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评定级别
❶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检测,目前我国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便(2007)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目的在于推动国内上市公司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填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空白,从而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打下基础。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必须要有一套客观可行的基本参照标准。这套标准不仅可为企业自我评估和改进其内部控制以及注册会计师发表评价意见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各方面的沟通与理解提供统一的基础。我国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与完善方面虽已进入起步阶段,但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标准和评价体系较为薄弱,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已势在必行。
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框架
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完善性,既符合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应从目标定位、内容范围以及设置方式等方面来综合考虑,既可以从企业管理与控制的目标入手,也可以从内部控制要素入手。但无论怎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都可以分为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部分,一般标准以具体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是具体标准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
这里所说的一般标准大致包括3方面,即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具体标准由内部控制要素评价标准和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要素评价标准可分为5个方面,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作业层级评价标准因其繁琐复杂,难以穷尽,如以生产性企业为例进行框架构建,可分为5个业务循环,即销售业务循环、购货业务循环、生产业务循环、薪金业务循环和理财业务循环。在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中,要素评价标准以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为基础。
一般标准测试的3大方面
首先是完整性。企业内部控制是否完整是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同时又是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了。
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可以从企业资源利用角度去审视:应有“人力资源控制系统、物力资源控制系统、财力资源控制系统、信息资源控制系统”;从经营环节角度去审视:应有“供应环节控制系统、生产环节控制系统、销售环节控制系统”;等等。在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时,还应当考虑到企业经营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企业经营规模愈大,业务复杂程度就愈高,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要求也愈高。
其次是合理性。企业设置内部控制切忌照抄照搬,因此应当考虑企业内控设计和执行时的适应性和经济性。因为,企业所处行业、组织规模、交易性质、经济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同的企业就应当根据其不同的特点设置内部控制制度。
在对某一企业评价其内部控制的适用性时,要注意控制点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没有安排过多或不必要的控制点;在每一个需要控制的地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环节;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人员间的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既不能分工过细,又能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同时,内部控制的适用性要以经济性为限制条件。
第三是有效性。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该体现在是否能为提高经营效益、提供可靠财务报告和遵循法律法规方面提供合理保证,有效性是内部控制的精髓。在内部控制评价的3个一般标准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其完整性与合理性为基础,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则以其有效性为目的。
在对企业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核评价时,要注意内部控制不仅仅需要在总体上是有效的,而且需要各项具体制度也要有明确的目的并发挥其自身的作用。要审核内部控制系统是否相互协调,自相矛盾;是否顾此失彼、相互制约;是否有利于整体功能的发挥。要关注内部控制是否适度,如果过严则会使管理活动失去活力,影响相关方积极性的发挥;过宽又会引起运行的机制失调,达不到控制目的。
具体标准测试的5大要素
在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时,只有先从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入手,对具体内控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有了认识之后,才能从整体上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完整、合理、有效作出判断。对具体标准的评价方法常用的有“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可以按下列步骤展开:
首先是企业控制环境。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为依据,对企业进行测评。主要有:企业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管理架构是否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是否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管理层及业务环节是否开展内控培训,让内部风险防范成为高管的共识;是否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企业高管人员和采购人员是否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所有的重要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在购销活动中首先签订阳光协议,要求其操作过程透明公开,禁止商业贿赂等行为。
其次是企业风险。企业管理层应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制定必要的对策。在对企业风险防范作测评时,应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是否建立审计委员和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是否对已发现的企业各类风险有控制措施,如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及相关制度是否向子公司延伸,以确保子公司的经营安全。
同时,还要关注对相关业务项目及已知风险点是否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提示及完善,如在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对“重大采购二次询价”,建立“不合格供应黑名单”是否有实时监控。是否对客户建立资信信息档案、是否定期梳理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符的业务或项目等等。
