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内控制度
Ⅰ 谁有《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3.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一个单位的管理层来说,要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报告及时地占有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它们首先是为了实现管理层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而设计的。内部控制可以说渗透于一个单位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单位内存在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的环节,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
2、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1.有助于管理层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内部控制由若干具体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组成、商品、产品以及其他重要实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保护。保护资产一般指对本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17]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按照本制度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及岗位的职责权限,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第二章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
第八条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布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和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十条
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
组织和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一条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当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外报送。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内部控制培训会相关材料等。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五章 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汇总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本地区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逐级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强化分析结果的反馈和使用,切实规范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更好发挥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所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按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来确定对象,并对内部控制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相关人员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Ⅲ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条 :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12〕21号 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该《规范》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6章65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Ⅳ 财务内部控制的管理办法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定其重置价值。
5、不实行折旧制度,根据重置价值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数。
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
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
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
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填写销号清单上报处稽核。杜绝出现销误。
7、由处财务稽核科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无误后,统计全处的票据数。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内部牵制制度
一、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二、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四、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五、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档案室。
二、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放于保险柜外存放。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三、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锁(关)好。
四、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五、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一、总则
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交通规费收入及解缴管理制度
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用基金管理
六、经费管理制度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总则
为加强我处财务管理,做好规费征收,经费和会计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征稽部门的资金、财产、物资,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交通征稽财务的管理体制:
我处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二级核算,三级管理,处级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各稽查所为处所下属的内部核算单位。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征费为中心,严格执行交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及会计核算办法,对各项交通规费征收进行收入核算,努力完成规费征收计划。
2、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收入解缴工作,保证各项交通规费收入及时,足额。解。
3、坚持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的安排经费的支出和专款专用的规定,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经费开支的标准,范围管好用好有限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4、管好货币资金和各类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我处的利益。
5、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保管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加强全处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地分标准与归属: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元。
我处固定资产由处统一管理调配,各征稽所、队对调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和安全保管的权利。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办公用房屋、职工住宅、车库等和其它建筑物。
2、交通用的工具:汽车
3、专用设备:计算机
4、通讯设备;
5、土地征用并单独估价入帐的土地。
6、其他。
三、固定资产的调拔、变卖、报废。
1、固定资产由处统一调配和安排使用,各所之间不能自行交换,调拨,由处进行调整,合理安排使用,一并负责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加强管理、维修。
2、固定资产不能擅自变卖,确定不适用或需要变卖的,应报处同意方能作价处理,其作价收入一律上交处。
3、对失去使用价值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后,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上报处,由处上报征稽局核实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办理。
四。固定资产的核算
凡购建、扩建、调拨。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固定资产分类帐必须定期与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卡片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
1、使用固定资产的财务和财产管理应分别设置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并对每项固定资产建卡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使用、修理情况。
2、每年的12月底以前,处对各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作一次调查、核实,发现有盈亏固定资产的,必须追查原因并造册上报审批,以确保国家财产完整无损。 交通规费是征稽部门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的政策,规定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集的资金,是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做好规费收入的解缴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规费征收的有关标准规定审核收职的各项规费收入,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规费收入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办法,对各项交通规费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及时反映规费征收的动态。不断挖潜堵漏,增加收入。
三、下基层了解征收交通规费票据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确保全处规费征收票据使用的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
四、规费收入必须专户储存,严禁挪用、截留规费收入。 规费收入的现金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条例执行,及时存入银行。
五、切实加强规费解缴工作,要及时定额上解。
1、各所、队每月5日上报收入月报表。10日上解规 费收入。
