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证机关
『壹』 公证处属哪个机关单位
公证处属于司法局管辖。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内是事业单位,还有容些是合伙性质。
《公证法》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1)公证证机关扩展阅读;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贰』 公证机关的作用是什么
作用: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公证证机关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叁』 我国的公证机关包括哪些
公证机构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处由国家设立,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办理公证业务及相关的法律事务。
按照类型我国的公正机关包括以下几类:
1、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2、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3、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4、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3)公证证机关扩展阅读:
禁止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肆』 公证机关的作用是什么
公证的目的和作用是防止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服务专。公属证人依照法律权威和
法律程序
,在规定范围内适当进行公证业务及相关法律事务,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复审,并以特有的方式来满足双方的需要,直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在社会中扮演一个角色的指导和服务。
沟通。公证是民间交流、经济交流和国际交流的重要媒介。公证行为的有效性不受研究者、行业、职业、水平、地域等因素的影响,其影响因素如高是国际法律文件的可靠性,是增进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具。
证明。公证证书有一个非常广泛的业务范围、验收后,审批的几个程序
出具公证书
,可以建立依法对当事人、变更、终止的行为法律关系和法律的各种民事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经济和可靠的证据。
监督的作用。能促进通过公证公证方诚实信用的相关民商事活动,防止欺诈、虚假行为,监督和公证方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并满足
社会公共道德
的要求实施法律行为,尽量避免损失,确保安全的
共同利益
。
『伍』 公证机关是什么单位
公证机关属于司法局下属的独立单位。
『陆』 什么是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是国家设立的、统一行使国家公证权的司法证明机关,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机关由主任公证员、副主任公证员和公证员组成。公证机关的负责人为主任公证员;主任公证员由公证员中产生,并经同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
『柒』 哪些事项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
根据我复国《公证法》制第11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捌』 公证处是国家机关吗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类型:
1、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2、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3、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4、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8)公证证机关扩展阅读:
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玖』 公证机关可以公证哪些行为
中抄国公证机关办理下袭列公证行为: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⑦保管遗嘱、保管文件。⑧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