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听证
发布时间: 2020-11-21 03:43:34
『壹』 保全复议提出后,几日内召开听证会
规定业务庭来在收到当事自人或案外人异议申请书后三日内将异议申请书连同案件全部材料送审判监督部门,该部门原则上要在15日内作出处理;同时,为确保复议结果公正、准确,该院审判监督部门大胆尝试,认真落实 “三公开”制度即公开听证制度、公开认证制度、公开复议结果制度。对复议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由合议庭召集主持双方当事人或案外人举行财产保全异议的听证会,听证会主要围绕财产保全异议的范围,听取各方当事人及异议人对财产保全的意见和所依据的证据,并当场对各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确认,制作听证会听证笔录,财产保全异议的复议结果必须依据听证笔录作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异议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变更裁定或撤销原裁定。
『贰』 第三方提出财产保全异议,法院要多长时间举行听证
没有具体的规定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10、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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