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院统计
① 什么是机构编制统计行政机构统计的指标有哪些
机构编制统计指对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的数据统计,一般以每年12月31日为统计的截止时间。它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方法,也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业务,具有规范性、系统性、定期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地方行政机构编制统计指标:
(一)部门
1.机构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全称。
2.其他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的其他机构全称。
3.规范简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范简称。
4.习惯简称:指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机构简称。
5.机构级别: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行政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其他和不定级。
6.机构类别:指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由填报者在所列的机构类别中进行选择。
(1)组成/工作部门:组成部门是指省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工作部门是指市级和县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
(2)直属特设机构:指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
(3)直属机构:指主管政府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4)部门管理机构:指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由组成/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独立设置的行政机构;
(5)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组织协调跨政府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行政机构;
(6)临时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行政机构;
(7)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构;
(8)派出机构:指作为某一级人民政府或职能部门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派驻到某区域或某机构,代表派出者行使某些方面职权的工作机构;
(9)其他机构。
7.批准文号:指由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机构编制调整的文件编号。
8.组织机构代码:指由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书号。
9.批准内设机构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的个数。
10.实有内设机构数:指本部门为履行职责需要而实际设立的内设机构的个数。
11.行政编制数:指由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部门行政编制数。
12.在职人数:指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数。
13.部门领导职数:指部门“三定” 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部门正(副)领导职数。
14.部门领导在职人数:指实际配备的部门正(副)领导人数。
15.工勤编制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部门单独核定用于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的编制数。
16.工勤人员数:指部门使用工勤编制的在职人员数。
17.借调人员数: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临时从其他单位借调的且借调期为三个月(含)以上的人员数。
18.年度接收军转干部人数:指根据军转干部安置管理部门的计划要求,本单位本年度实际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人员数。
(二)内设/下设机构
1.机构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关内设/下设机构的全称。
2.其他全称: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下设机构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内设/下设机构的其他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内设/下设机构的其他全称。
3.机构级别: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下设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
4.机构类别:指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
(1)内设机构类别:指行政机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未派驻)、离退机构和其他机构。
(2)下设机构类别:
派出机构:指党委和政府派出的工作委员会和办事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派出的纪检监察组(室);政府有关部门派出的公安分局(派出所)、工商分局(工商所)、地税分局(地税所)、物价所、司法所、统计所和其他机构;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检察院派驻的检察室。
政法类事业机构:指政法部门下属的目前仍使用或部分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事业单位,如科研院所、学校(含各类培训机构、进修函授院校、幼儿园等)、医院(含医务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类单位、后勤服务机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公证机构等。
政法类直属机构:指使用政法专项编制,除派出机构、政法类事业机构之外,直接从事执法等职能的政法部门的下设机构。包括公安部门管理的拘留所、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司法部门管理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队、场),法院法警大队/支队,检察院法警大队/支队。
其他机构:不能列入上述机构的其他下设机构。
5.行政编制数:指由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部门内设/下设机构的行政编制数。
6.行政在职人数:指内设/下设机构中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数。
7.内设/下设机构领导职数:指部门“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内设/下设机构正(副)领导职数。
8.内设/下设机构领导在职人数:指部门实际配备的内设/下设机构正(副)领导人数。
② 统计局统计工作的流程,以及统计数据是如何分析的
