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的机关
『壹』 捕鱼捕猎一体机
这种设备是违法的,一般不会公开销售,一些渔具专卖店可能私下有售。一般的维修电器门店都是可以维修的,只要技术还行,原理上并不特别。所谓的电捕鱼器、电打鱼器指的是电鱼器。电鱼器一般由蓄电池、逆变器、整流电路组成的,通过对水体释放高压大电流电能来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一般这种设备在网上有售,有些渔具用品专卖店也私下有售。理论上任何功率大小任何电压大小的都可以,只是作用范围的问题。
友情提示一下:电鱼是违法的。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的扑杀行为,会对渔业造成毁灭性伤害而且也会误伤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这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行为。电鱼会造成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并且鱼的味道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对人产生影响,因此电鱼作业被业内称为“绝户”捕捞。将会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还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被电过的水体没有任何生机,漏网逃脱的鱼类也难逃一死。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也会对生长在水里的、螺蛳、贝类小蝌蚪等造成毁灭性破坏。尤其是在鱼类繁殖的季节,电鱼将使得鱼类的繁殖生长受到很大影响。电鱼设备在升级,其输出电压甚至可达上千伏,而在电流通入水体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造成水体真空,导致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实验表明,220V电压会导致半径20米内的水体真空,因电击或窒息而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会沉积水底,腐烂变质。严重的会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严重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
古代帝王围猎时也懂得将四面的围猎网去掉一面,“网开一面”,为的就是动物的可持续发展和好生之德;渔民使用大网孔的渔网捕鱼也就是可以让小鱼可以通过网孔逃走而继续繁衍生息;广大钓鱼爱好者也明白抓大放小的道理,为的也是可以年年有鱼。
而且国家有很多法律法规都明令禁止这种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力法》规定,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这种“电鱼”行为,还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后果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建议为了可持续发展、为了后代有鱼吃、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了家庭幸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要进行电鱼行为。
任何公民都有权直接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且有责任和义务向渔业部门、电力部门、公安部门举报该违法行为,这些部门都有权利和义务处理这种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报警电话110。
『贰』 请问,公安机关管不管非法电捕鱼行为,
非法捕鱼的归渔政部门管理!《渔业法》规定——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海洋渔业,除国务院划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海域和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外,由毗邻海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叁』 乡镇河道政府自包,禁止垂钓,捕鱼,但是政府部门公然用电网捕鱼,撒网捕鱼
不合法!可以向市或县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建议先向政府举报,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或由政府责令公安机关查处!
『肆』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管理非法捕鱼吗
如果捕鱼活动存在犯罪的情形,那么,公安机关也是可以管理的。
『伍』 古籍都是怎么记载人类捕鱼的
张鷟的笔记小说集《朝野签载》记载,当时还有木制水獭,口中置有转动机关,鱼饵放在机关中,鱼吃饵料时,机关转动,獭口闭合而将鱼捕捉。
唐末,诗人陆龟蒙将长江下游的渔具、渔法作了综合描述,写成著名的《渔具诗》,作者在序言中,对各种渔具的结构和使用方法作了概述,并进行分类。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专门论及渔具的文献。
此外,据《辽史?太宗本纪》记载,北宋时辽国契丹人已开始冰下捕鱼,契丹主曾在游猎时凿冰钓鱼;此外还有凿冰后用鱼叉叉鱼的作业方法。
马鲛鱼也是当时重要的捕捞对象。使用的渔具有大莆网和刺网等。据南宋文学家周密《齐东野语》载,宋代捕马鲛鱼的流刺网有数十寻长,用双船捕捞,说明捕捞已有相当规模。
北宋哲学家邵雍《渔樵问答》把竿钓归纳为由钓竿、钓线、浮子、沉子、钓钩、钓饵6个部分构成,这与近代竿钓的结构基本相同。这一时期,位于东北地区的辽国,开始冬季冰下捕鱼。
明代海洋捕捞业继续受到重视,主要捕捞对象仍是石首鱼,生产规模比前代更大。
明代人文地理学家王士性《广志绎》说,每年农历五月,浙江宁波、台州、温州的渔民以大渔船往洋山捕石首鱼,宁波港停泊的渔船长达5千米。这时的渔民已开始利用石首鱼在生殖期发声的习性探测鱼群,再用网截流张捕。
明代淡水渔具的种类和构造,生动地反映在明文献学家王圻的《三才图会》中。该书绘图真切,充分显示了广大渔民的创造性。它将渔具分为网、罾、钓、竹器四大类,很多渔具沿用至今。
又据《直省府志》记载,明代已使用滚钩捕鱼,捕得的鲟小者100至150千克,大的500至1000千克。
《宝山县志》介绍当时上海宝山已有以船为家的专业渔民,使用的渔具有攀网即板罾、挑网、牵拉网、捞网等,半渔半农者则使用撒网、搅网、罩或叉等小型渔具。
我国明代的海洋捕鱼业尽管受到了海禁的影响,仍有很大进步,出现了专门记述海洋水产资源的专著,如明末清初官员林日瑞的《渔书》、明代官员屠本畯的《闽中海错疏》、明末清初文人胡世安的《异鱼图赞》等。
『陆』 全面禁鱼区捕捞多少斤移送公安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柒』 渔船有年审吗还有捕鱼证是哪个行政机关颁发的
渔业局,要年审,发证
『捌』 请问想出海捕鱼需要办什么证件吗
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口簿》。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发给有关证书的其他小型沿海船舶,应当向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内地经营江海运输的个体所有的船舶,按协议到沿海地区从事运输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持有关船舶、船员等有效证件,到其协议从事运输的沿海县(市)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人员、渔民出海,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临时出海作业的人员,持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向其服务船舶所在地的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有效时限。《出海船民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玖』 远海捕鱼需要什么证件
当然需要证件,没有证件当然不合法的啦,需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
