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证
① 贫困户证明怎么写
证明来不需要你写,而需要你自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等能够证明你家庭贫困的人或单位出具。你所要写的是贫困户补助申请,把你家人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家人身体情况,负债情况写清,如没有补助将会导致什么样的不好结果等写进就可以了。
② 贫困户办驾驶证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提供你所有的贫困户的证明手续就可以办理了。
③ 贫困户有没有什么证件,能够证明自己就是贫困户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7〕19号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民主公示。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三)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要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账户。
(四)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④ 贫困户有没有什么证
没有特定的证件,但是会有一个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的贫困证明。
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4)贫困户证扩展阅读
1、相关要求
(1)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2)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2、贫困户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⑤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怎么办理
向当地扶贫办逐级申领建档立卡即可。
事项名称:办理贫困证明
事项类型:依申请服务类
办理机构:县扶贫办
办理依据:根据贫困户就学、就业等需要
办理对象及范围:贫困户
办理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前置审批:无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理流程:贫困户根据索要贫困证明单位的要求,到村、乡镇或县扶贫办开具
办理时限:即办
(5)贫困户证扩展阅读
农村贫困户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未成年的孤儿;
2.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5.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6.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2.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3.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4.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5.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6.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7.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⑥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有证件吗
有扶贫卡和扶贫手册这些相当于证件的东西。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目的是:版
1.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权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
2.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贫困对象脱贫情况。
3.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6)贫困户证扩展阅读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相关明细
1.整体做法
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2.登记内容
《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⑦ 贫困户证明怎样办理需要的证明有哪些
可以写申请书,注意阐明家庭状况,交由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机构。
办理不需要证明。准备身份证及户口册,申请提交后,会由专人负责调查情况。
贫困证明申请书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7)贫困户证扩展阅读
贫困户办理事项须知:
事项名称:贫困证明
事项类型:依申请服务类
办理机构:县扶贫办
办理依据:根据贫困户就学、就业等需要
办理对象及范围:贫困户
办理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前置审批:无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理流程:贫困户根据索要贫困证明单位的要求,到村、乡镇或县扶贫办开具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地点:各乡镇扶贫办,临泉县扶贫办21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6538891
办事附件(表格):无
参考资料
贫困户贫困证明-临泉县人民政府
⑧ 公司为什么要贫困户证明什么意思
因为贫困户在很多方面都有照顾!为了防止虚假情况发生,所以公司要求贫困户需要村委会、乡镇街道证明!
⑨ 每个贫困户都有贫困证明吗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5,到村委会的上级乡镇政府扶贫办申请查询村委上报的列入帮扶的贫困户名单。
6,看是否是查本人或户的,村、居好说,要到乡镇、街道也许要有村、居证明信的吧。
7,到扶贫部门,比如各级扶贫办,对每个村、每个贫困户都有详细的登记。
8,到村委会申请查询经过村民大会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的列入本次扶贫帮扶的贫困户名单。
贫困相关扶持政策你可电话咨询县扶贫局,贫困户名单已在各村进行了公示,你可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和镇政府咨询了解一下。
⑩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怎么办理
向当地扶贫办逐级申领建档立卡即可。
办理流程:
1、户主申请
2、村民小组提名
3、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
4、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
5、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档案资料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已完成签名手续,是知道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并到乡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后,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即可。
(10)贫困户证扩展阅读:
农村贫困户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未成年的孤儿;
2.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5.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6.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2.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3.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4.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5.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6.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7.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参考资料:网络-建档立卡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