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机关编制
1. 地方编制和国家编制的区别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
地方编制就地方规定(地方政府制定)的,列入地方考核,如地方编制员工,就是讲是属于地方规定招收的员工,没有纳入国家计划,员工的工资和待遇由地方(本单位)解决,标准也是自己制定。
总体说来,国家编制的人员待遇、福利比较稳定,都有一定的国家标准,都是统一的。地方编制是相对于国家编制而言,其人员福利、待遇不尽相同,由于是属于地方编制,其财政供给都是受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有高有低,各地不一样。而且地方编制中的人员还根据需要,有时候会增设临时编制或者扩编或者缩编,国家编制不存在这一现象。
2. 国家机关单位一共有哪几种编制公务员,事业编制,行政附属编制工勤编制还有临时工工勤编制和行政
只有公务员编,事业编和工勤编。其他的没有编制均称为合同工,临时工或聘用人员。
3.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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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中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办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4. 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人员的编制属于什么编制
干活的
5. 什么是机关编制,急!!!
工勤编制机关里的打杂人员,行政编制是公务员待遇的.明白了吧?关于实行雇员制,要看什么单位的,要说那些委局单位,我觉得可能性不大,毕竟没有人会冒这样的大不韪,让自己和身边的同事失去金饭碗的!
在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一词最早译自英文“civil servant”,其原意是“文职人员”。英国的公务员一般是指政府中常务次官以下的所有的文职人员。他(她)们经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不与内阁共进退。经选举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法国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职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包括三大类:一类是国家公务员;另一类是地方公务员;还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务员。德国的公务员包括一般职公务员和特别职公务员。前者适用于联邦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联邦公务员法,如总理、国务秘书、部长等。日本的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这两类公务员又有“一般职”和“特殊职”之分。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考试优录用产生;特殊职公务员经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前者适用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公务员法。美国公务员的念概念界定复杂,与公务员含义较相近的是“政府雇员”。大致包括职类公务员、非职类公务员和军事人员三部分。
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队伍界定:我国的干部身份很复杂。公务员队伍的确和一些网友所说,其实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对并不是十分庞大的队伍。很多人都把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职能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作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因此,我就把他们全列进来了。
在我国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也并不是所有党政机关。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就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务员。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比如说史志办(政府)、党史研究室(党委)、考试办、编办、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办(人事局)、电教中心(组织部)等这些部门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再就是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这些具有明显党政机关特征里的工作人员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里面相当一部分人只是具有干部身份,是事业编制,事业编、行政岗。就是领导干部里面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大家一注意就能明白,看组织部或政府的红头文件任命书里,凡是任命的,一般是公务员,而聘任,则肯定不是公务员。就这么说吧,类似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环抱局这样具有典型性特征的行政机关,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也就是所有工作人员的40%—50%。
再说其他事业单位,比如说学校,虽然说学校是事业单位,但是学校也具备一定的行政职能,所以学校里面也有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学校里的教师(除了临时工),统统都是干部身份、事业编制(吃财政拨款);卫生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政机关,受它管理的比如说防疫站和少数没有改制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而部分医院改制后,虽然成了企业单位,但是里面的工作人员都保留了原有的身份,或者是干部身份或者是工人身份,或者是行政编制或者是事业编制。再就是粮食局,这也是个比较特殊的机关,因为这个部门的行政职能日益减少,很多地方把粮食系统进行了改制,所以说粮食系统的工作人员也大部分不是公务员。
再说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比如说电业公司、电信公司、药材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也有的地方是事业单位),这些单位虽然说经过改制全部变成了企业,但是因为这类企业在2002年以前都是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因此这里面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事业编制或者行政编制。很多人认为事业单位改制,里面的工作人员也由原来的公务员变为工人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单位改制了,但人没有改制。况且,这类单位的领导干部,大都还是经过组织部门任命,基本上都是事业编制或者行政编制。(当然,除了少数聘任的)
再说银行,现在正进行银行系统的改制。也可以说,银行是具有企业性质的,但是银行里面的工作人员(除了临时工),大部分也是事业编制,而银行的领导,从中央到地方,都是组织部门任命的,基本也都是行政编制。
再说企业,比如说烟草公司、旅游公司(少数地方还叫旅游局)、石油公司,这类企业也比较特殊,特殊在哪里呢,就是他们在市场没有全部放开的情况下也具备一定类似行政职能的职能,所以,这些公司里面的领导层,也几乎全是行政编制或者事业编制。
最后再重申一点,事业编制的虽然是干部,但肯定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的也不一定是公务员;真正的公务员只是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因此说,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当数量不是很大的队伍。
而真正队伍庞大的是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领的是职称工资,具有本科学历的,就是拿初级职称工资,而中级、高级职能通过考试、评议也能容易获得,所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相对比较高。
