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权利机关
A. 日本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经历的几个过程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B不正确。
A幕府,从镰仓幕府到室町幕府最后至江户幕府,日本在长达近700年时间,日本的行政权力就是由这三个武士政权掌控。
C太政官,在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直到明治22年(1898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开始行宪时,明治政府就是以太政官为核心建立的中央政权架构。
D内阁,日本1898年颁布宪法,成立了第一届内阁,从此内阁成为政府最高行政机关。
所以A,C,D是正确的,只有B不正确。
B. 日本的总理大臣、首相、天皇,哪个权利大
总理大臣。
天皇没有总理大臣权力大。
在日本,总理大臣等于首相,属于日本政府或者说日本行政机构的最高长官。
理论上说相当于我国国务院总理。
天皇是日本的国家元首,理论上说相当与我国国家主席。
因为我国和日本两国政治体制不同,所以也不能简单地类比。
按照日本的政治制度,天皇没有行政权力,而行政权力的最高执行者是总理大臣。
所以简单的说,现代日本,天皇没有总理大臣权力大。
C. 二战时日本权力最大的人是天皇还是首相-
日本明治维新后,建立效仿欧洲的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参考德国《德意志帝国法典》,由明治天皇亲自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宪法中明确规定天皇高于一切,并且有权利解散内阁。这部宪法一直用到二战后,才被现在的所谓的“和平宪法”日本现在的宪法所取代。
日本最高的权利机关是内阁,内阁的代表是首相,内阁和首相直接对天皇负责,天皇有权任命和撤换首相,解散内阁,天皇不负责具体工作,但却有最高决策权。
二战时期日本政府如何运作呢?
举例1:如日本决定对他国宣战,这类重大事件。首先,是内阁决策是否宣战,内阁如决定宣战,由首相向议会宣布,投票表决,如议会通过,再由首相对外宣战。
举例2:如日本决定对他国宣战,如宣战没能在议会投票表决中通过,由首相向天皇示裁,天皇主持御前内阁会议,参与者有首相、内阁成员、议会院长、各个大臣、和天皇指定成员或幕僚,如会议无法决策,最终将有天皇一人裁决,无需议会,再由首相对外宣战。需要说明一点在御前内阁会议上天皇不表态或者一言不发,而其他与会者达成决议,也将视同天皇裁决,无需议会,再由首相对外宣布。
上面的例子虽然简单不够严谨,但是很好的说明了二战时日本政府是如何运作的。(顺便说一句政府不能代表皇室,也就是说当政府决策与皇室决定相悖时,以天皇决定为准)所以二战时期日本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不是内阁和首相,而是战时御前内阁会议和天皇本人。
从法律和行政上我说得够明确的吧!二战时日本权力最大的人是天皇。
D. 日本的最高权力属于谁
立法权,国会。行政权,首相。司法权,当然是法院。三个权力相互平衡。
E. 日本的最高情报机关叫什么
日本政府、军队、警察以及外务省都拥有各自的情报系统。公安调査庁、公安警察(警察庁警备局)、外务省国际情报统括官组织、防卫省(情报本部)等等。日本政府的内阁情报调查室(。)是最高的情报机关。它负责把来自军队、警察、外务省等情报系统的情报汇总分析,为内阁做重大决策提供情报支持。
一,内阁情报调查室概况
内阁情报调查室(以下简称“内调”),直属内阁官房长官领导。情报调查室负责人---内阁情报官每周要与内阁官房长官碰面一次,对日本政府的重大决策的国内外反应、国际上重大政治经济情报、国内形势、舆论导向等重要情报向内阁官房长官进行一次工作汇报,如有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室长官可以随时向内阁官房长官乃至直接向首相汇报。
“内调”负责人原来称室长,2001年改称为内阁情报官,他的副手称内阁审议官,再下面还有`八大金刚`,即设有`内阁情报调査室调査官`八个职位。另外还设有内阁参事官、内阁事务官等职位,这些职位的任职人数有弹性,并可以聘用兼职者。有时根据形势需要,还可以聘用大学教授,专家等人做兼职。但总体来看职员警察出身的比较多。
现有所属职员约170人(包括兼职者)。内勤约70人、常驻外派的有,警察庁约40人、公安调査庁约20人、防卫庁约10人、另外,外务省、総务省、消防庁、海上保安庁、财务省、経済产业省等各有数名。2001年4月新设内阁卫星情报搜集中心,编制人员约190名。另外在日本南、北端还分别设有(北海道)苫小牧卫星情报中心、(鹿儿岛)阿久根卫星情报中心等南、北地面局各一处,以弥补主地面局涵盖面积不足。整个中心若包含地面局人员,总数在320人左右。
它的工作程序如刊头图所示。
二,内阁情报调查室组织构成及各部职责。
1,総务部
主要负责行政管理、经费予算、人员编制及机密保卫,本部各科室综合协调等工作。并负责对民间情报调查分析机构的联系和指导。
2,国内部
负责国内政情的调查。搜集,分析国民思想动向及国内各政党、工运、学运等方面的情报。对日本国内新闻・广播・出版等媒体舆论动向的进行综合分析。国内部下设五个科:政治、经济、工运、治安、文化。
3,国际部
