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扶贫审计
1. 如何推进扶贫资金审计
在实施扶贫资金的审计过程中,应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一个关键,搞好三个结合。
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重点揭露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
抓住一个关键,就是要把效益审计关键放在如何促成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上。要对审计发现的弄虚作假、虚列套取资金、项目选择失败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改进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搞好三个结合,一是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扶贫资金审计方案要充分体现效益审计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指标。二是点面结合,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落脚点要放在扶贫项目上,其中要抽查一定数量的完工项目。三是定量与定性结合。要把有关主管部门考核扶贫资金效果和效益的指标与各级党政领导关心的指标进行有机结合,作为扶贫资金效益审计的评价指标,其中既要有定量指标,又要有定性指标。
2. 关于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宏观政策把握,充分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二)坚持真实性为基础,做好财务收支审计。
(三)促进专项资金审计重心转变,探索开展效益审计。
(四)注重审计调查,加大审计延伸力度。
3. 如何进行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审计
进行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审计从四个方面入手,分别是:以项目为平台,以管理为抓手,以资金为主线,以绩效为方向。
4. 怎样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重点和内容
一、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评价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是否符合《扶贫纲要》要求。
二是重点关注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有无建立扶贫项目库,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按照规划下达计划与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地落实到贫困乡、村、户。
三是重点关注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扶贫开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有无通过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虚假投入的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滞留、抵扣及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重点关注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及进行报账核算制度,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
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用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转移、出借、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和使用,有无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是否按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村、户;项目计划批复和执行中有无自行改变计划,扩大(缩小)范围、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上报完成计划的真实性,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到户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将非扶持项目纳入扶贫项目中来等问题,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
四、扶贫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以乡、村为单位,调查项目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完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界定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问题。
五、扶贫贴息贷款投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扶贫贴息贷款计划是否符合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要求;农业银行是否按规定将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支持重点贫困地区;有无擅自改变贷款投向、以贷还贷、以贷转贷、扶富不扶贫、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多计利息、预扣利息或保证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贷款和贴息的问题。
二是重点审查扶贫贷款特别是小额信贷的计划执行和贷款质量及回收情况;使用扶贫贷款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
5. 如何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审计
扶贫专项资金是国家对边远山区和贫困人群的特殊经济补偿办法,这项资金审计面广零散,那就要坚定信心把党的关怀真正的体现在贫困人们手中,具体方法由下:、
到当地民政部门索取有关扶贫的项目、扶贫的额度、扶贫的对象的相关文件;
到当地财政部门索取各期扶贫资金的到位情况;
按照各期扶贫资金的分配原则,审计扶贫资金落实情况,这里要强调审计本期的扶贫资金与相应的扶贫落实清单的差额,从中看出哪级有截留扶贫资金、转移扶贫资金现象;
按照上述“扶贫落实清单”到应该得到扶贫资金人家随机抽样或逐户核对;
上述工作完成后将总发放额与批复的扶贫额比较,同时再将财政部门付出的额度相比较这样就查出扶贫资金是否按照文件精神全部发放的贫困家庭手中。
6. 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几个内容
从资金分配入手,检查分配的公平性。通过调阅项目计划安排、申报资料、下达等相关资料,审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主体分配或发放扶贫资金,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或向下属单位、关系单位倾斜等问题;注意指标分配与资金到账数的核对,上级分配的指标、项目及用途与当地安排情况的核对,从而查找资金分配层次中的漏洞,揭露资金分配中的违规行为。
从账户管理入手,检查资金收支余的合理性。首先,核对扶贫专账中的资金收支。对于专户、专账管理的扶贫资金,取得相关部门扶贫资金专户账、台账、记账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了解资金运行情况,揭示要求专户核算的资金未封闭运行、大量扶贫资金未在专户中核算的问题。其次,核对扶贫资金拨付情况。取得财政部门当年收到的所有扶贫资金指标文件,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报账资料、拨付台账,关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扶贫资金,预拨资金是否及时报账,未拨付资金中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必要时实地延伸项目,审查因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的影响。再其次,核对扶贫资金结余。关注资金下达时间晚而结转数额小的情况,揭示虚列支出、以拨作支、转移资金、平衡预算,或扶贫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资金大量在专户结存的问题。
从支出票据及资料入手,检查资金使用的正确性。将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实施单位账面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与计划支出数额、用途进行比对,发现专项资金被挪用于其他项目的问题;揭示项目单位将扶贫资金违规用于建设楼堂馆所、职工住宅,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置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问题;审查有无将扶贫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大吃大喝,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和高消费娱乐,赠送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挥霍浪费问题;有无使用虚假合同或人员名单虚报冒领、套取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以现金形式发放扶贫资金的,关注领用名册上农户签字的真实性,防止虚假名册套取资金;对打卡方式发放补助资金的,关注银行卡是否是农户自己在保管,入户调查农户是否真正收到资金,是否存在先发放后收回问题。
从审查工程量入手,检查资金支付的真实性。抽查项目部分工程量,核对项目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有无故意多付工程款,然后再由施工单位返还,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从时间节点入手,检查项目实施、资金支付的时效性。对比分析上级资金下达时间与本级预算指标下达时间、项目实施方案报送时间与审批时间、调整方案上报时间与审批完成时间、项目完成申请验收时间与实际验收时间、资金拨付申请与实际拨付时间等,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揭示审批制度制订不合理或无故长时间拖延,进而影响项目进度及资金时效问题。
从资金效益发挥入手,检查资金使用的绩效性。重点关注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发放、产业扶持基金出借情况等,揭示资金简单发放,未组织贫困户实施产业发展;产业扶持基金出借给专业合作社未与贫困户签订分红协议且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不规范,贫困户利益无法保障,资金使用缺乏监督,未体现政策目的;产业扶持基金对贫困户出借率低,难以发挥效益等问题。
7. 关于请求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的请示
专项资金审计的定义:是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活动。专项资金审计只对某项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审查,一般不需要涉及被审计单位的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专项资金审计的方法:
顺藤摸瓜法。通过对资金运动轨迹的跟踪,对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追查到底,沿着资金流向,资金到哪追到哪,涉及哪个单位查哪个单位,一直查到资金的最终用途。
调查法。此法适用于发现账外线索和核实发票审计,是获取账外审计线索或审计证据最有效的方法。
银行存款核对法。适用于专项资金审计,是发现专项资金转移 挪用最有效的方法。