具体化地说统计行政行为包括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行为、统计调查行为、统计资料公布行为、统计确认行为(包括统计资料的认定、统计行政登记等)、统计行政许可行为(包括发放统计上岗资格证等)、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等等。一般而言,政府统计行政机关业务处室所涉及到的行为只要与相对人发生关系的,都是统计行政行为,都要受统计法的调整和规范,都要依法行政,而不仅仅是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只要统计行政行为不当,影响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出该项统计行政行为的统计行政机关就有可能当被告。譬如讲,统计局向某基层单位布置了一张调查表,这就是统计行政行为,基层单位认为这项调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统计局就是被告,就有出示作出这项调查的依据和具体审批程序等证据的义务。没有合法、合理的依据,法院可以判决撤销这项统计行政行为。如果因为调查给基层单位造成损害(人力、物力等),作出这项调查决定的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还要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国家赔偿,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为何要强调统计行政程序的建设
在作出具体统计行政行为时,强调统计行政程序,有利于减少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克服撊酥螖的现象,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统计行政法律关系中,统计行政机关作为统计行政主体,处于领导的地位,而相对人(统计调查对象等)则处于服从的地位。统计部门随意制发一张调查表就有可能给相对人带来较大的工作量
③ 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科院的数据差别这么大,问题在哪里
看到这样的提问,很是欣慰。。。公众是国家的主体……
1. 国际统计局是国家的政府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公布的任何数据都具有“法律效应”及“引导效应”(和学术理论及学术研究没有必然联系)
2. 社科院是一个科研机构,与国内诸多高校一样,从事理论研究及部分的决策咨询职能,其研究成果具有独立性(希望……)。但关键在于此类科研机构或高校更加侧重于理论。这些研究成果本身都是基于学术研究这个话语体系,既然是学术,大多情况下不会付任何的“法律责任”。
注意:不是说统计局的结果不用理论,只是偏重程度不一样。
不是说理论就是真理,说实话,理论只是分析一种现象的工具,不一定必然反映实际……
仅此而已。
所以您的问题:
虽然楼主没有指出具体的哪个数据差距这么大,但可以说,您看到的两个数据并不是同一回事——这点请您仔细辨别,不同部门报告和成果公布的这些概念及术语本身都是不同的。
换句话说,统计局和社科院(哪怕别的高校)所分别发布的概念及术语来自不同的话语体系,具有不同的内涵。
简单地说,它们根本不是在说同一回事,即使看上去是一回事。
而且接着您的话,不同的部门分布的数据都有自己的方法(就是您说的技术),既然概念和术语都不一样,所使用的方法更是千差万别。但既然是公开发表,就表明可以自圆其说,方法本身多半没有问题(其实不是一定的。。。)。
这是两者数据的差别。所以请您以后阅读此类文章或是报告一定要看清楚所涉及的概念及术语本身。不要陷入了文字陷阱之中。
最后补充下的是,现实》》统计局的报告》》社科院或是高校做出的所谓报告
如果您关注现实经济问题,少看社科院或是高校的所谓研究成果(不过是自圆其说罢了),以统计局数据为参考,结合自己的判断,后一点极为重要。
另外针对上面某位朋友的回答。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行政级别是正部级,不是什么民政部门可以管辖的,请您别混淆了。即使在地方上,大的社会科学院也是正局级……
④ 如何做好2015年公务员统计年报工作
公务员统计工作实行各级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1、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分工: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员统计数据的汇总,并具体负责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党委直属和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地方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政府机关公务员及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 2、按工作隶属关系汇总上报: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按照分工对统计数据进行逐级汇总,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共同审核后,分别报送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各厅局级统计汇总单位按统计隶属关系分别将统计汇总数据报送至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
⑤ 医院的事业编和统计局公务员哪个工作比较好
医院的工资高啊,主要是看职称及职务,事业单位按职称来确定工资待遇,行政机关按职务来确定工资待遇,职称及职务不一样。
⑥ 求助,机关统计分析应该怎么写
http://..com/question/88449551.html?fr=ala0
可以参考下哈
⑦ 浅议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检察统计工作
检察统计工作是各级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和上级检察机关科学决策、正确指导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是对各项检察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检察工作的日益发展,检察统计工作在检察事业中的作用也愈来愈重要,基层检察院要做好检察统计工作,提高检察统计人员的基础业务素质十分必要,笔者结合自身从事基层检察统计工作的实践,认为基层检察统计人员做好检察统计工作应当具备以下五方面基本要求。 一、要有统计工作的基础知识。检察统计工作既然是检察机关的统计工作,就需要统计人员具备基本的统计基础知识。早期的检察统计TJBB系统,没有案卡的录入,只有手工填写录入检察统计报表数据,填写不认真时经常出现报表审核关系不平衡的情况,这时统计人员要针对报表系统审核提示的错误内容,根据报表的表内、表间计算关系进行人工检查审核,最终找出错误,修改错误数据,直至报表审核为平表。现在的新版检察统计软件,只填写录入案件登记卡,软件根据录入的案件登记卡内容自动生成统计报表数据,然后对生成的报表数据进行自动审核查找差错,审核中出经常出现个别报表数据的表内、表间关系不平衡情况,这时也需要依据错误提示和报表的表内、表间计算关系式人工进行核查,不担要找出具体检察统计报表中的错误之处,也且要依据报表的错误之处,找出对应案件登记卡中的错误之处修改案件登记卡错误项目,再重新生成检察统计报表,直至报表审核为平表。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检察统计人员应该具备基础的统计知识,掌握统计报表的表内、表间审核关系,合计行、列项与分项的行、列的计算关系式,报表与报表之间的平衡关系式,这对核查个别审核不平衡的检察统计报表十分重要。同时,检察统计人员还要撰写检察统计分析报告,在统计分析报告中需要应用到统计知识中的同比上升、下降百分比的计算式等统计基础知识,熟悉统计知识将为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打好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要有计算机基础知识。随着检察统计工作的计算机应用技术日益发展,作为一名基层检察统计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对于基本的计算机重装操作系统、安装检察统计软件、备份和恢复检察统计数据、升级检察统计软件等基础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应该做到熟练操作得心应手。