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听证会
① 班里模拟听证会,关于在草坪上修停车场,希望以社区老人,专家,主张者角度发言
如果开发商是以牺牲绿地换停车的话,而且不是“绿化停车”概念,则先可以内到北京市规划委员容会(南里士路66号,建威大厦北边的高层建筑)去投诉,每周二/四上午在规划委旧楼是接待日。到规划委查“规划意见书”中的“绿地率”这一指标,并且询问停车的问题。之后去北京是园林局(白石桥家乐福东侧,动物园西侧)查该小区的绿化图纸,如果小区现在的绿地状态和图上的不一致,则可以要求园林局检查核实绿地率。如果开发商的绿地率能够满足园林要求,则要求开发商出示规划委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方案审查意见”,看看审查意见的图纸和现在是不是一致,如果不一致,则让开发商出示规划委的“审查意见变更通知书(变更意见)”如果没有,则到规划委告状。还有一点,你们的小区是什么时候获得批准的,如果获批的时间在06年,则到区局查,获批的时间在06年以前,则到我说的市里查。
② 我们小区建了22年了,居民小区只有们小区楼前4米外建了个停车场,每天喇叭不停干扰合适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锁金四村,只见西门至东门的一条约300米长的主干道上,多名工人挖土、铺石子,正干得热火朝天。这里有个花坛大部分都被砸掉了,只有保安室旁还有一段,里面有一排黄杨树,几个大坑,是白果树被移后留下的。另一边,则是一个铺着地砖的停车场。道路南边18幢居民楼下,有两棵大树还在,树干上挂着“此树不许锯”的牌子。一眼望去,这里狼藉不堪。“原来这里绿树成阴,现在好了,快要光了,一片黄土和碎石。”路旁的几位居民惋惜地说,锁金四村是一个已经有20多年历史的老小区,由35栋居民楼组成。原本绿化率能够达到50%以上,因为环境优美,邻里和谐,许多中央领导都曾经来参观过,曾获得“国家示范小区”的称号。2009年9月,锁金村街道办事处与锁金四村的居民商量,要搞“出新工程”,即拓宽小区内的道路,方便车辆的出入。工程今年开工,是由玄武区房产局出新办公室和锁金村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的。为此,锁金村街道办事处还召开了一个听证会,听证会上,四村的居民只看见了一个小区出新最终效果图。图中显示,工程只将道路向北拓宽1.4米,人行道拓建1米。小区内的道路原来只有3.5米,要拓宽一点,居民们表示理解。但是,当时工地开工后,大家才发现毁绿面积大大超过了效果图,小区6幢、10幢、17幢等楼前的树木都被挖掉了。好多黄杨树被直接砍掉。他们问施工人员怎么回事,对方只顾埋头干活,置之不理。直到7月29日,有人向居民们透露,这里其实要扩建停车场。
③ 街道停车收费听证会经营方发言稿范文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关于调整**县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之所以开得好,主要是各位代表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此外市物价局、县政府、县纠风办、县消费者协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在此,我代表县物价局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各部门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样规模的听证会,在我县来讲已是第四次了。它标志着政府定价这项工作正在迈向依法、有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健康轨道。今天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代表的广泛性。与会代表的推举产生,基本上代表了幼儿教育受益者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二是参与性。会上各位代表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对社会性事业的知情参与意识。并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这既为政府价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又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三是规范性。这次听证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从资料审核到会议的程序,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④ 汽车停车不熄火会耗油吗
汽车停车不熄火会耗油!
在路口停车等待通过的过程中,应根据交通信号灯计时器判断停车时间。停车时间如果超过1分钟,应将发动机熄火。一般小型汽车怠速运转所消耗的燃油要比重新启动所消耗燃油多。
平常所接触的家用车发动机,一般都有启动5万次以上的寿命,按照普通家用车停车熄火的使用频次,用10年都远不及5万次的使用寿命。所以说,合理停车熄火,不会对车辆发动机以及电瓶等造成影响。
正确建议
停车超过1分钟尽量选择熄火等待,
这样既节油又环保。
停车熄火的驾驶习惯,未来还有可能被写入交规。
目前欧洲一些国家已经立法规定停车之后必须熄火,前段时间北京也召开了关于“停车三分钟熄火”规定的听证会,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停车熄火就会被写入交规。在这小编向大家倡议:停车千万记得熄火,既省油又为环保做了贡献,何乐而不为呢?
⑤ 停车乱收费找哪个部门
1、拨打12345市民热线。
用于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困难和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市民可举报乱收停车费的行为。
2、拨打12358价格监管热线。
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为民排忧解难的“阵地”,接受不合理或违法收取停车费的行为。
3、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
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也可以用于停车收费的社会监督投诉。
4、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
对于小区内高额的停车费可向此部门反映,将收费标准约定到合同中,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必要时可以报警。
一般情况下,你所报警的内容只要是法定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的警情,报警都会产生作用,所以你必须清楚你所报的事件是否属于110受理。同时你可以向辖区、乡镇派出所进行报警咨询。
⑥ 停车不熄火汽车会自燃吗
汽车停车来不熄火会耗油!
在路源口停车等待通过的过程中,应根据交通信号灯计时器判断停车时间。停车时间如果超过1分钟,应将发动机熄火。一般小型汽车怠速运转所消耗的燃油要比重新启动所消耗燃油多。
平常所接触的家用车发动机,一般都有启动5万次以上的寿命,按照普通家用车停车熄火的使用频次,用10年都远不及5万次的使用寿命。所以说,合理停车熄火,不会对车辆发动机以及电瓶等造成影响。
正确建议
停车超过1分钟尽量选择熄火等待,
这样既节油又环保。
停车熄火的驾驶习惯,未来还有可能被写入交规。
目前欧洲一些国家已经立法规定停车之后必须熄火,前段时间北京也召开了关于“停车三分钟熄火”规定的听证会,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停车熄火就会被写入交规。在这小编向大家倡议:停车千万记得熄火,既省油又为环保做了贡献,何乐而不为呢?
⑦ 买了车位的业主还要交每月的停车费,这合法吗
合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7)停车听证会扩展阅读: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八条 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单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别计费办法。
第十一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涉及面广和调整有争议、社会反应强烈的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⑧ 哈尔滨阿城区吉黑高速听证会结速了吗
滨阿城区吉黑高速听证会结束了吗?现在已经结束了,昨天结束的
⑨ 乱收停车费归哪个部门管
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遇到停车乱收费问题要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咨询、举报、投诉。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机动车停放业务经营者的法权益,促进汽车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第五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3种定价形式。
(一)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二)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停车场所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
(一)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
(二)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核定。
(三) 经营成本按照停车场维护、管理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岗、定员的基础上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停车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停车场经营成本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停车场经营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四) 交通肇事、违章被强制拖离现场车辆,应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处置,其收费标准按所停放停车场所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第九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按车辆占用停车场面积大小分别计费的办法,也可实行按停放时段不同分别计费的办法。
第十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单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别计费办法。
第十一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涉及面广和调整有争议、社会反应强烈的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十二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
对社会反应强烈,明显不合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纠正;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纠正的,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9)停车听证会扩展阅读
物价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我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三、负责全省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 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研究制订全省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按照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我省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五、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六、指导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地、州、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的仲裁;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