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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进行

发布时间: 2021-03-11 22:09:16

1. 检察院的职能机关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反贪污贿赂部门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反渎职侵权部门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侦查监督机关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公诉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监所检察部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案件管理部门
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检察技术部门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2. 检察院是干什么的

(一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 )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 1 、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 、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 、渎职侵权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 、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 、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 、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 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 、检察技术部门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 、政治、纪检部门

3. 检察机关对下列哪些人员进行检查。

监察机关对下列(①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④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人员进行监察。供参考。

4. 检察机关是否有权对民事执行程序进行监督

根据2013年9月23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一、第三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二、第五十四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案件(申请监督),应当区分情况作出下列决定:
(一)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二)提请抗诉;
(三)提出抗诉;
(四)提出检察建议;
(五)终结审查;
(六)不支持监督申请。
控告检察部门受理的案件,民事检察部门应当将案件办理结果书面告知控告检察部门。
三、第五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
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的审查期限,依照前款规定执行。

5. 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要有什么样的作为

检察机关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
一、抓住当前社会矛盾阶段性特征
矛盾的特殊性,就是指各种具体事物、过程或阶段中所包含的矛盾的具体特点。 关于目前中国现实社会矛盾的阶段性特征,笔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期,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经常涉及的社会矛盾方方面面,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
一是征地拆迁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与民生民利直接相关的系统工程,如果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甚至导致群体上访现象。
二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腐败行为虽是个别现象,却有碍国有企业改制前行的步伐,容易引发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内心不满。
三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问题。由于少数农村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不强,法制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行政、为政不廉,甚至利用职权进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
四是民事案件引发纠纷。民事纠纷案件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如婚姻纠纷、借贷纠纷、土地纠纷等等,这就要求基层检察院在化解前征询群众意见,掌握了案件背景、当地风俗人情和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等详细情况,在此基础上很快找准处理矛盾最佳切入点,最终使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
五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提供了一个积极的平台。一件小小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当,一个小小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公,很快就会成为广大网民关心的热点。一件事情、一个小小的案例的敏感性、关联性、复杂性前所未有,政府和司法机关还缺乏恰当的处理方法和应对能力。这方面的问题,也在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总之,现实中国社会矛盾的阶段性特征,表现在方方面面,而且比较突出,对于由于经济体制和运作机制改革所引发的种种矛盾,仍在继续显现,需要我们抓住社会矛盾的这些阶段性特征,积极地面对,有针对性、逐步地加以化解。 如果处置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对抗性矛盾,使检察机关陷于被动。
二、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对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我认为这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手,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奏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有以下几个现实问题,急需我们统一认识,共同努力,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贡献。
第一,正确理解和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重要地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自身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是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主动服务于2010年的第一要务,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管理手段创新的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的侦查、民行监督等各项任务中,充分地得以体现,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要注意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由犯罪引起的各种矛盾,得以化解和处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内容。因为,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化解深层次的社会矛盾。
第三,结合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按照诉讼分流的原理,逐步扩大不起诉的范围,试点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和被害人救助制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稳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老年人犯罪的案件,尽量体现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使矛盾化解在诉讼中,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第四,认真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涉检涉法积案化解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表现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时有发生的群体性纠纷,其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它是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暴露和表现,背后都隐藏着职务犯罪或刑事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等等,另一方面还得从我们执法办案中寻找,检察机关如何坚持“社会公益”和“客观义务”原则,公正合法批捕起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质量,不枉不纵、公平合理,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积案的矛盾化解工作。同时,还要积极采取综合治理的各种措施,思想教育、社会救济、检调对接等工作与办案过程同步进行,努力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的新途径和新举措。
第五,积极探索排查社会矛盾,做到以预防为主。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犯罪预防同各个检察业务部门相结合,组织部分人员深入生活,深入基层,深入到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之中,进行矛盾排查,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只要我们了解了情况,又做了工作,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就会取得好的效果。
第六,管好队伍,遏制腐败,公正执法,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应该是社会矛盾化解的一个重要方面。有一支坚强、模范、群众信得过的检察队伍,是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司法的根本。当前检察机关内部的个别腐败现象,日益突出,是检察公信力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个问题,我们应当着力打造“阳光检察”,从源头上控制“腐败污染”,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因此要把队伍管好,才能履行检察职能,完成社会矛盾化解的任务。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否定矛盾,而是要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求得和谐统一。检察机关要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以预防为主积极探索排查社会矛盾,认真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和应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和管理,管好队伍、遏制腐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6. 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关系是什么

1、适用抄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袭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例外2、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决定重要调查事项要由同级党委、上级监委批准。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3、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突出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突出体现公安机关办案时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公正与效率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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