我们在检察统计工作中,会遇到更换新计算机需要重新安装电脑操作系统,或者原来的电脑操作系统崩溃,需要重新安装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检察统计软件,这时就要统计人员自己动手安装电脑操作系统,重新安装检察统计软件,再用安装的检察统计软件和检察统计备份数据恢复检察统计数据,最终保证检察统计软件和以前的统计数据恢复如初,保证检察统计工作顺利应用。检察人员能熟悉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就不用找检察技术人员,自已动手就解决问题了,况且有时遇到检察技术人员对于检察统计软件的安装、备份和恢复数据不熟悉时,上述重新安装检察统计软件和恢复统计数据工作中也会经常出现不到位的情况,以免影响检察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熟悉检察业务知识。对于检察统计中的案件登记卡和检察统计报表中的各项内容,都是对检察办案工作的业务数字的具体反映,做为一名检察统计人员就要熟悉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知识,对于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民行、控申、职务犯罪预防等检察业务知识都应当熟悉了解,对应熟悉各个业务科室对应的案件登记卡和统计报表内容,这样就不会在反贪案件的罪名中填写非反贪案件的罪名,在填写判决生效日期时知道判决日期和判决生效日期的时间关系等等,不会在填写案件登记卡中犯常识性的错误,甚至可以对业务科室填写的案件登记卡中存在的基本错误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将检察统计差错在初始阶段纠正。同时,熟悉检察业务对于提供统计查询服务工作也大有益处,比如为本院各业务科室以及其他政法部门查询某一时间段内检察业务数据时,可以根据对方的需要熟练的查询到具体的检察统计报表数据,不至于出现不知道从哪里查询数据的情况。 四、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检察统计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艰苦的工作,在案件登记卡的填写过程中,要求我们要做到每张案件登记卡的每项必填内容都要认真细致的填写,做到准确不遗漏,填写案件登记卡过程中根据案件登记卡的每项内容要查询办案的大量资料做大量的工作,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很大精力完成一张案件登记卡的准确上报工作。院综合统计员在收集本院各业务科室本月所有案件登记卡后,要完成所有案件登记卡所有填写内容的电脑录入工作,小到每个案件登记卡中的嫌疑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大到案情摘要、审查逮捕意见书、起诉决定书内容都要录入电脑中,在案件登记卡录入完成后,要对自动生成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错误提示,要根据报表计算关系式找出案件登记卡中填写错误项进行更改,再重新生成报表重新审核报表,直至报表当月审核为平表。报表的审核不但要当月审核为平表,还有保证当年报表元月至当月的多月累计审核为平表,多月累计审核报表不平时,查找难度更大,更需要熟练报表表内平衡关系式和案件登记卡对应关系,最终找出案件登记卡填写错误进行修改,重新上报。最后,还要对对当月所有业务部门生成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人工核对,检查各业务部门当月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未结积存案件数与各业务部门填报的案件登记卡数据要相一致,并且要针对本业务部门检察业务考核重点项内容在填写案件登记卡中要严格把关不遗漏、不错报。最终才能生成案件登记卡和统计报表上报电子文档,从检察内网上报上级检察院。对于上级院审核后查出的统计错误项,还需要院综合统计人员根据上级审核错误提示,自己找出统计报表错误项和对应的案件登记卡错误项进行修改更正,再重新生成统计报表重新审核,重新上报上级检察院。以上的检察统计工作繁琐、工作量大,并且要在每月月底必须及时完成上报上级检察院,时间紧任务量大,况且基层检察统计人员都不是专职检察统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更大,所以在每月月底院综合统计员要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填写案件登记卡,要及时完成大量案件登记卡的电脑数据录入工作,要对生成的统计报表进行检查审核修改差错,按时将当月统计数据上报上级检察院,这样院综合统计员经常在每月月底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完成统计工作任务,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在自己平凡的不起眼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需要有极大的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五、要有细致的工作态度。检察统计工作不是简单的填写案件登记卡,录入案件登记卡,生成统计报表这样简单的机械性工作,它是一项细致检察工作,要求我们有一个细致的工作态度。在填写和录入案件登记卡时,我们要对案件登记卡中每一项内容按照统计工作要求进行认真填写,例如嫌疑人的住址必须填写某省某市某县某镇某村的全称,不能简单的填写简称,这样都会造成统计报表的审核差错,使统计工作重复返工浪费时间和人力。在公诉案件登记卡中对于累犯的填写要谨慎,因为当填写累犯后,公诉案卡中的判决结果项中就不能填写为缓刑判决,这都是一一关联的关系,都需要我们有细致的工作态度。在反贪案件登记卡中填写嫌疑人身份时,当嫌疑人为村干部时其身份必须填写为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不能填写为农民。只有具备细致的工作态度才能保证少出现不出现报表审核后不平的情况发生。有时由于统计人员一个很小的失误,比如在填写一张公诉案卡结案数据时用鼠标无意间错点了原来“是否为纠正漏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项的内容,就会造成当月报表多月累计审核不平的情况发生,使统计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查找和修改报表多月累计审核不平问题。所以,我们的检察统计人员需要有细致的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才能保证检察统计工作的准确性。 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基层检察统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上五点必须的要求,才能胜任基层检察统计工作,才能做好基层检察统计工作,以上是笔者结合自身多年来的基层检察统计工作经历,总结出的基层检察统计人员一些必须具备的工作要求,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仁多加指正,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本人将虚心接受,认真学习力求上进,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好检察统计工作。
⑧ 如何建立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作假问责制
