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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事务听证会记录

发布时间: 2021-03-09 07:10:53

❶ 社区民主听证会工作规则急求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社区应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听证制度,切实提高基层工作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和科学性,促进社区全面发展。
社区听证会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的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1、社区听证会的议事范围。听证会议事议主要是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有关社会事务。议事范围为:社区治安防范、保洁与绿化、违法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户的确定、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以及其它需要社区居民听证的事项。
应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听证会成员的确定。民主听证会的参加对象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会议人数根据社区规模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确定,人数一般为30—50人,听证会成员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成员、涉及事项的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等组成。社区居民经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同意可旁听会议,经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邀请,有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社会单位的代表应列席会议。听证会成员的听证表决权,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确定。
3、听证事项的提出形式。听证会听证事项由五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联名提议或十分之一以上满18周岁的社区居民联名提议,由社区党组织受理,经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商量决定召开社区听证会。
4、听证事项的确定。听证会议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共同提出,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召集和主持。民主听证会召开前应当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员会议、上门走访、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广泛征集对听证事项的建议和意见,对听证方案作进一步完善,并同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联系沟通。对政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由社区居委会征求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列入社区听证会议题。听证会一般在提出议题起15日内召开。
5、听证会的组织召开。社区听证会由社区党组织召集和主持,召集人应在听证会前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向社会公示并通知会议人员。听证会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听证会采取不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由出席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形成听证会的集中意见。表决的形式,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
6、听证会的会议程序。社区居民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由主持人报告议题:
②、由社区居委会通报所听证议题的相关情况;
③、由听证会成员充分讨论;
④、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请政府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回答听证会的咨询;
⑤、由听证会成员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表决意见。
召集人落实专人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
7、听证会会后事顶。对听证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并以公示、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反馈。社区居委会应于听证会后3日内,将听证会的表决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并及时将会议情况通报街道办事处,凡涉及街道办事处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事项应及时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在听证结束后及时提交决策;对多数群众反对或不同意见较多、较集中的事项,应重新论证或暂缓提交决策;对条件尚未成熟的事项应推迟决策;对群众思想认识未到位的事项,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再提交决策或进行二次听证。

❷ 党的各级组织要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参与对还是错

党的各级组织要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参与是正确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第四点 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2)党员事务听证会记录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规定:

第十八条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❸ 党建制度有哪些

乡镇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一、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是指乡镇干部以召开民情恳谈会、个别恳谈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
二、民情恳谈一般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开展。
三、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农村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等。
四、民情恳谈的重点对象是:贫困户、受灾户、老上访户、产业大户、老党员、军烈属、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
五、乡镇党委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民情分析会听取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情况汇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群众迫切需要办、有能力办的事,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对无能力办的事,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解决。
六、县(市、区)委每半年要对乡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民情恳谈、解决问题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一、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会。
三、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四、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
五、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一)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二)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质询。
(三)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四)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五)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一、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对未担任村组干部、具有履职能力的农村党员设立岗位,明确职责,并按程序上岗履职的制度。
二、设岗定责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个人认岗、组织定岗的原则。
三、岗位分类
(一)思想教育类:思想理论教育岗、政策法规宣传岗、党员电化教育岗等。
(二)经济发展类:科技示范岗、“双带”致富岗、信息服务岗等。
(三)公共事务类:治安维护岗、民事调解岗、护林防火岗、救灾抢险岗、公益事业岗等。
(四)民主监督类:党务监督岗、村务监督岗、财务监督岗、政策执行监督岗等。
(五)文明创建类:文明新风岗、文体活动岗、村容维护岗、禁毒防艾岗等。岗位设定实行一人一岗、一岗多人。
四、上岗程序
(一)公开亮岗。村党组织张榜公布设置岗位的名称、职责及上岗条件等。
(二)个人认岗。党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及职责,向党组织申报具体岗位。
(三)组织定岗。根据党员申报和民主推荐情况,村党组织集体讨论确定上岗人选。
(四)公示明岗。村党组织向全体党员和村民公布上岗党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五)培训上岗。村党组织开展党员岗前培训,组织党员上岗履职。
五、履职考核
履职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评议、村党组织审定的方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制度
一、社会评议机关作风是指动员组织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机关作风进行评议的制度。
二、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参与、推动工作的原则。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是否存在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等问题。
(二)服务态度情况。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关心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等问题。
(三)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和违规行使权力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执行制度或执行制度不严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执纪不公、违法违纪不究等问题。
(四)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存在办事程序繁琐、推诿拖沓、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五)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政务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为政不廉及空谈、浮夸、吃喝、攀比、粗暴等“五风”问题。
四、评议方法
(一)评议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原则上由县以上机关工委(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一般每年评议二分之一左右的机关。
(三)参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的评议人,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应采用科学抽样方法,在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群众中确定。还要邀请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团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四)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召开评议大会、座谈会、明查暗访、发放调查表、公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等方式进行。
五、社会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和政府,向被评议对象反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机关公开承诺制度
一、机关公开承诺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把承诺内容、监督机构、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化,重点应放在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难事、急事上,放在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上。
三、对承诺事项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机关首问首办是指首问首办人,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按工作程序,对前来办事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荐、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是指首次接受咨询的机关正式工作人员;首办人是指首次受理业务的机关正式工作人员。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
四、首问首办责任人对引荐过程及接办的工作,应做到恪尽职守,不推诿、不敷衍。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主动告知并引荐到相关部门。
五、首问首办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情况属实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机关党员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一、机关党员干部民情恳谈是指县以上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制度。
二、民情恳谈工作由各级党组(党委)负责,机关党组织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民情恳谈主要是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具体把握四个环节。
(一)下基层。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建工作联系点和扶贫挂钩点作为民情恳谈联系点,每年不少于1次。州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或基层单位调研。
(二)知民情。以拉家常、谈心等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三)办实事。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一2件实事。
(四)抓落实。对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定期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完善落实措施。
四、建立民情恳谈“联系卡”,记录恳谈对象的情况、恳谈的内容、落实情况,便于跟踪回访。
五、执行民情恳谈制度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执行民情恳谈制度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

