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识别贫困户提出
1. 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有哪些
1、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是什么?
一是严格按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2016年国家脱贫标准是3026元。
二是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即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季有换洗衣服。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45种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 、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2、贫困户精准识别程序是什么?
“两公示一公告”,即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形成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县扶贫办对拟录入信息系统的扶贫对象信息与行业部门进行分级比对,公告无异议后纳入贫困户信息系统。
(1)精准识别贫困户提出扩展阅读:
贫困户精准识别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一进”:即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即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帐,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帐。
四比:即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即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获得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六定:即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自有住房、无危房。
2. 精准扶贫第一步,是精准识别贫困户,怎么精准识别
让贫困户申请入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小康生活放一边,继续玩死你。
3. 如何申请《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7〕19号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民主公示。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三)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要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账户。
(四)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
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规范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规范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各地要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规范评议程序、评议方式、评议内容和参加人员。
规范审批程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有条件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邀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参与审批,促进审批过程的公开透明。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规范公示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社区要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并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并完善异议复核制度。公示中要注意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
规范发放程序。各地要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4. 如何精准识别贫困户
为全面客观地掌握贫困对象的经济状况,精准确定扶贫;第一部分贫困对象的识别程序;1、在识别工作启动之前,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干部先指;2、农户测算结果按照2011年不变价计算,人均纯;3、农户自测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4、依据调查结果,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的,通过人均纯收入由低向高来确认贫困对象(人均纯;5、一
如何准确识别精准扶贫对象
为全面客观地掌握贫困对象的经济状况,精准确定扶贫对象,有针对性的实施“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将贫困对象识别程序、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测算方式方法拟定成册,以便开展工作和广大群众了解。
第一部分 贫困对象的识别程序
1、在识别工作启动之前,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干部先指导群众严格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测算方式方法(本手册第二部分)预测自家的人均纯收入,测算过程中要严格保证测算的客观真实。
2、农户测算结果按照2011年不变价计算,人均纯收入高于2300元的为非贫困对象,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填写《贵州省农村贫困农户申请书》。
3、农户自测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乡镇人民牵头,成立入户调查小组进村入户对自愿申请的对象家庭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4、依据调查结果,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农户逐户审核评议,如果本村申请农户数超过指标
的,通过人均纯收入由低向高来确认贫困对象(人均纯收入相同的可并列),由与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后,在村公所和本村人员聚集地进行为期五天的一榜公示。
5、一榜公示期满后,乡镇党委和主要领导要牵头组织乡镇干部,对村级民主评定出的对象进行回访、核查,根据回访结果,乡镇人民对村级上报名单集体研究同意汇总后,进行为期三天的二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扶贫办审批备案。
6、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将下达批复文件,并在网上进行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开展建档立卡工作。
第二部分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
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按照人口平均后所得的收入。通俗地讲就是毛收入减去相应生产成本后除以人口数。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公式一(常用):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
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赠送亲友支出)/农村居民家
庭常住人口
公式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农民人均实物纯收入。
2、公式指标解释:
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的总收入指调