参考一下广东的吧: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及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
2005-4-29 11:45:47 来源:广东省海洋与鱼业局网站
一、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核审批程序
(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申请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附件1)一份,申请书须注明新造渔船(包括远洋渔船,下同)、报废或海损事故更新渔船等申请原因;
2. 自然人申请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的,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属报废渔船后申请船网工具指标的,须同时提供《渔业船舶报废证明》和《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附件2)、渔业船舶注销证明及原捕捞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 属海损事故等造成捕捞渔船灭失的须同时提供海损事故报告、渔业船舶注销证明及原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等材料;
5. 申请远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的,须同时提供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
6. 跨省、市买卖渔船的,须同时提供填写完整的卖出渔船申请表(附件3)、渔船检验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受理及调查
1. 受理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受理机关为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当地渔政大队、中队转交。
2. 情况调查
根据申请书所列的各项情况,由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调查核实,并签署调查意见。
(三)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审核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审核实行逐级审核签发上报制度。
1. 申请人所在地市(指地级市,下同)或县(含区,下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初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 申请材料齐全;
⑵ 申请书填写正确;
⑶ 船网工具指标来源清楚,符合相关规定;
⑷ 符合国家及省渔业捕捞的发展方向、政策和法规;
凡符合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条件的,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出初步审核意见并由签发人签发后逐级上报。
渔政部门接到的申请材料要尽快转送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12个工作日内(含调查时间)提出初审意见,经县级初审后送市级的材料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报省审核审批的材料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送达或邮寄至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
2. 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收到经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的申请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核意见。
(四)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审批
我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批准权为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局渔业处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后,送省局签发人审批签发。经批准后签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附件4),由申请人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或通过当地渔政部门交给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书,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上报的下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告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人。
属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省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上报。
二、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
(一)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申请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 填写完整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附件5)一式两份;
2. 自然人申请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海洋捕捞渔船);
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渔捞日志》(附件6)(大、中型渔船再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
6. 买入海洋捕捞渔船申请的还须提交卖主当地市海洋与渔业局出具的原捕捞证注销证明以及加盖注销印章的原捕捞证原件。申请换发和重新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还须提交原捕捞证复印件,在申请被批准时须交回原捕捞证注销。以上经加盖注销印章的原捕捞证原件由市局统一交(要尽快)省局渔业处以领取新捕捞证功率贴花。申请补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还须提供原捕捞证复印件及其损毁或灭失的证明,并注明时间、地点及原因(由发证机关在有关媒体公告捕捞许可证作废后,方可补发新证)。
若申请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还须提供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批准文件,国际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有特别规定的,须同时遵守有关规定。
若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还须提供:①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的书面报告和有关记录证明(按具体内容要求),并加具当地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②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另外,申请到南沙生产渔船要按南沙渔业管理规定办理。