负责分析、研究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搜集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情报。该部常设中国班、朝鲜班、东南亚班、俄国班。根据形势需要随时组织专题班,如伊拉克班等。并对国外新闻・广播・出版等媒体舆论的动向进行情报搜集和分析。
4,经济部
负责对日本国内和国际的経済形势进行综合分析。搜集、分析与内阁政策有关的内外经济情报。对内阁制定的重大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国民福祉政策提供决策的情报支持。对经济政策实施过程进行情报搜集分析,对经济政策效果进行评估。
5,国内资料部
负责搜集国内宣传报道机关的宣传要点和对内阁重要政策的反应,指导和利用民间团体和个人进行情报搜集和调研活动;从各行政机关搜集到的国内政策情报和调查报告中,选择与制定内阁重要政策有关的资料。
6,国际资料部
通过新闻、通讯机构搜集情报,收听、研究、整理外国的新闻广播,搜集外国报刊杂志对日本内阁重要政策的反应。日本陆上自卫队参谋本部第二部特别室破译的外国情报密码也送交该部。
7,内阁情报搜集中心
1996年4月“内调”又成立了内阁情报搜集中心,这是“内调”保证日常运转的心脏。由各省厅呈报来的情报均直接汇集到这里。该中心除5名“内调”职员外,另由警察厅、防卫厅、消防厅、公安调查厅、海上保安部等5个单位各派4人,共计25人分5班24小时轮值。对大规模灾害和突发紧急事态做情报搜集分析,随时向内阁提出最新报告,紧急时可以向内阁総理大臣直接报告。首相官邸的地下设有内阁危机管理中心、紧急状态时内阁情报搜集中心转移此处办公。
8,内阁卫星情报中心
2001年4月新设内阁卫星情报搜集中心。英文称:(略称CSICE)。成员由内阁情报调查室、警视厅、防卫厅、外务省、文部科学省、气象厅等单位中挑选出的顶尖人员构成,下设管理部、分析部及管制部等3个部。中心在东京近郊的茨城县北浦地区设有北浦卫星情报中心,是接收卫星信号的主地面局(兼副中心),该中心设立以来,已经在2003年3月28日,2006年9月11日,2007年2月24日先后发射了四颗情报収集卫星。并和国内其它部门的卫星综合利用收集情报。
三,内阁情报调查室的“委托调查”
内阁情报调查室常常依靠民间情报、科研机构以及新闻广播机构、综合商社等搜集情报,称为“委托调查”。日本从事情报搜集和研究的机构有100多个,实力很雄厚。经常接受委托调查任务的有世界政治经济调查会、国际形势研究会、东南亚政经调查会、国民出版协会、内外形势调查会、民主主义研究会、共同社等。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世界政经调查会`。该会的宗旨是“提升日本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的综合调查研究及相关知识”,主要任务是搜集、调查相关资料,承接委托调查,举办研讨会、研究会,出版调查研究成果等。该机构每年都接受日本内阁情报调查室的委托调查。
另外,日本大部分有一定实力的民间情报、科研机构,大都接受过日本内阁情报调查室的委托调查。由于受委托的团体,其负责人及核心干部几乎清一色都是情报系统退休人员,职业经验非常丰富。委托调查所获得的情报及时、准确,特别是经济情报,都有很高的价值。既然搞情报工作就必须有谍报人员。所以“内调”也同样需要谍报人员进行情报搜集活动。但是以“内调”的人力及预算,很难派出大量的谍报人员,更不用说长期的谍报人员布建和派遣了。因此,“内调”的谍报人员派遣也大多委托外部团体进行,这在世界上大概也是日本独有的。
“内调”最常用的谍报人员派遣方式是,企业驻外人员、报社记者、旅游团游客,或以留学生等身份等,在目的国从事情报搜集工作。另外,还利用残留孤儿搜集中国的情报。日本媒体曾披露,“内调”规定凡出国旅行、访问后向其提供“专题报告”的专家、学者都将予以重奖。
委托民间调查这种日本式的情报搜集方式,既可以补充人手财力不足、又可以在出现差错时将责任推给民间机构。这种花小钱,办大事,有功则揽,有过则推的“委托调查”方式,恐怕将是内阁情报调查室搜集情报的长期工作方式。
四,今后的发展动向
部分自民党议员建议,将内阁情报调查室从现有的150人扩展到1,000人,其目的就是要在近期建立起一个如同美国CIA或以色列摩萨德那样的情报机关。并与美国中央情报局、英国军情六处等其他国家的情报机构进行交流和协作。不久前,据美国传媒报导,日本最高军事当局称,日本政府缺乏统一的相关系统,必须研究建立一个能对情报进行统一分析和处理的机构,并将借反恐之机,扩大和统一现有情报系统,使之成为真正行之有效的新情报机构。
F. 日本的国家权力机构是怎么运行的
首先日本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天皇虽然还存在,但是没有任何实际权利。 最高国家权利机构是国会,以民主的方式来决策 国家的政治体制是三权分立 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
G. 请问日本的内阁府的组成人员有哪些,是不是日本的最高决策机构
日本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国会(相当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会有权任命内阁总理大臣(也就是首相),由首相奉命组成内阁。
日本的行政机构:内阁(相当于国务院)和各地方行政自治体(也就是47个都道府县)。
现内阁即俗称鸠山由纪夫内阁下设:
内阁总理大臣(首相)--鸠山由纪夫(民主党党魁)
内阁府(国务院办公厅),负表人--官房长官 平野博文