分析性复核法。分析性复核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主要目的是发现异常事件和数据,是审计人员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
专项资金审计的意义:
注重账簿审计的同时,千万别忽视实际项目的审计。
注重账面的收支凭证的同时,千万别忽视银行票据的审计。
重视资金使用的同时,千万别忽视资金使用效益。
注意资金到位率的同时,千万别忽视资金到位的时间性。
专项资金审计的步骤:
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活动。专项资金审计只对某项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审查,一般不需要涉及被审计单位的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8. 扶贫审计发挥的主要作用有什么
扶贫审计发挥的主要作用有
A.推动扶贫政策落实
B.规范扶贫资金管理
C.维护扶贫资金安全
D.提高扶贫资金绩效
9. 浅谈如何开展民生资金审计
一、学习领会民生资金政策、法规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涉及教育、就业、增收、医疗等方面,构建起推动民生项目建设的基本政策框架,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更加关注、支持。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政府审计机关,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当好坚强卫士,是审计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也是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民生资金点多、面广、政策性强,而且民生资金的审计对象复杂,情况千差万别,有些政策措施本身还在逐步完善之中,各方面管理还有待于规范,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不但要熟悉法律法规,还要掌握政策界限,在处理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民生资金审计时,在审计进点前应把有关的政策、法规找出来,组织审计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业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并要吃透其精神,为开展民生资金审计工作提供指导。
二、加强对民生资金的审计调查
搞好民生资金审计,首先要搞好对民生资金的审计调查,摸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对民生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投入资金规模和结构分布,掌握民生项目总量、重点及资金来源、规模、建设期限、进展状况和项目管理情况。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一系列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确保这些资金真正用在人民群众身上,惠及千家万户,促进和谐稳定。民生资金项目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因而深入到群众中了解调查是非常重要。开展民生审计不能只看帐面上的数字,而必须按照严谨细致的原则,深入基层到人民群众中去仔细地调查走访,看帐实是否相符,是不是有违规操作套取民生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现象。
三、加强对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
针对民生资金范围广、来源多、管理使用部门多的特点,要以国家安排投入的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为主线,全面把握民生资金的总体规模、投向及分布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和业务核对等方法,弄清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以提高各类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社保基金、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家电下乡、农机购置补贴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完整,管理、使用合规、有效,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并做好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出较高水平的审计调查报告,深入揭示财政领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
四、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审计
随着经济发展,政府进一步加大基础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基础建设项目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民生工程项目审计时,要重点关注民生工程规划编制、程序执行是否合规;招投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舞弊和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完整、可行;工程监理是否有效;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是否存在开工率低、建设进度滞后、竣工验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建成后运行是否正常,能否发挥长久效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目的是确保持久发挥效益,在工程的养护方面,还存在那些制度上的缺陷,更要查处改变和挪用项目资金、虚报冒领、损失浪费、工程质量低劣、拖欠工程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关注民生资金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在被审计单位整个任期内的经济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来搞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既能够引起被审计单位领导的重视,又能够把前后贯穿起来,便于开展审计工作,更有利于监督民生资金走向的整个过程。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民生项目建设相关责任的审计,促进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各类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加强民生资金效益审计
民生资金的审计不能只停留在查出问题的层面上,要从根源上找原因、查漏洞,促使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且要积极地督促其整改,使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得到维护。民生资金是老百姓的生计钱、养命钱,民生资金是否用在刀刃上、用在老百姓身上,那就要看使用后的效果,收集和掌握民生资金项目实施前后老百姓在生活环境变化情况和公共事业改善情况,真实评价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民生资金投入政策性比较强,惠民政策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要从国家政策的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去揭露问题,同时揭露和查处借民生工程建设之机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等违背群众意愿的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促进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10.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重点审计领域有哪些
一、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评价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是否符合《扶贫纲要》要求。
二是重点关注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有无建立扶贫项目库,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按照规划下达计划与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地落实到贫困乡、村、户。
三是重点关注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扶贫开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有无通过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虚假投入的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滞留、抵扣及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重点关注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及进行报账核算制度,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
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关注用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转移、出借、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和使用,有无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是重点关注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是否按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村、户;项目计划批复和执行中有无自行改变计划,扩大(缩小)范围、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上报完成计划的真实性,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到户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将非扶持项目纳入扶贫项目中来等问题,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
四、扶贫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以乡、村为单位,调查项目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完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界定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问题。
五、扶贫贴息贷款投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是重点审查扶贫贴息贷款计划是否符合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要求;农业银行是否按规定将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支持重点贫困地区;有无擅自改变贷款投向、以贷还贷、以贷转贷、扶富不扶贫、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多计利息、预扣利息或保证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贷款和贴息的问题。
二是重点审查扶贫贷款特别是小额信贷的计划执行和贷款质量及回收情况;使用扶贫贷款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