第三是企业控制活动。企业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在对企业控制活动测试时,要重点审核组织机构方面采取的控制活动和内控制度方面采取的控制活动。在组织结构方面重点审核:机构、岗位及职责权限是否合理设置和分工,不相容职务是否相互分离,是否成立相关法律事务部门和职能,对采购与验收等环节是否设置相互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分离。企业是否把业务流程作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点,设置关键控制点和反馈系统。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审核:企业是否制定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总经理事权规则、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检查监督制度等。
第四是企业信息与沟通。在对企业信息活动测试时,要重点审核公司是否已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公司的日常业务包括资产、财务管理等是否实行流程表单化管理和建立ERP系统。
第五是企业检查与监督。在对企业该项活动测试时,要重点审核公司是否已制定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项工作是否在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有风险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有相关制度。如:基建项目是否有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主要领导的离任是否实施责任审计,重大投资、担保、抵押、关联交易是否建立审核会签制度;以及是否有对公司重要物资、设备、原材料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对公司现金、银行账户的抽查制度等。
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作出评价,包括被评价的企业内控制度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是否对企业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有控制和防范作用等,都有赖于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相信通过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实践的积累,一套比较成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不久将会建立。
❷ 简述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程序
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业务流程
1. 目标
通过规范内部控制的检查与评价工作流程,确保检查评价工作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检查评价工作的方法和标准一致,减少检查评价工作的随意性;确保集团公司和企业在年度财务决算中恰当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促进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改进、完善和严格执行。
2. 风险
由于检查与评价工作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评价不恰当;可能导致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评价工作存在随意性;可能导致年度财务决算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外披露的信息失当而受到外部监管机构的处罚。
3. 工作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3.1 成立和确定检查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3.1.1 企业(或总部)应当成立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检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审计、人事、监察、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3.1.2 检评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本和效益原则,确定或组建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检评组”)。检评组可以设在(或授权)财务或审计部门,也可另行组成由财务、审计、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检评组,组长可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制定检查评价工作计划
3.2.1 检评组每年年初根据本流程规定和检评领导小组的要求,编制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评价工作计划,具体明确各类业务定期抽查的时间(按季或半年或年进行抽查)、抽查样本量的比例(5%~15%)以及随机抽查的方法,明确检查人员的分工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责任,以及完成检评工作的时间目标和要求。
★3.2.2 检评组将检评工作计划报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领导审阅后,提交检评领导小组审定。
3.3 实施检查和计算得分
3.3.1 检评组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按规定的抽样比例和方法,随机抽取各类业务的样本。同时依据各自的分工,对所抽取的业务样本控制点,按照规范的业务流程表中控制点和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及授权等要求,实施符合性测试。
★3.3.2 检评组人员将检查测试情况按每笔业务逐笔如实进行记录(包括抽查时间、抽查方法、抽查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凭证编号、检查测试得分结果等),建立检查评价工作底稿,签字后交检评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核签字。
3.3.3 对检查测试中发现控制点缺失或控制点虽然存在但未按规定实施控制的,一律按扣减法扣减该控制点的权重得分。每笔业务控制点权重总分为100分,扣除扣减分数后即为该笔业务内部会计控制执行的实际得分。
3.3.4 同类业务逐笔得分相加除以笔数即可得出该类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实际得分。各类业务简单平均得分相加除以类别数即可计算出全部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实际综合得分。
3.4 编写检查评价报告
3.4.1 检查人员根据抽查业务的内部控制检查测试的得分情况,可以对各类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也可对全部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总体情况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综合评价。
3.4.2 凡内部控制检查测试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可认定为“无疏漏”或者存在“轻微疏漏”,执行情况可评价为好;在85-94分(含)之间,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一般疏漏”,执行情况可评价为较好;在70-84分(含)之间,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执行情况可评价为一般;在70分以下,不管在实际执行中是否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执行情况可评价为差。及时检查测试平均得分在70分(含)以上,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生了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则相应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或“重大缺陷”。
3.4.3 检评组根据内部控制业务检查结果情况,编写《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检查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二)检查样本的抽取方法和测试结果情况;(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具体分析;(四)加强改进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评价报告要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3.4.4 检评组负责人对各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底稿和扣(计)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修改并签字,报分管内控领导/总会计师审阅。
3.5 审定上报检查评价结果