街道社区民情恳谈制度
一、街道社区民情恳谈是指街道社区党组织知民情、解民意、连民心、办民事、共谋社区发展的制度。
二、街道社区民情恳谈每季度由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开展。恳谈会人员包括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驻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也可邀请社区中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参加。
三、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是了解掌握社区居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居民对社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召开民情分析会,对恳谈中居民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五、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主持召开恳谈情况反馈会。对恳谈中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的解决情况逐一进行反馈,并做好记录。
六、县(市、区)委要对民情恳谈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社区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社区党员。
二、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街道(乡镇)党(工)委对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流入不接纳、流出情况不掌握的社区党组织,要追究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社区党组织登记发放。流入地社区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社区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社区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一、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未担任社区干部,具有履职能力的社区党员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二、社区党组织本着“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进行设置。根据居民的需求可设“提供就业信息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防范巡逻岗”、“环保卫生监督岗”、“居务公开监督岗”、“社区文化宣传岗”、“未成年人教育岗”、“法制宣传岗”和“文体活动岗”等岗位。
三、由社区党组织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再由党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岗位,党组织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讨论审定,确定上岗人选,颁发上岗证书。
四、社区党组织要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并把上岗党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五、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和支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国有企业党组织“五好”目标考核制度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五好”目标考核是指对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增强企业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制度。
二、“五好”目标考核的内容是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三、“五好”目标考核应坚持分级负责、定性与定量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五好”目标考核实行“一年一考核,两年一评比”,采取党组织自评、交叉考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企业党组织按隶属关系制定对下属党组织的考核细则。
五、“五好”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
分为达标;60分至79分为基本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经“五好”目标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通报表扬、表彰奖励;考核不达标的党组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国有企业创建党员先锋岗制度
一、国有企业创建党员先锋岗是指激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按照岗位需要和职责要求,在本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的制度。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生产一线、车间班组、窗口行业、服务部门等关键岗位合理设置先锋岗。
三、创建党员先锋岗的标准:改革中做先锋、技术上当能手、工作中创业绩。
四、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党员积极创建先锋岗,公开先锋岗职责,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五、党员先锋岗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一年一评比,一年一挂牌。党员先锋岗作为每年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条件之一。连续三年挂牌的党员,企业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奖励。

高校“双培养”制度
一、高校“双培养”是指把高校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成为中共党员,把优秀的中共党员教师培养成为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制度。
二、把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成为中共党员。
(一)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学科学术带头人纳入培养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
(二)把培养对象优先送入党校培训,使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
(三)选派党性强、善于联系群众、有丰富党务工作经脸的党员作为培养对象的入党联系人。
三、把优秀的中共党员教师培养成为学科学术带头人
(一)把爱岗敬业、勇于攻关、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优秀党员教师优先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制定培养措施。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培养对象参与和主持学校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与实验室建设、国际学科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
(三)优先把培养对象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一步学习深造。
四、把“双培养”作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是指毕业后党组织关系仍留在学校的党员。
二、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坚持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高校党组织要将毕业生流动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管理期限一般为2年对预备党员,要了解其表现,按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四、高校党组织要采取邮寄资料、发电子邮件、电话联络、建立网上流动党员信箱等方式,每半年组织流动觉员学习一次。
五、流动党员离开学校所在地,外出时问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学校党组织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按要求参加流入地的党组织生活。
六、流动党员至少每半年一次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书面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制度
一、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是指由学校党委选派党务工作者或党员教师,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制度。
二、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帮助指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学生党员日常管理、引导学生党员发挥作用、开展组织活动,成为高校党委联系学生党支部和党员的桥梁和纽带。
四、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由校党委选派,可按专业或年级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活动。
五、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和考核。