2、处将收到的各种规费收入及时足额解缴、上报征稽局和区交通厅财务处。
3、对规费解缴及报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规费收入及时,足额上解。 货币资金主要是指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等,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和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货币资金有计划地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现金管理。
2、现金收入的来源有:(1)从银行提取的现金;(2)职工归还的各种借款;(3)其他收入。单位库存现金额规定在银行核定的限额内的,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禁止个人挪用单位现金和白条抵充现金。
3、现金开支的范围有:(1)对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费、补贴差费、补助费、备用金、差费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物品或支付劳务报酬。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4、对处单位错转入的款项以及应退的各种款项,一律通知银行汇退,不得用现金退什。
5、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以会计审核签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职工个人清款单预借的现金要经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支付。
6、职工因公出差预借现金,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清算结款,任何人不能长期拖欠借款。
7、出纳员对已办理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要分别加盖“ 收讫”和“付讫”戳记。
8、出纳员要根据记帐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核对库存现金金额,并与总帐核对相符。
9、库存现金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出纳员在向银行解提较大额现金时,要加强安全措施。
二、银行存款管理
1、货巾资金的收支业务除按规定可通过现金结算外, 其余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2、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有关办理结算规定本单位银行的收支业务。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结算不得挪用规费收入专户存款。
4、不得签发各种空白支票,汇票或交给他人自填。
5、留存银行的印鉴要分开保管,不能一个人保管全套印鉴。
6、出纳要按规定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月终结出发生额和余额,并与银行对帐单,会计总帐核对,对未达帐款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资金。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用基金的类别
1、专用基金包括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
二、专用基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发给职工个人的月度奖,年终奖,以及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等奖金。
2、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以及按规定发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福利,补贴和困难补助。
3、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单位的生产事业发展和建设以及经费不足的补充
三、专用基金使用管理的原则:
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
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示不予拔款。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
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的标准。
2。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
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
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1、凡购买办公用物品等,由处长审批。
2、正常性开支的水电费及零星的票证、帐本、报表等印刷费由经办人验收,处长审批。
3、各部门需订购的业务学习资料、书籍工具书、由处长审批;
4、经核定标准后的正常性经费支出,报知处长审批,属非止常性拔款,预先报知处长,经处长批复后,按批复办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分类帐薄。
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
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月季会计报表。
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案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三大类。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报时间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
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在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肃处理。
Ⅳ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有哪些内容
严把五关才能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第一关:健全稽核制度把好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载明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明确经济责任,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从检查的情况看,出在原始凭证上的问题不少。一是白条,白纸领据和其他非法凭证报销多;二是虚假发票多;三是原始凭证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甚至出现了不少无日期、无经济业务内容、无经办人的发票。
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制度,各单位一是要设立稽核岗位和稽核人员,执行对各种凭证的稽核工作。凡需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原始凭证都须首先由稽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或“不合规凭证”印章。单位规模小,会计业务量不大的稽核职能可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履行。二是要明确责任,凡属经稽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的原始凭证,如被财政部门和其他政府监督部门查出为不合格、非法凭证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应由稽核人员负责。
第二关:加强收款票据管理把好自制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收款票据比较多,最少的有二种,最多的达六种,如财政部门发放的“收费收款收据”、“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罚没收入收款收据”、“当场罚款收据”,税务部门的“经营性发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款收据”等。这些收款凭证各有其使用范围,款项的性质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同。
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一是要实行岗位分离,空白票据的保管、填开、收款和审核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二是要正确使用票据,按收款性质和内容使用票据。三是要规范填写票据,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要素齐全。四是要严格销号,对已开完的票据要及时销号,防止票据丢失、挪用公款。
第三关:明确会计岗位职责把好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虽然不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不需进行成本核算,但多数单位收款项目多,支出分类项目细,政策性强,对各收、支项目需要准确地核算和反映。
明确会计岗位职责,把好会计核算关。一是要重视人才,选用原则性强、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上岗;二是会计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内容,做到不隐瞒、截留应上缴的各项收入,不乱挤乱列各项支出。三是要明确责任,凡是在财务检查中被查出隐瞒、截留收入或乱挤乱列支出,而这些行为又不是领导授意、指使和强令的,其所受到的处罚应由会计人员承担,或至少承担一部分。
第四关:规范凭证流转程序把好内部牵制
凭证流转程序不规范,内部牵制制度不严,是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流失、造成损失浪费的根源。检查中发现有个单位现金出负数90多万元,其原因就是收款不开票;有个单位的会计人员贪污公款2万多元,其原因是多造工资无人审核;还有个单位1994年分两次借出现金12万元,致使形成坏账损失,其原因是领导一个签字算数。
规范凭证流转程序,加强内部牵制,就要开票、经办、审核审批收、付款,记账等职责严格分离。对收款凭证要先开票,后审核,再收款,最后制单、记账;对支出凭证要先报批,后经办,再审核,再审批,再付款,最后交会计人员制单、记账。
第五关:分解费用指标把好开支标准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支出项目都有明确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然而,检查中发现不少单位都没能把支出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超发津贴、补贴、奖金,超支业务招待费的情况比比皆是,有家单位今年1至10月开支招待费16万余元,占全部支出的19.8%,是财政部规定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的14倍。
分解费用指标,把好开支标准:一是要按照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把各项费用分解落实到单位内部的各个部门,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费用控制指标体系;二是要严格考核,会计上要对各部门费用开支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部门的实际开支情况;三是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节约有奖,超支自负,奖罚分明。
摘自:管理会计网
Ⅵ 如何做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该通知专门向各单位发布了《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此前不久的10月30日,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成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兼任内控委主任;11月5日,财政部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楼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系列紧锣密鼓的举措证实,财政部正在政府部门中带头推进内控工作。
财政内控已做好顶层设计