3.5.1 检评组将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和初步评价意见向内部控制检评领导小组汇报,如实反映检查测试结果和定性定量评价意见,并将《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
★3.5.2 检评领导小组审议内部控制检评结果,并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以及检评组提出的意见和措施予以研究,形成具体改进措施贯彻落实。
★3.5.3 将经审定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和有关业务内部控制检查得分情况汇总表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备案,或对外发布。
3.6 考核奖惩
3.6.1 每年年度终了后,检评组应当根据全年检评综合得分及评价情况(按季检查的为4次平均得分,按半年检查的为2次平均得分,按年检查的为1次平均得分)提出内部控制执行的奖惩意见,报检评领导小组审议。
★3.6.2 检评领导小组审核奖惩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报企业办公会议审定后兑现。
3.7 集团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评价
3.7.1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根据企业上报备案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情况,对企业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做出基本评价。
★3.7.2 为增强集团公司检查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评价企业时还可将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在本年度开展的财务稽核、财务(决算)审计中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评价结果纳入评价范围,并按企业自我评价得分权重40%、企业外部评价得分(如两家或三家都有评价得分则取平均得分)权重60%计算,得出新的综合得分和评价结果。
3.7.3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再以各直属企业为权数,计算出全部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平均得分,从而得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年度总体得分和评价结论。
★3.7.4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依据各企业或总部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检查测评情况,编写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价报告》,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即可对外发布,并进行奖惩。
★3.7.5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缺陷,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业务流程表
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3.1 成立和确定检查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3.1.1 企业(或总部)应当成立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检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审计、人事、监察、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3.1.2 检评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本和效益原则,确定或组建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检评组”)。检评组可以设在(或授权)财务或审计部门,也可另行组成由财务、审计、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检评组,组长可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制定检查评价工作计划
3.2.1 检评组每年年初根据本流程规定和检评领导小组的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计划,具体明确各类业务定期抽查的时间(按季或半年或年进行抽查)、抽查样本量的比例(5%~15%)以及随机抽查的方法,明确检查人员的分工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责任,以及完成检评工作的时间目标和要求。
★3.2.2 检评组将检评工作计划报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领导审阅后,提交检评领导小组审定。
3.3 实施检查和计算得分
3.3.1 检评组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按规定的抽样比例和方法,随机抽取各类业务的样本。同时依据各自的分工,对所抽取的业务样本控制点,按照规范的业务流程表中控制点和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及授权等要求,实施符合性测试。
★3.3.2 检评组人员将检查测试情况按每笔业务逐笔如实进行记录(包括抽查时间、抽查方法、抽查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凭证编号、检查测试得分结果等),建立检查评价工作底稿,签字后交检评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核签字。
3.3.3 对检查测试中发现控制点缺失或控制点虽然存在但未按规定实施控制的,一律按扣减法扣减该控制点的权重得分。每笔业务控制点权重总分为100分,扣除扣减分数后即为该笔业务内部控制执行的实际得分。
3.3.4 同类业务逐笔得分相加除以笔数即可得出该类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实际得分。各类业务简单平均得分相加除以类别数即可计算出全部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实际综合得分。
3.4 编写检查评价报告
3.4.1 检查人员根据抽查业务的内部控制检查测试的得分情况,可以对各类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也可对全部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总体情况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综合评价。
3.4.2 凡内部控制检查测试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可认定为“无疏漏”或者存在“轻微疏漏”,执行情况可评价为好;在85-94分(含)之间,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一般疏漏”,执行情况可评价为较好;在70-84分(含)之间,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执行情况可评价为一般;在70分以下,不管在实际执行中是否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执行情况可评价为差。及时检查测试平均得分在70分(含)以上,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生了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则相应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或“重大缺陷”。
3.4.3 检评组根据内部控制业务检查结果情况,编写《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检查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二)检查样本的抽取方法和测试结果情况;(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具体分析;(四)加强改进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评价报告要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3.4.4 检评组负责人对各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底稿和扣(计)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修改并签字,报分管内控领导/总会计师审阅。
3.5 审定上报检查评价结果
3.5.1 检评组将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和初步评价意见向内部控制检评领导小组汇报,如实反映检查测试结果和定性定量评价意见,并将《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
★3.5.2 检评领导小组审议内部控制检评结果,并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以及检评组提出的意见和措施予以研究,形成具体改进措施贯彻落实。
