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拆不必听证
❶ 房屋拆迁不合理,现在叫我们去开价格听证会。请问我们是必须要参加的么还是可以不去
事关自身的拆迁安置补偿,还是去参加的好,可以提出自己对价格制定的意见和依据
❷ 第二期房屋拆迁需要开听证会吗第一期开过的
应该还是要来召开的,自 但是也要看第一期召开听证会的时候,所划定的拆迁房屋范围,如果不包括第二期,那应该重新召开。。
房屋拆迁听证会程序:
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听证会除申请人代表和建设项目拆迁的房屋产权人代表参加外,还邀请公证处、建设和规划等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
2、听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
4、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
5、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6、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听证。
7、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8、听证委托代理。
9、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10、制作听证笔录。
11、当事人核对听证笔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12、审查听证结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❸ 在行政处罚中关于限期清理拆除,被处罚人是否有听证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我国法律并未就"责令限期拆除违法构筑物"这一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是否享有听证权作出明文规定。
❹ 行政机关下达限期拆除决定 下发了事先告知书 还用再下达听证告知书吗
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就不必要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说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给当事人下达的一个通知书,告诉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可以同时送达,虽然是两个程序,但一般来说可以一起做,这样并没有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如果一定要分先后的话《行政处罚告知书》在先,《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后。只有符合必须听证条件或者执法机关认为应该予以听证的行政处罚才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❺ 限期拆除决定前下发了事先告知书··几天内还能再下听证告知书
在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时间到期后或者听证或者陈述申辩后再次合议以后,就发处罚决定书,一般是一周左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为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管理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如果你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有疑问,需抓紧时间向行政机关陈述、申辩或提请听证;如果你没有疑问或放弃上述权利,行政机关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实质处罚程序。
❻ 拆迁听证会不去行吗
可以
但是最好去一下
可以了解法律知识
也可以最大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❼ 拆迁行政裁决是否应听证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者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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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限期自行拆除,其期限是多少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8)限拆不必听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❾ 限期拆除要听证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限期拆除不属于听证的情形,无法要求进行听证。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