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贫困户出户
Ⅰ 请问什么是贫困户,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贫困户呢谢谢大家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内2.相对贫容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Ⅱ 父母是贫困户,子女从父母户口那牵出来还是贫困户么
这个问题要看怎么说了,
如果子女还是学生,
只是把户口牵走了,
父母是贫困户,
那么家庭就是贫困户,
子女也是家庭成员,
当然属于贫困家庭了。
Ⅲ 从网上能查出自己是贫困户吗
不能,涉及个人隐私,不对外公开,只是内部人查看的,有的地方是没有录入系统的
Ⅳ 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 标准和流程出来了
您好!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全国各地的标准并不完全一样。现以巫山县为例举例如下:
一、识别标准
贫困户和脱贫户的识别,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基本原则,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为脱贫户识别标准,严格按照“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方法进行识别。
1.四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今年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
一是2016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是无房且自己无能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常住房且为尚未改造的危房,目前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救助政策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2.七不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能评定贫困户:
一是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二是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
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汽(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
五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
六是举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家庭;
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3.一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的,必须列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即: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并真正实现了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生活用电问题已经解决,不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而返贫的贫困户。
4.三不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作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一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
二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尚未明显见效的;
三是建档立卡“回头看”后今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二、识别流程
1.新增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
新增贫困户、返贫户通过“八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自愿申请
第二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
第三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四步农户确认
第五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七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八步数据比对清洗。
2.脱贫户识别流程
脱贫户通过“七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筛选提名(第一次公示)
第二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步贫困户认可
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六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七步数据比对清洗。
Ⅳ 农村贫困户是怎样定出的
是由农村本小组农户通过“三评四定”的决议而定的。是2013年通过农村召开群众会议而定。
Ⅵ 贫困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回2.相对贫困答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Ⅶ 贫困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Ⅷ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退出程序。
(1)确定目标。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行政村确定预脱贫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民主评议。每年11月底前,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8)从贫困户出户扩展阅读
贫困村
1.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2.退出程序。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参考资料:网络-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
Ⅸ 户口已迁出贫困户手续怎样从原籍的迁入现居住地
主要看,原居住地是否还保留有你的住房或可以让你迁入的居民户。 原居住地派出所的意思了,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口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有,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上的一联),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准迁证;最后拿着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然,各地具体操作上会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