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考察机关是
1. 缓刑执行机关的规定,缓刑由哪个机关考察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考察机关批准实际上在实务中,你只要不在违法犯罪就行了别惹事
2. 缓刑的考验期是多久,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
刑法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3. 新刑法缓刑考察机关是哪个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一般是司法局,司法所负责日常社区矫正工作。
回《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答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4. 新刑法缓刑考察机关是哪个
如果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一般是司法局,司法所负责日常社区矫正工作。
5.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什么是派出所还是 司法局应该到哪报到
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应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报道。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分工、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社矫人员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解除、社矫人员矫正档案、社矫执法工作保障等方面都有进行概括性规定。
(5)缓刑的考察机关是扩展阅读:
缓刑的执行条件:
1、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6. 判缓刑的考察机关是指的那个部门
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由司法所日常监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7. 缓刑的考察机关有哪些,缓刑考验期满怎样处理
一、缓刑的考察机关: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
二、缓刑考验期满的处理。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押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
8. 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机关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由公安 机关对其予以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 不予关押而在社会上,有工作的要回自己的工作单位继续工作或者 回到农村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 或者其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包括对他们 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他们好好改造。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考察,要依 照本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内容予以考察。考察时应当 听取犯罪分子的汇报,并向有关单位、基层组织或者群众了解犯罪 分子的表现,对其进行教育。考察实际上也是一种严格的管理。被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经公安机关予以考察后,如果在缓刑考验期 限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没有发现判决前有漏罪的,以及没有违反本 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 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应当 向犯罪分子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公开予以宣告。
9. 刑法关于缓刑执行机关的规定,缓刑由哪个机关考察
缓刑期间实行社区矫正,由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管。
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