《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于今年9月底,就已经财政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这可谓是财政部门加强内部控制的顶层设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主任郑洪涛表示,财政部此次实施内部控制并没有推倒重建,而是在新的形势下对单位组织结构和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和科学划分,根据业务属性特征,合理匹配财政部各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健全相互牵制的职能和岗位机制。
在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推动完成财税体制改革任务以及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过程中,关于如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效履行财政职能,各级财政部门亟需这样一份指导性文件。
事实上,《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做到了这一点。
北京艾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津海说,《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开宗明义提出,“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突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这既落实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要求,又体现出内部控制的核心理念。
另外,《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还确定了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要素、遵循原则,要求建立包括基本制度、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在内的三级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确定了财政部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明确了内部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内部控制职责分工,并要求做好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
“从这一基本制度来看,财政部此次内部控制建设大致呈现两大特点。”吉津海说,一是组织架构科学。财政部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内控办公室并设在监督检查局,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部署、检查、考评;各单位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具体建设工作;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内审、巡视、纪检监察等多种手段督促内控建设不断改进完善。这一架构层级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形成管理闭环。
二是推进路线清晰。财政部首先制订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作为部属各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指导性文件,然后将财政部门重大风险梳理划分为8大类,再由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这样一来,逐级细化,层层分解,既便于分解操作,又利于相互协同。
郑洪涛还对财政部此次内部控制建设中以信息化手段为平台固化各种风险控制过程和关键点以及加强检查和监督评价的做法表示赞赏。“各部门沟通融合并进行信息系统固化,是真正实施内部控制的必由之路。同时,财政部门的各项风险控制,不会是一个部门和一个环节就能完成的,需要协防共管,需要各司局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环节上都要进行协商交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
填补政府层面内控制度空白
内部控制分为企业内部控制和政府内部控制,政府内部控制又分为政府层面内部控制和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也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刘永泽表示,企业内部控制方面,财政部等部门已经联合发布了内控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关制度规范已成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面,财政部已经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开始实施;政府层面内部控制方面目前还是空白,财政部此次率先发布财政部门的内控制度并予以执行,填补了这一空白。
吉津海也认为,随着《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制订,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府内部控制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也就有了起点和依据。
上述说法是理论意义上的,而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财政部加强内控工作还具有现实意义。
刘永泽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主要是为了确保单位获取的公共资金规范使用,而政府层面内部控制主要解决的是如何规范公共资金的分配与管理。相互制衡与流程化是内部控制的两个重要特征,在预算分配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标准和流程,使决策、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实现权责对等、主体责任明确,这样才能防止分配过程由个别人说了算,防止“跑部钱进”和寻租行为出现。财政部门负责国家预算资金的分配与管理,财政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实际上也就解决了政府层面内部控制的相当大一部分。
吉津海通俗地解释说,《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主要针对政府如何“分钱”进行规范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主要针对各单位如何“花钱”进行规范管理。
对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单位形成内控“参考书”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并将政府内部控制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永泽认为,财政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正是推动我国财政部门主动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的现实举措和实现途径。“依法治国是全方位的,覆盖从国家层面到单位层面。在政府的各个层级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正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化。希望财政部加强内部控制的举措能够进一步推广到各级财政部门,从而自上而下地形成整个财政部门的内部控制体系。”而且,郑洪涛还表示,作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制订部门,财政部门深入实施内部控制,将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实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目前,还有一部分单位和部门的观望情绪和侥幸心态比较重。
在组织内控实施工作时,各级财政部门自身建立内部控制的经验与体会也会成为“参考书”与“助推器”。
Ⅶ 财政部内控指引18项都有什么
内部环境类:
1、组织架构。
2、发展战略。
3、人力资源。
4、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指引。
控制活动类:
5、资金活动。
6、采购业务
7、资产管理。
8、销售业务。
9、研究与开发。
10、工程项目.
11、担保业务.
12、业务外包.
13、财务报告。
控制手段类:
14、全面预算。
15、合同管理.
16、内部信息传递。
17、信息系统等指引。
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隆重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
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此次发布18项,涉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的3项指引暂未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
其中,应用指引是对企业按照内控原则和内控“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占主体地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7)财政部内控制度扩展阅读:
关于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想求得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制定并有效实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
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结果导致企业盲目发展,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也有些企业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导致过度扩张、经营失控甚至失败;
还有一些企业发展战略频繁变动,导致资源严重浪费,最后危及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为此,我们制定了发展战略应用指引,就上述重要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措施。
一是,要求企业健全组织机构,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或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同时,对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素质、工作规范也提出了相应要求。
二是,明确要求企业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而不是靠拍脑袋,盲目制定发展战略。在制定目标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三是,强调战略规划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明确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四是,要求董事会从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等维度,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之后再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四是,从抓实施的角度,要求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面预算,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确保发展战略有效实施。
五是,设立了发展战略实施后评估制度,要求战略委员会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控,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对发现明显偏离发展战略的情况,要求及时报告;对确需对发展战略作出调整的情形,明确要求企业要遵循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调整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