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群众制度
一、医院共产党员亮出党员身份,坚持挂牌上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设立党员贵任区和觉员责任岗,并在醒目位置标示出来。通过党员的示范作用,使广大医护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医治;服务质量好、服务态度好、服务环境好;让患者满意。
三、在医院的挂号、诊室、病房等设立便民窗口。
四、让患者“五知道、“五明白“。即:知道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的姓名;知道接受诊疗时应遵守的程序和制度;知道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做特殊检查和有创治疗前应履行的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明白住院“一日清单制”的含义及使用方法;明白自己病情的诊断结果;明白做检查的目的;明白治疗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
五、医院向社会公开八项服务承诺。即:党员亮身份,不让党的形象在我这里损害;端正医德医风,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产生;视病人为亲人,不让患者在我这里受到冷遇;村立家园意识,不让医院声誉在我这里降低;提高诊疗技术,不让医疗差错在我这旦发生;自觉接受爱岗敬业,不让失职行为在我身上出现;降低医药费用,不让不合理处方在我笔下开出;坚持廉洁行医,下让红包回扣在我身上发生。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指受党组织委派的党务工作者,在“两新”组织中从事党的工作的制度。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是正式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乐于奉献;善于联系群众,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
三、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协调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的关系;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由上级党组织从在职或退休党员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可指导一个或多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到“两新”工作不少于一次。
五、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党建工作指导员们解决好实际问题。

❹ 听证会申请人最后陈词怎么写

没有呦,你只能参考了

由于近年来,高峰寺村土地征用或是流转较多,大量出现了失地农民。面对没有土地的农民,就等于失去了几乎生活和经济的主要来源,而且现主要实行集中安置,就算有一定的土地,由于路远年老,也无法耕种,只好任凭荒弃。因此,出现了比较多的零收入家庭。为此,村委会在民政干部收到的8份低保申请中,认真讨论、反复斟酌,全部提交到低保听证会上投票通过。
2010年4月10日,在高峰寺村的会议室里,举行了2010年上半年低保听证会,听证会评议人员由村里的镇人大代表2名、驻村民警1名、社长代表2名、社员代表2名、党员代表2名、低保户代表2名共计11人组成,听证会由村主任主持,村民政干部介绍他所调查的申请人家庭情况,社保员做会议记录。
先由申请人当众简要说明自己申请的理由,然后评议人员对申请人进行提问。提问后,申请人退出会议室,由村民政干部介绍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最后由评议人员自行打分。经过5户家庭的陈述,最后统计最高票数是11票,5人全部都通过。
村主任在最后的总结中强调:村委会将此结果及时上报,并对全部申请人做特别要求,凡申请通过的,要签《承诺书》,规范自己的行为,将此低保金只作为生活费,而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一经调查核实清楚,将立即取消他的低保资格。自2009年举行低保听证会以来,村里有关低保的争议减少了。建立这样的听证制度,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核心,主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也在村里形成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村里低收入家庭能在能保尽保的情况下,享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共产党的关心。

❺ “听证会”有哪些举行听证会有什么好处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
在国外,立法程序中也经常使用听证会。立法中的听证会相对要随意一些,通过抽签产生的听证代表就某个法案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将成为议员们投票时的重要参考。由于议员的言论、表决免责权,立法程序中的听证会不像行政程序中的听证会那样有拘束力,换言之,议员可以完全无视听证会上的意见,但是在一个民主体制下,议员要为选票着想,听证会反映了选民的意见,很少有议员无视这些意见的存在。
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进行了听证。但中国的听证制度有显著的缺陷,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没有拘束力,导致听了也白听;立法程序中的听证由于透明度不够,听证代表很难充分恰当地表述意见,另外缺少民主机制,也使得听证结果对立法机关的成员形不成事实上的约束。
因为最近的几次关于价格调整的听证会都是听证会完了之后就涨价,被很多网民戏称为“听涨会”。