若申请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还须提供渔船船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若属外省渔船跨界进入我省海域生产的还须提供当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跨界生产的证明和原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港澳流动渔船申请捕捞许可证按国家对流动渔船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新的规定未出台之前须提供:(1)填写完整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2)船主在港澳的户籍复印件一份;(3)粤港澳流动渔船户口簿复印件一份;(4)港澳流动渔船协会会员证明或入会申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5)港澳流动渔船牌簿复印件一份,包括渔船登记、船检方面的渔船建造日期与安全生产期限以及功率大小等内容。原有捕捞许可证的港澳流动渔船,因转会或买卖等需要申请捕捞证的,还须提供原捕捞证复印件及原件注销证明。
(二)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及调查
1. 受理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的受理机关为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当地渔政部门转交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2. 情况调查
根据申请书所列情况,由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调查核实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的审核和审批
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逐级审核和分级审批制度,各级的审核审批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准权按批准权限分别为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1.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的审核
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和申请书所列的情况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的审核内容:
⑴《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是否填写完整、正确;
⑵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来源是否清楚、有效;
⑶有关渔船证书是否齐全,其内容是否与《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相符;
⑷其它必需的证明、批准文件、合同(协议)、项目书等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⑸申请捕捞许可证的内容是否与渔船实际相符,是否符合国家及省规定标准,是否符合渔业捕捞的政策、法规和发展方向;
另外,港澳流动渔船捕捞许可证的申请是否符合国家对港澳流动渔船的规定;跨界生产的外省渔船办理临时捕捞许可证的申请是否在其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我省的约定的范围内。
2.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的审批办理
⑴ 按规定属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意见。对建议批准的申请书送本部门签发人审批签发;不予批准的,应在《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相应栏目写明不同意批准发证原因,并电话或书面通知申请人。属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范围:
(1)刺网渔船;
(2)钓具渔船;
(3)杂渔具作业(含地拉网、敷网、抄网、掩罩及其他杂渔具)渔船;
(4)主机功率小于183.9千瓦(250马力)的张网、陷井、笼壶渔船;
(5)接受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捕捞许可证发放。
⑵ 按规定属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若申请人所在地为市级直接辖管的,由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批,若申请人所在地是下属县辖管的,在当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由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程序按本审批办理的第⑴点第一段要求进行。属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范围:
(1) 非机动底拖网作业渔船;
(2)主机功率小于183.9千瓦(250马力)的耙刺作业渔船;
(3)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600马力)的围网作业渔船;
(4)主机功率大于等于183.9千瓦(250马力)的张网、陷井、笼壶作业渔船;
(5)需领取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船;
(6)接受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捕捞许可证发放。
⑶ 按规定属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的,申请材料必须经申请人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邮寄或送达省局渔业处,渔业处建议批准的,报省局签发人审批签发;不予批准的,在《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相应栏目写明不同意批准发证原因,并电话或书面通知上报的下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告申请人。属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范围:
(1)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600马力)的机动底拖网作业(含掺缯、拖贝、拖虾和拖蟹作业)渔船;
(2)主机功率大于等于183.9千瓦(250马力)的耙刺作业渔船;
(3)粤港澳双重户籍的流动渔船;
(4)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船
(5)受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捕捞许可证发放。
⑷ 按规定属农业部审批的,省局接到经逐级审核的申请书,对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上报。
(四)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换证
根据《关于我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等职能移交事项的通知》(粤海渔[2003]34号)和《关于我省渔业捕捞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海渔[2003]86号)要求,目前我省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年审、换证由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可委托当地渔政部门办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盖章。
三、附则
1. 所附表格格式内容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按本暂行规定执行。
2. 本暂行规定有关专门用语的定义见农业部令第19号《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的附则说明。
3. 本暂行规定自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起施行。
4. 本暂行规定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拾』 什么部门管打鱼游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