总务省(具有部分民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功能),负责人--总务大臣 原口 博一(另兼任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地域主权{道州制}推进负责人)
法务省(司法部及部分公安部/民政部功能),负责人--法务大臣 千叶景子(女)
财务省(财政部),负责人--财务大臣 菅直人(另兼任内阁总理副大臣,国家战略担当相,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经济财政政策负责人,也就是楼主所问的经济财政专任大臣,主要负责经济战略政策的研究,制定,调控)
外务省(外交部),负责人--外务大臣 冈田克也
文部科学省(教育部,文化部和科学技术部),负责人--文部科学大臣 川端达夫(另兼任科学技术政策担当相)
厚生劳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具有部分民政部功能),负责人--厚生劳动大臣 长妻昭
农林水产省(农业部,水利部),负责人--农林水产大臣 赤松广隆
经济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及部分国家发改委功能),负责人--经济产业大臣 直嶋正行
国土交通省(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国土交通大臣 前原诚司(另兼任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防灾担当相,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北方及冲绳对策担当相,也就是楼主所说的北方冲绳事务专任大臣,北方指日本的北方四岛,现属俄罗斯管辖,与俄罗斯的领土纠纷问题,冲绳指所有与冲绳县(被日本吞并之前称琉球国,日本明治维新,兼并琉球国后,设置冲绳县)有关的事务,钓鱼岛(日称尖阁诸岛)事务政策的研究,制定)
环境省(环境保护部),负责人--环境大臣 小沢锐仁
防卫省(国防部),负责人--防卫大臣 北泽俊美
国家公安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部),负责人--委员长 中井洽(另兼任绑架问题(日语拉致问题)担当相,主要负责与北朝鲜的问题)
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金融行政担当(各金融机构的主管单位),负责人--金融大臣 亀井静香(也就是楼主所说的金融和行政改革大臣,另兼任邮政改革担当相,主要负责金融安全和邮政民营化后的再国有化相关对策及相关机构改革,国民新党党魁)
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少子化对策担当 负责人--少子化担当大臣 福岛瑞穗(女,另兼任消费者及食品安全担当相/男女共同参画担当相 社会民主党党魁)
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新公共担当 负责人--公共担当大臣 仙谷由人(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国家战略制度的制定等)
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行政刷新担当 负责人--行政刷新大臣 枝野幸男(主要工作类似于审计署,力图减少行政经费浪费支出等,请检阅 日语网站 仕分け人热门条词)
以上是现政府--鸠山由纪夫的内阁,内阁的不同,部门设立也会有所变动
内阁府副大臣是指副级干部,相当于副部长/副总理等。
以上参详中国政府网及日文版维基网络,如有不实之处,还请指正。仅供楼主参考。
H. 日本的最高国家权利机构
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附:
日本国宪法:
第四章 国会
第四十一条 【国会的地位、立法权】
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第四十二条 【两院制】
国会由众议院及参议院两议院构成之。
第四十三条 【两院的组成、代表】
①两议院由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国民的议员组成之。
②两议院的议员定额由法律规定之。
I. 我想知道日本的权利机构天皇,首相……
一、天皇
日本自明治维新后恢复了天皇的统治权,并通过"明治宪法"确立了近代天皇制,强调"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国家一切统治权",帝国议会和内阁对天皇只起"协赞"作用。支持天皇的基本支柱是财阀、军阀、地主豪绅、官僚政客。他们借天皇的权威,实行中央集权统治,以维护地主、资产阶级利益。
战后,天皇制虽然被保留了下来,但根据战后《日本国宪法》的规定,天皇只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他"只能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天皇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最高法院院长。天皇行使有关国事行为,如召集国会、解散众议院及公告举行国会总选举等等,都必须根据内阁的建议和承认。新宪法的这些规定,不仅使天皇的权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且打破了长期以来所谓天皇是"现人神"的神秘观念。