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特别注意,总收入是未扣除生产费用的收入。就威宁县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收入:本年粮食产量(除去卖掉的部分)折算成农业收入,加上出售农产品得到的收入。
(2)牧业收入:出售牧业产品得到的收入。
(3)工资性收入:主要包括打工收入,行政、企事业单位工资。
(4)第二产业收入:主要包括建筑业收入。
(5)第三产业收入:主要包括做生意所得收入。
(6)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a.救济金、救灾款、抚恤金;b、各项补贴。
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即从事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
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农业上:种子、肥料、农、农业上雇佣帮工费用、运输费用、农业上用电费、农业上用柴油或汽油费用、
农业器械购买或维修费用、地膜等。根据多年统计数据分析,农业生产费用平均占农业总收入的40%。
牧业上:购买种畜、周转畜费用、饲料、兽、幼
畜、幼禽、种蛋、雇工费用等。根据多年统计数据分析,牧业生产费用占牧业总收入的70%。
建筑业:主要包括从事建筑业所需工具、器械费用
等。
做生意:主要包括购入产品成本、雇工费用、运输
费用、租借场地费用等。
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税费主要指工资性收入中的
个人所得税,做生意所缴纳的工商管理等税费。承包费主要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上交的土地承包费。
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组成结构和农村居民家庭总
收入一样,计算的是统计周期类的所有家庭成员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未将统计周期类得到的实物(包括粮食产量(不包括卖出获得现金的部分)、从单位或雇主得到的实物、从部门或组织得到的实物等)计算在内。
农民人均实物纯收入:主要是将统计周期类(一般
为全年)的家庭的粮食产量(扣除卖成现金的部分),从单位和雇主处得到的实物,从和组织得到的实物等按照一定的价格公式折算成收入。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组成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为:
工资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在非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三个部分。
家庭经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相应地扣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又包含以下几方面:
(1)第一产业收入:a、农业收入;b、牧业收入;c、林业收入;d、渔业收入
(2)第二产业收入:a、工业收入;b、建筑业收入
(3)第三产业收入:a、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b、批零贸易、餐饮业收入;c、社会服务业收入;d、文教卫生业收入
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金、
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费用等。
5. 中央提出了扶贫工作六个精准是什么
在扶持对象识别上下功夫,确保“扶持对象精准”
认真学习借鉴威宁“四看”识贫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进村入户认真调查和甄别贫困户,抓好贫困农户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创新“三公示一公告”( 乡、村、组三级公示评议和县公告)的工作程序,确保扶持对象精准。识别出贫困村175个54664户贫困户,贫困户人口18.16万人;县委、县政府于6月4日印发了《大方县县乡村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方案》;并于6月4-5日带头到凤山乡白鸡村开展遍访活动。完成精准扶贫工作手册的印制;完成2015年减少4万贫困人口任务的责任分解落实。
在扶贫项目决策上下功夫,确保“项目安排精准”
根据资源优势,把产业项目与农民意愿相结合,“造血式”扶贫与“输血式”救济相结合,近期脱贫与长远致富相结合。根据市场,把贫困户吸入产业,实施短期、中期、长期项目配套措施,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使近期脱贫与长远致富一脉相承。因地制宜制定了《贵州省大方县扶贫开发十二五综合规划<2011-2015年>》、《贵州省连片特困地区大方县扶贫特色优势产业试点项目规划》、《大方县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大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级产业扶贫规划》和《大方县2015-2018年扶贫攻坚产业培育行动计划》等产业扶持发展规划。
在扶贫资金管理上下功夫,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一是贯彻执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二是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公开制、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做到项目审批有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预算,项目实施有技术指导、规定标准和工程进度报表,项目竣工有质量验收登记和后续管理措施。三是把扶贫资金安排与减贫成效挂钩,加大按扶贫成效分配资金的比重。四是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今年上半年,完成对2014年下达的8703.98万元资金项目的督促指导;完成对2014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312个项目,4155.99万元)的实施方案评审工作;完成2015年下达全县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4567.32万元的安排工作。
在落实好“六个到村到户”上下功夫,确保“措施到户精准”
以结对帮扶到村到户促和谐。创新“54321”结对帮扶措施,要求帮扶干部对照精准扶贫工作手册,把户主和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贫困现状、贫困原因、帮扶措施、帮扶成效、每次帮扶内容等认真填写完善,做到户有册、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档。完成帮扶单位选派共896个、7511人,已与贫困对象35689户、122562人结成对子,实现全县290个行政村的扶贫对象结对帮扶全覆盖。
以产业扶持到村到户保增收。围绕草地生态畜牧业、中药材、核桃、猕猴桃等特色产业,让土地种出“摇钱树”,产出“金元宝”。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技人员+村集体+农户(土地流转户)+贫困户”发展模式。在充分发挥政府协调主导作用,依托专业合作社信息、市场等优势,用活、释放农技人员技术红利,激活村集体资产,整合土地流转户、贫困户、县金融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资源,以大山乡为试点,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种植生态天然有机反季节蔬菜,实现各投资、参与方利益双赢和贫困户增收。
以教育培训到村到户拔穷根。牢固树立“扶智就是挖穷根”理念,大力实施“9+3”计划、“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劳动力综合素质,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完成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37224人,“雨露计划”培训2560人,小城镇建设农村人口转移就业3146人。
以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改穷貌。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2373户,计划投资4997万元,目前累计开工314户,开工率13%,竣工79户,竣工率3.3%。
