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机关
政府预算的审批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Ⅱ 国家行政机关,审查机关,检察机关由什么产生
由人大常委提名,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产生的,再由各机关招录
Ⅲ 入党函调中的审查机关意见写什么
这个简单,如果是被审查对象所属机关意见就写“以上内容均属事实”。然后审查机关行政章,日期就OK了。如果是入党发函机关的审查意见更简单:同意。然后审查机关行政章,日期。
Ⅳ 我国究竟有没有违宪审查的国家机关
从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来看,在宪法第67条,《立法法》第88条,都相应的规定了不完全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
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撤销国务院及各部委制订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立法法》中则有更加具体的规定,这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违宪审查的法律主体。
目前世界各国违宪审查制度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如:英国。
二是普通法院通过受理公民的诉讼来行使违宪审查权,典型代表是美国。
三是由专门的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如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和德、俄等国的宪法法院
Ⅳ 挪威的宪法审查机关是什么并且是如何产生的
挪威王国宪法(Kongeriket Norges Grunnlov)是挪威现行的根本大法。该宪法于1814年5月16日,在位于内当时的挪威首容都克里斯蒂安尼亚(Christiania,即现在的奥斯陆)以北的小镇埃兹伏尔(Eidsvoll)召开的、带有制宪性质的挪威国民大会(Riksforsamlingen)上获得通过,并于5月17日签署生效。这部宪法被视为当时世界上立场最激进的民主宪法之一。而宪法的签署日期5月17日也成为了现在挪威的国庆日。
挪威宪法的审查机关是议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如果经验证明挪威王国宪法的任何部分需要更改,这类提案必需在大选后的第一、第二或第三次议会常会上提出,并公开印发。但是,要留待下次大选后的第一、第二或第三次议会常会来决定所提出的修正案是否采纳通过。但是,这种修正案决不能同本宪法所包含的原则相抵触,只能在不改变宪法精神的前提下对某些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并且去需要获议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和支持。
Ⅵ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6)审查机关扩展阅读: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Ⅶ 中国为何针对不同的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审查模式(既备案与批准)
1、审来批(批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自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2、备案与批准一般针对不同的法律法规,较为重要的一般采取事前批准的方式,需要更加慎重,经某有权机关进行审查;不那么重要的、可交由相关部门自己决定的,就可以采取事后备案的方式。
Ⅷ 节能主管部门与节能审查机关是一个部门吗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
Ⅸ 我国的审查机关有哪些
一、国家机关: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具有侦查权(审查权);
2、监狱对狱内刑事案件具有侦查权(审查权);
3、军队保卫机关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具有侦查权(审查权);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即纪委,对党员具有审查权;
三、行政监察机关
国家在政府系统设立监察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具有审查权;
Ⅹ 在领导体制上 行政监督机关和审查机关都实行什么制度
行政监督机关指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审查机关可能指检察机关吧 中国行政监察机关领导体制行政监察机关是中国国 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察机关的体制取决于整个国 家行政体制。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机 关的领导体制,对于保障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职杠,充 分发挥行政监察系统的整体效能,有效地进行行政监督,意义和作 用十分重大。1987年国务院《关于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有设 立行政监察机关的通知分和199。年12月公布实施的《中华/、民共 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对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作了明确规 定。关于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关系具体表现为:监察部在国务院总 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行政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 监察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 一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主管本行政区的行政监察工作。监察部由 国务院总理领导,县以上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受所在政府的省长、自 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市(州)长、县(区)长领导,体现了行 政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从组织领导上切 实体现法律、法规赋予监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保证它能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利于 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处理在监察 中发现的问题,有利于使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得到有效实施地方 各级监察机关在接受所在政府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同时,还应当 接受上一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其目的在于保证全国的行政监察工 作能够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维护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也有利于发挥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 地履行监察职责。 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所谓双重领导体制,指的是 监察机关作为人民政府内部行使监察职能的工作部门,一方面要 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接受上一级监察 机关的业务领导,讨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地说,监察部受国务 院的领导:地方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 监察机关的领导。上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主要表现 在:规定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了解行政监察工作情 况,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宏 观指导;监督、指导下级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在下级监察机关 工作遇到特殊困难和阻力时,及时给予支持、帮助和指导;必要时, 可以直接代理下级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 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了解、考核和同意任免、调动下级监察机关 的负责人;两个以上的下级监察机关之间因监察事项发生争议时 负责予以解决等。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目的是为了保证监察机关具 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和较大的权威性,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减少或 排除各种干扰,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切实有效地起到监察作用, 以维护和严肃政纪,保障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实 施。 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 题:①要求政府机关和上级监察机关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 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原则,注意工作方法,善于处理各种工 作关系。②要求监察机关必须克服自身在工作中的两种不正确的 思想倾向。一是克服所谓的“行政监察独立”,不听指挥的错误做 法;二是克服不坚持原则,唯同级政府领导之命是从的不正确的认 识。③要求监察机关注意处理好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工作和协调配 合的关系。理顺行政监察机关和监督部门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明 确自己的职责是十分必要的。
... 不知道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