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听证会
❶ 有谁知道房地产方面听证会是什么程序
容积率!!!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独立洋房”、“联排排屋”、“双拼排屋”、“叠加排屋”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是别墅。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Town House)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容积率不大于0.35。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 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对市场供应量的控制必将引发独栋别墅在售项目的价格高涨。
自停批别墅用地的政策出台以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便成为别墅的最大卖点。而兼得城市生活便利与低密度住宅形态双重特点的别墅,更是日趋绝版之势。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决定了别墅产品相对其它住宅产品而言,更能保值增值。尤其是高尔夫别墅产品,在国家对“别墅和高尔夫用地双禁”政策下,高尔夫别墅资源更显严重稀缺,使其更具大幅度的升值潜力。在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地区,高尔夫别墅的平均升值幅度是其他别墅项目的6倍。
目前中国各城市都已经没有新建或者在建的别墅楼盘了,以前拿了土地还没开发的,已不能开发别墅项目,也只能开发排屋、洋房类的高档住宅。 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❷ 房屋拆迁听证会
是不对的。
《国有抄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也就是说补偿方案需要在被征收片区范围内公布,并且征求公众的意见,并且根据这个意见进行修改。如果涉及旧城区改建的话,那么需要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的。
❸ 我买的房子付了首付,由于开发商问题我那套房子被查封了,我递交异议书后,法院说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是好事,法院理你们当然是好事
❹ 房屋拆迁听证会应该有什么人,专家应该说什么
房屋拆迁听证会一般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评估机构、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评估及涉及拆迁其他问题的专家组、新闻媒体、公众等单位和人员参加。实际上的房屋拆迁听证会经常简化人员,不过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就可以。听证会上的专家组应对听证会各方提出的主要矛盾所涉及的专业问题给出具有权威的解释、说明或鉴定,供听证会参考,以便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
❺ 房产解封听证会会有些什么过程
如果因经济纠纷,多原告要求查封财产保全的,法院必须开解封听证会。
听证程序本质上是第三方主持下的争议解决程序,因此它与庭审程序有很多相通之处,需维系中立第三方下争议双方平等对峙的格局,具备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要素。同时,庭前听证发生在正式审判之前的准备阶段,承担着服务庭审的功能,而庭审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庭前听证程序解决的是程序性争议,与庭审阶段处理的定罪量刑等实体性争议的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它的程序相比庭审来说更为简化和灵活。具体说来,庭前听证程序具有以下要素:
其一,听证对象。与庭审阶段裁判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实体性争议不同,庭前听证程序所针对的是程序性争议,并且该争议须对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具有较大影响,因此才需要第三方介入以公正处理。主要包括:当事人因质疑受案法院的管辖权提出的管辖异议;认为审判人员无法做到公正审判提出的回避申请;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的异议;控辩双方在证据展示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辩方对被告人所适用强制措施的异议;辩方提出的排除控方证据的申请;辩方向法官提出的证据调取、证人出庭、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申请等等。当然,不包括庭审之前无法预见的、法官为主持庭审进行需随时予以处理的、无法与庭审过程分离的程序性争议。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是否应在庭前予以裁判仍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应将非法证据区分为强制排除的非法证据与裁量排除的非法证据,前者由庭前法官在庭审前裁定是否排除,后者由庭审法官在庭审过程中裁定应否排除。在适用强制排除的情况下,证据排除与否有明确的规则可供适用,庭前阶段排除也避免了非法证据对裁判者心证的污染;在适用裁量排除的情况下,排除与否需要裁判者根据案件性质、违法严重程度、权利侵害大小、排除后果等等多方考量,因此宜由能够把握案件的庭审法官为之,但也应在庭前提出,给控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其二,听证时间。
其三,听证方式。
其四,听证裁决。
❻ 请问:房屋拆迁听证会的法定程序如何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法定程序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进行。
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
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具体工作程序:
1、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裁决前必须举行听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听证会召开前7日就听证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拆迁裁决听证会通知书》;
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与本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听证会的召开: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
(3)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介绍说明;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认可。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明;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拆迁裁决听证意见书》,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结束。
❼ 房地产项目为什么要办听证会或房地产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开听证会
听证会的步骤:
①宣布会议开始,主持人致辞。
②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③听证申请人介绍方案
④听证会各方代表发言
⑤各方代表自由辩论
⑥主持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