以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挪穷窝。对2012至2013年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清理、核实、整改;完成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指标工作;2015年实施的凤山乡和星宿乡方案已上报发改部门审批;完成2016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以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富农村。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房、小康讯、小康寨等“6+2”行动计划,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上半年,小康路:完成村级以上通村水泥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631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5.5%;村以下通组(寨)道路和人行步道建设完成投资2425.75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9%。小康房:建设开工290户,竣工65户,累计完成投资1294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44.6%。小康水:累计完成投资6908.19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7.7%。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0.0893万人,发展农村耕地灌溉面积完成2.4234万亩,新增机井2口。小康讯:累计完成投资586.32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1.9%。完成8个新增自然村通电话,7个行政村通宽带。小康电:2015年计划投资2507万元,目前,全部项目正处于招投标阶段。小康寨:累计完成投资2598.5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8.9%,完成7809户三改及庭院硬化工程、18个便民设施、18个文体活动设施、53个污水处理设施和360套照明设施。小康校:累计完成投资14387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0%。小康医:2015年计划投资2119.8万元,完成268万元人才建设投资、11个医用辅助用房建设、14个特殊科室建设、2个医院基础设施建设、15个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20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正按规划进度稳步推进。
在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上下功夫,确保“因村派人精准”
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主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创业致富能手、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或各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员中选派。第一书记任职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2015年,从县直以上单位遴选175人到行政村挂职“第一书记”,共组建31个工作分队和247个驻村工作组1355人帮扶全县31个乡镇。选配、培育好村支两委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在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支部书记的同时,对种养业能手、农村经纪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型人才给予项目、技术、信息、资金等扶持,精准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动贫困户致富。推行驻村干部“一月一述评”,探索“驻村干部互评”机制,每月评选20名县级优秀驻村干部,激发驻村干部工作活力。
在落实“扶贫对象退出机制”上下功夫,实现精准脱贫,确保“脱贫成效精准”
通过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工作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和标准,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对贫困乡村实行“摘帽不摘政策”,鼓励早脱贫,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目前,我县已实现重点县和8个乡镇“减贫摘帽”。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坚决打赢扶贫开发这场攻坚战。
6. 精准识别中贫困户"五个一批"是指什么
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内容是什么?
1、扶贫的六个精准是: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2、扶贫的五个一批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3、扶贫的五个坚持是:
1)、坚持扶贫攻坚与全局工作相结合,走统筹扶贫的路子。
2)、坚持连片开发与分类扶持相结合,走精确扶贫的路子。
3)、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走开放扶贫的路子。
4)、坚持“三位一体”与自力更生相结合,走“造血”扶贫的路子。
5)、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走生态扶贫的路子。
7. 精准识别中贫困户"五个一批"是指什么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
8. 精准扶贫七步法是什么
“七步法”确定扶贫对象:经农户申请、组级评议、组级公示、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级公示、逐级复核、村(居)级公告七个步骤确定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识别的总体要求(五查五看):即查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查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查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查居住条件,看生活环境;查贫困原因,看贫困程度。
针对符合条件未纳入的对象及不符合条件及时剔除的对象,核实有关数据,并进行认真分析,逐个梳理,拉出清单,工作组还会深入各村组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实行全程摄像、照相、记录,力求不错、不漏一户扶贫对象,让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8)精准识别贫困户提出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在精准识别贫困户评议中采取“一票否决”:
(1)在集镇、县城或其它城区购(建)商品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不包括搬迁移民扶贫户)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农户;
(2)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农户;
(3)家庭成员有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4)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农户;
(5)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6)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农户;
(7)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折户、分户的农户。
参考资料来源:湘东区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