现任日本天皇明仁是昭和天皇的长子,生于1933年,1989年即位,改年号为平成。明仁天皇和夫人美智子皇后有二子一女。
战前皇室费用不受国家限制。战后根据新宪法的规定,皇室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皇室的一切费用必须列入预算并经国会议决通过。
皇室的机构有:皇室会议--由皇族两人、众议院及参议院正副议长、内阁总理大臣、宫内厅长官、最高法院长(最高裁判所所长)等十八人组成。内阁总理大臣任议长,审议皇位继承、摄政等有关皇室的重要事项,并作出决定。
皇室经济会议--由众参两院正副议长、内阁总理大臣、大藏大臣、宫内厅长官以及会计检查院长官等八人组成。由内阁总理大臣任议长,审议有关皇室经济等事项,并作出决定。
宫内厅--掌管皇室及有关天皇国事行为等事务,并保管国玺。它直属于总理府。
国会
日本的国会是在明治维新以后,根据1889年"明治宪法"于1890年开始设立的,称"帝国议会",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它仅对天皇起"赞助"作用,权力非常有限。
战后,"帝国议会"改为"国会"。根据《日本国宪法》规定,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由众、参两院组成。两院议员均由普选产生,其定额由法律规定。众议院议员任期四年,但众议院提前的解散时,其任期随之结束;参议院议员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其中的半数。在众议院被解散时,参议院同时休会,但在紧急需要时可举行临时会议。
国会除每年召开一次常会(为期约150天)外,如经任何一议院全体议员1/4以上要求,内阁必须召开集临时会议。在众议院被解散和重新举行众议院议员总选举之日起30天内须召开国会特别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国会会议均公开举行。国会两院分别设正、副议长各一人,由各议院选举产生。两院分别设有若干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国会的议事活动大部分是在这些委员
中进行的。
国会的主要职权是:制定宪法和法律;组织和监督政府;审核和批准由内阁编制提出的财政预算以及和外国缔结的各种条约等。凡法律案,除宪法有特别规定者外,经两院表决通过后便成为法律。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在参议院作出不同决议时,如经众议院出席议员2/3以上的多数再次通过,即成为法律(在一般情况下,往往通过两院协议会来解决)。预算案、条约、协定等经众
议院通过并提交参议院后,除国会休会期间不计外,参议院在30天内不作出决议时,即以众议院的决议作为国会决议。国会(主要是众议院)有权对内阁的施政方针等提出质询,监督行政活动;在必要时可以用通过不信任案或否决信任案的方式迫使内阁总辞职。
日本国会中,众议院有议员480席,参议院有议员252席。
三、内阁
日本的内阁是明治维新以后,在太政官制的中央政府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1885年根据天皇的敕令开始建立内阁,其下属行政机构称"省"(相当于我国的部)。此时国家的最高行政权仍属于天皇,内阁仅仅处于"赞助"地位。
战后,废除了天皇集权制的"敕令内阁",改为"议院内阁制"。根据《日本国宪法》规定:国家的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是行政权的主体,一切负有行政职能的机关都必须在内阁的统一支配之下。内阁由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组成,但所有内阁成员都必须是文职人员,而不能是现役的武官。内阁总理大臣也称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脑,他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
命。内阁其余各国务大臣均由总理大臣任命(或罢免),但其中1/2以上必须从国会议员中选任。战后以来,历届内阁绝大部分是由在国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即执政党)组成的,该党的领袖(总裁)便成为内阁总理大臣的当然人选,其内阁成员也多半是从该执政党所属的国会议员(主要是众议院议员)中任命的。
内阁除执行一般行政事务外,主要行使下列职权:负责执行法律,总理国务;处理对外关系;缔结条约;掌管有关官吏的事务;编制预算;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政令;决定大赦、特赦、减刑,刑罚执行的免除及恢复权利。此外,内阁还有权对天皇的有关国事行为提出建议和承认;有权建议天皇解散众议院、召开国会;决定召开国会临时会议、参议院紧急会议等。内阁还
负责提名最高法院院长及任命各级法官,向国会报告国家财政收支情况等。
内阁行使行政权,集体向国会负责。当众议院通过对内阁不信任案或否决了信任案,而此后10天内众议院又未被解散,则内阁必须总辞职。当众议院总选举后,首次召集国会时,原内阁也必须总辞职,然后向国会重新选举内阁总理,由新任总理组阁。
内阁的组织机构由总理府及其下属外局(包括各委员会和各厅)、12个行政省以及内阁辅助机构,包括内阁官房、内阁法制局和人事院等组成。
小泉就是现任的内阁总理大臣,也就是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