❻ 军人事务局志愿兵的听证会有没有人数限制

军人事务局志愿兵的听证会。人数应该有事务局来制定。你有什么意见建议?即便是不参加会议。也可以转给代表。把你的意见,想法表达出来。诉说给军人事务部有关领导。召开的地点,参加的人数,这个都是有事务局决定的。也可以派代表,也可以全员参加。要及时跟事务局联系,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议和意见。

❼ 党员议事会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全会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本人认真学习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撰写心得体会三篇,认真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践“执政为民”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履行******员义务和用******员的标准规范自己言行,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投身改革及管理和服务工作中。

二、以求真务实态度狠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

按照市局制订的学习计划,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从源头上防治****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依纪依法惩治****四个方面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要求全局认真按任务分解抓好落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强化监督,将三者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全局内认真贯彻“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班子成员与各科、所签定了二oo八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全面推行“阳光收费”工程,使工商的行政执法、行政收费更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党组对“阳光收费”工作高度重视,客观分析了全市工商系统“阳光收费”的实际情况,积极找出差距,探讨新的举措,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逐步将管理与收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将其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并通过与绩效考核挂钩,做到责任明确,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并以此作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和考评工作的标准之一。

结合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正确树立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对当前的大背景有个清醒的认识;二要增强服务意识,体现行政职能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办事效率;三要落实好各项有关制度。确保队伍不出事,确保市场不出事;四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开展法律法规培训4次,其中,10月下旬对全体执法人员及辖区大中型食品经营户专门开展了两天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规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干部进行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配合市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次,开展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行政征收执法检查2次,组织和工商业务考试4次参加行政应诉1起、简易程序案件备案251件,强制措施备案23件,举行听证1次。到11月2日止,共核审案件179件(其中县局核审104件)。在案件核审工作中要求核审每一个案件,对案件退回办案机构的案件,实行书面退回制。开展说理工处罚决定和理性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工作,认真做好优秀行政处罚文书的选拔评比工作(选拔评比的优秀行政处罚文书已送市局)。同时,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三、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充分认识党员廉洁自律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教育,加强廉洁自律。我牢记自己是一名******员,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格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我始终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贯彻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支部生活会等都有对照检查,找差距、添措施,力争做得更好些。本人不打牌赌博、不相互吃请, 未投资入股煤矿,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坚持拒收礼品、礼金,对偶有送礼的情况都尽量婉拒,以实际行动保持了廉洁。对所做的承诺、所提的工作要求要自己带头,模范遵守。

一年来,我能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遵守《六条禁令》,要求自己做到:

1. 按守则自律。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做个模范党员。

2. 用制度自律。我严格按本局制定的各项制度,秉公办事。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权力。

❽ 政府有关部门如开听证会,按照规定公务员不能当听证代表.对此,怎么看

北京中公教育解释:
【参考答案】
当前一些地方新出的政策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会代表,对于这一做法,我们不否认其初衷是为了保障听证会的公平,但是这种做法就保障听证会的公平来说,治标不治本。因此,对于这种做法,我们要全面、辩证地看待。
一方面,在目前的利益格局下,公务员参加听证会,很容易脱不开干系而成为“传声筒”。听证会,往往先变成“茶话会”,再沦为歌功颂德的“联欢会”。即使有些公务员能顶住领导压力投反对票,但也不能让公众相信听证会的公平性。
另一方面,公务员首先也是普通公民,自然也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不能被轻易剥夺。在自愿报名和公开选拔的基础上参与听证会,并遵照一定程序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这种权利公务员群体也应该享有。从情理层面来讲,听证会也不应该出现拒绝公务员这种极端的情况。
其实无论支持还是反对,其出发点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公正。保证民意公平,是所有人的心愿。公务员群体在听证会上的尴尬地位,暴露出了公务员群体在人民心中的信誉度不高、公信力不足的问题,在涉及某些行业利益上,群众担心公务员“不公”。要改变这种负面社会情绪,一是公务员群体要做好表率。“一叶知秋”,我们的公务员队伍要练好硬功,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公正感。二是我们的政府要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要做到依法执政,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让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三是强化政府监督体系,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决策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让决策程序规范、决策制度健全、信息化良好、能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和群众的积极性。

❾ 民主评议会和监督听证会的区别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民主评议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进行一次。

所谓的“监督听证会”,是指立法机关在法律或者法规通过后,以公开举行会议的形式,听取公众对法律或者法规的执行情况、行政机关的执法效果以及对法律或者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的意见,进而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的制度。立法听证会让市民参与立法,监督听证会则是让市民参与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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