而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拿的是职级工资,同样是本科学历,如果不是领导干部,就得能科员或者办事员工资,那样工资就很低了。与事业单位(包括教师)相比,那些具有中级支撑的就相当与公务员里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就拿公务员里的县处级工资。因此说,一个地方,能拿到县处级工资的公务员只有3个(县长、书记、政协主席),而事业单位就数量很多,高级教师有10来个、高级农艺师、会计师、经济师都很多。而大部分的公务员都是比不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 机关单位编制是什么意思
所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实践中,由于从事公务人员情况的复杂性,导致具体认定上的争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3月21日解释。
2000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9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该《批复》明确:"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认为,此《批复》涉及的罪名虽然是妨害公务罪。但是,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即妨害公务罪直接指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该《批复》事实上是从某一方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解释,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认为,这一解释所要回答的是司法实践中的两个问题:一是非国家机关的国有事业单位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人员,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能否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复》对上述两个问题持肯定态度。但是,按照刑法第93条规定及通常的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①可见,上述《批复》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理解上有扩大之嫌,即将国有事业单位中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解释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言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不限定为国家机关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中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非机关在编人员,均可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许,可以进一步推导的结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在于依法或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我们认为,在现行体制下,确有一些属国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在依法执行行政职务。一些地方实行的小政府大社会管理,使得一部分原属政府行政机关行使的职权,交由事业单位行使。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是,对于事业单位从事具体行政执法的人员,能否认定为渎职罪的主体或某些犯罪(如妨害公务罪)的对象。对此,我们的认识是,从我国目前的现实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可以适当扩大到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对于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则应严格把握委托的条件,即要求是依法正式的委托,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口头委托等。因此,对于上述《批复》涉及的第二类人员,在具体适用中应严格把握。
7. 机关事业编制与工勤编制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工勤编制是工人身份的编制,机关事业编制是干部身份的编制。
2、发展方向不同
有机关事业编制的人可以评职称,也可以往行政上发展,到一定级别或担任一定领导职务还可以转为行政编。工勤编制则只能评技工级别,一般情况下无法转为行政编和事业编。
3、类型不同
机关事业编制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
工勤编制不同于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前者主要是为后者提供后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务(司机)、餐饮服务(食堂工作人员)等。
(7)基地机关编制扩展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类型
1、公务员身份的行政编制。通过国考省考等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进行公务员登记的行政编制。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公编制。通过国考省考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进行参公登记的参公编制。
3、参公单位事业编。不进行参公登记,不属于参公编制,只是事业编制,虽然单位是参公单位,不代表所有人员都是参公编制。
4、事业单位事业编。就是全额、差额、自收自支这三种。
5、工勤编制。行政机关叫行政工勤人员,属于机关工人编制,不是行政编制(公务员),只是机关后勤工人,占用工勤编制。
6、借调人员。编制在原单位,工资待遇都由原单位负责,只是人来工作,人事关系没过来。
7、长短期合同工、外聘人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等都属于临时工。
8. 行政编制工勤和机关编制工勤区别
我想你打字应该是打错了吧,“工勤”,而不是“公勤”,工勤人员是行政工勤编制,不是行政干部编制,不能晋升和任职。一般都是行政单位下属的二级单位或者司机才是工勤编。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公务员是干部身份。工勤编要想转为公务员必须要提干,提了干就是行政编即公务员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9. 国家编制和地方编制的区别是什么啊
中央国家编制指的是:编制 福利等相关的归中央直接管理。
地方编制:指编制 福利等 在地方(省公务员在省里,地市级公务员在各地市)。
两者本质上没有区别,就是这个 关系挂靠的具体组织不一样。
县级单位的国家编制和地方编制区别就是一个在国家编制,一个不在。还是国家编制的好。在效益好的时候一样,不好的时候国家的有保障。
10. 机关单位有哪些编制
一、公务员身份,是行政编制。通过国考省考等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进行公务员登记的行政编制,可以参加公务员遴选。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公编制”。“参公”严格来讲不是行政编制,是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也不是行政机关,是参公的事业单位。
三、 参公单位事业编。不进行参公登记,不属于“参公编制”,只是事业编制,虽然单位是参公单位,不代表所有人员都是“参公编制”,这种事业编和“参公”不一样,任何遴选都不能考。
四、事业单位事业编。
五、工勤编制。行政机关叫行政工勤人员,属于机关工人编制,不是行政编制(公务员),只是机关后勤工人,占用工勤编制,但国家不允许以工代干。注意:此类人员和公务员都属于机关,一个是机关干部,一个是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勤编类同}
六、借调人员。编制在原单位,工资待遇都由原单位负责,只是人来工作,人事关系没过来!
七、长短期合同工、外聘人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等都属于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