、统认识坚持科发展观统领预防腐败工作 1.要深刻认识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重意义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践行科发展观必要求坚持科发展加快富民强省需要良党风政风社环境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设入手切实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利于妥善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突问题完善社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社氛围加强预防腐败工作促进社谐重要保证腐败诱发稳定素、危及社谐隐患坚决惩治腐败同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问题效手段保持党先进性党同民群众血肉学校提高党凝聚力、执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促进社谐重要保证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任务坚决惩治效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建设基本内容坚决惩治腐败效预防腐败前提基础效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建设根本发点落脚点党十七提坚决惩治腐败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必须充认识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位牢牢握反腐倡廉建设确向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实际需要发力争效预防腐败取新突破、积累新经验、收新效 2.要始终坚持科发展观统领预防腐败工作要围绕、服务局作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第任务发展解决前切问题包括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根本途径预防腐败工作要服务科发展、保障科发展、促进科发展作首要职责要适应经济社发展总体布局行效预防腐败制度置于经济决策、经济运行、政府调控、资源配置、收入配等工作要健全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制度减少权力寻租机源遏制腐败行发二要本、服务民作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第准则预防腐败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本理念实现、维护、发展广民根本利益作衡量工作效根本标准前民群众反映强烈突问题土征用、企业改制、诉讼纷争、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等其背能隐藏腐败问题容忽视面要力纠风切实维护广民群众权益;另面要纠建并举容易滋腐败重点环节、重要领域重事项入手切实加强民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效防范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实际问题排除谐、稳定素三要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预防腐败工作涉及社面面项系统工程必须战略眼光系统思维自觉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发展总体布局与社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党建设全局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全程改革推力、教育说服力、制度约束力、监督制衡力、惩治威慑力结合起增强工作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要创新预防腐败工作与推进深化各项改革结合起做体制建设同步设计、政策措施同步实施、突问题同步治理实现预防腐败工作与整体制改革配套统 二、加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1.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加快推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介组织认真实施《华民共行政许》、《华民共行政处罚》等律规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治政府廉洁政府政府办、制办、发改委等部门要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合理限制审批权完善配套制度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探索集行政许改革规范审批权力运行建立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范行政行特别要规范执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化相集行政处罚权改革促进依行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关部门试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建立行政首重点象行政问责制实施《华民共政府信息公条例》推进政府中国工程深化政务公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公众参与度 2.推进干部事制度改革组织事部门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特别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各级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实行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选拔、竞争岗、差额选举办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任职避交流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3.推进司体制工作机制改革政部门司机关要贯彻落实央关于司体制工作机制改革要求优化司职权配置完善民检察院诉讼实行律监督程序、措施范围深化监狱劳教体制改革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变更条件裁定程序健全司员执错、违纪违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管理制度司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检务公、警务公狱、所务公完善律统适用制度规范司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文明执 4.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进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合理界定单位基本支项目支基础遵循员支按政策、公用经费按标准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探索建立项目申报、论证、审核排序规范流程逐步实现项目支态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步抓非税收入规范工作严格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政府非税收入步纳入预算管理通编制财政综合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统筹安排深化库集收付制度改革健全库单账户体系完善财政资金支付运行机制、预算执行态监控机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探索建立重要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逐步全省各级推行公务卡制度、审计等监督机关要强化财政收支监督建立财税企等相关部门单位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预算收支态监控 5.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健全完善投资核准制备案制进步扩省属重点骨干企业投资决策权积极鼓励社投资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规范企业投资行深入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进步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重投资项目公示专家评议及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等制度建立健全投资监管制度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建立续评价制度完善政府投资社监督机制 6.