5、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D. 人民群众信访问题未被处理被终结怎么办
继续信访,同时增加上一个信访接待部门渎职、不作为的诉求。
E. 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吗
我国《信访条例》第31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此可见,听证是有限制范围的,其只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此外,听证不是有权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必经程序,并且听证也不是一定要举行的,是否举行由有权机关裁量决定。
F. 信访事项听证和信访事项评议有什么区别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具体听证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G. 对信访举报回复结果不服怎么处理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走司法途径通过法律救济解决。
《信访条例》
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360问答
对信访举报回复结果不服怎么处
具体步骤如下:
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第一个受理信访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如果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同意,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查。
2、复查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什么不同意答复意见及相应的政策依据,以及有什么要求。复查单位受理后,30日内应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按照同样的原则,再申请复查的上一级单位进行复核。如果对复核意见仍不同意,信访程序就走完了,信访部门就不再受理了。
3、涉法涉诉类的,走法律途径,其他的按信访复查复核来办。
H. 当事人接到《听证通知书》后,不参加听证会或者中途退场,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接到《听证通知书》后,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记入听证笔录。
I. 信访工作人员三级终结违背信访条例,不查事实,拒绝听证,答复意见胡编乱造,扭曲事实,应该怎么维权
如果你的问题通过信访渠道不能解决,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J.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 全文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但凡进入法庭可以肯定有-方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进入了法律程序。专但是如属今的司法腐败臭名昭著,人人皆知,但凡执法者能基本执法,不求公平公正,只求不要碗底朝天。执法者只认金钱不执法必然导致受害人不服上访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