推进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资管理机构7、要进步完善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参与重事项决策工作制度程序规则实行企党政主要负责职务设、交叉任职健全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依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机制积极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独资企业董事试点工作 7.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监管部门机构要按照央要求加强改进金融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强化现金外汇管理健全支付监督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等制度加强非集资监控工作完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额疑交易资金监测建立健全反洗钱信息查询制度发挥预防腐败作用突抓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风险控制预防腐败工作 8.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严格落实管采离集采购机构(政府采购)要与财政部门完全脱钩落实《华民共政府采购》规定采购原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采购纳入集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采购机构中国采购未设立集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业务中国应引入竞争机制择优委托具政府采购资格采购中国机构实施中国采购各市州政府要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采购需要设立集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明确政府采购其中国采购机构业务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集采购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督促采购采购事项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增强政府采购计划性实行同类商品汇总采购扩采购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本;制定规范性文件进步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程序规范采购招标行防止暗箱操作;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举报受理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举报受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9.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发改、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公招投标形式实施严格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评标定标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惩戒办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电化招投标构建统招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共享土资源等关部门(单位)要推进征制度改革规范征程序完善征补偿安置办进步完善经营性用工业用招标拍卖挂牌让制度进步规范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让程序实行划拨协议让土公示制度;规范土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制度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让制度建设、规划、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房产发项目审批程序加强房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建立健全土市场态监测制度土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执行实施全程监管禁止土让合同规定竣工期内批准改变土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房产规划、发建设、销售权谋私等问题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资、商务、财政、工商金融证券办等部门机、构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统产权交易规则逐步实行各类企业产权全部进场交易完善企业产权市公司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态监管科设定产权交易机构运作程序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行业协市场介组织引导规范监督管理防止纠些行业协市场介组织经济社服务违规违问题加强律责任追究完善社组织自律机制增强社自治功能政府办、民银行公安、工商与经济研究信息等部门要健全社信用体系充发挥社信用信息系统预防腐败工作作用统筹建立企业信用服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评估评审机玉构资格认定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整合关部门行业信用信息资源进步完善综合性数据库形共享机
⑨ 统计局是属于国企还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啊我搞不懂,希望懂的人能指点一下,谢谢!
统计局是属于国家政府机关,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国家统计局设立11个职能司(室):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统计设计管理司、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国民经济核算司、工业交通统计司、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贸易外经统计司、人口和社会科技司、人事司、财务基建司。
(9)机关院统计扩展阅读
国家统计局的工作内容:
1、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研究提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⑩ 统计局是做什么工作的
机构职责:
(一)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统一管理县及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七)领导设在各地的直属调查机构,指导其他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机关院统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成立于1952年8月。统计,是国家管理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1952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参考文献:网络-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