★3.5.3 将经审定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和有关业务内部控制检查得分情况汇总表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备案,或对外发布。
3.6 考核奖惩
3.6.1 每年年度终了后,检评组应当根据全年检评综合得分及评价情况(按季检查的为4次平均得分,按半年检查的为2次平均得分,按年检查的为1次平均得分)提出内部控制执行的奖惩意见,报检评领导小组审议。
★3.6.2 检评领导小组审核奖惩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报企业办公会议审定后兑现。
3.7 集团公司整体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评价
3.7.1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根据企业上报备案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情况,对企业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做出基本评价。
★3.7.2 为增强集团公司检查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内控办公室在评价企业时还可将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在本年度开展的财务稽核、财务(决算)审计中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评价结果纳入评价范围,并按企业自我评价得分权重40%、企业外部评价得分(如两家或三家都有评价得分则取平均得分)权重60%计算,得出新的综合得分和评价结果。
3.7.3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再以各直属企业为权数,计算出全部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平均得分,从而得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年度总体得分和评价结论。
★3.7.4 集团公司财会部门依据各企业或总部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检查测评情况,编写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价报告》,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即可对外发布,并进行奖惩。
★3.7.5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缺陷,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❸ 保险公司内控评价结果分哪几类
一、公司分类
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将保险公司分为四类:
A类公司,指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未发现问题的公司。
B类公司,指偿付能力达标,但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的公司。
C类公司,指偿付能力不达标,或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的公司。
D类公司,指偿付能力严重不达标,或者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至少一个方面存在严重风险的公司。
❹ 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是一种管理机制,规范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它不仅反映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的需要,而且将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业绩的评价和激励都纳入其中。建立科学严格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不仅是内部控制制度本身实施的要求,也是保证企业经营战略有效执行的基石。但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是为审计服务的,无论是评价内容还是评价目标,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一、内部控制部分,包含:
(一) 治理结构
(二)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三) 内部审计
(四) 人力资源政策
(五) 企业文化
二、风险评估部分,包含:
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
三、控制活动部分,包含:
(一) 人员
1. 职务分离控制
2. 授权审批控制
3. 人力资源控制
(二) 专项
1. 财产保护控制
2. 会计系统控制
3. 信息技术控制
(三) 运营
1. 流程控制
2. 预算控制
3. 运营分析控制
(四) 应急
应急处理机制
四、信息与沟通部分,包括:
(一) 信息采集与传递路径
(二) 信息载体控制
(三) 信息审核、反馈与处理
五、内部监督部分,包括:
(一) 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监督检查
(二) 评价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三) 报告缺陷、采取处理措施、责任追究
❺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本形式,是解决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的问题。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从内部控制评价本身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详细全面评价和风险导向评价两种方式。 ◎详细全面评价。详细全面评价,就是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然后,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显然,详细全面评价是一种传统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企业最初进行内部控制建设或日常的评价中应用较多,主要是采用“内部控制调查问卷”和符合性测试,对企业已经存在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中的建议也是“审核数豆子的人是否将豆子数得一粒不差”。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从控制到风险,即从内部控制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比较适合用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保持,而对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不十分恰当,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结论不可靠性等不足。根据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评价内部控制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内部控制的框架或标准本身是一个通用的框架,更多地关注内部控制的“What and Why”,尽管这些框架或标准提供了评价有效性的标准,但不够细致,不足以说明如何完成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风险导向评价。风险导向评价,就是以风险为导向,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组织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这种方式是从风险到控制,即从内部控制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到内部控制,充分体现了“自上而下,风险基础”的理念。“自上而下”方法由评估组织整体层级的控制开始,然后到具体作业层级控制的测试,主要体现在:从财务报表整体开始,然后到账户、披露;从公司层面的控制开始,然后到活动层面的控制。“风险基础”主要体现在:以评估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为起点;关注重要的财务报告和披露风险与问题;仅评价充分应对风险的控制;证据的获取和场所的选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价结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也是风险基础的,判断有效与否是根据内部控制是否相当可能没有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错报。风险导向评价方式可以充分考虑企业特定的情况,避免与内部控制框架的简单核对,具有更好的成本效益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及灵活性;关注最重要的风险,提高了评价的成本效益和效率。不过这种方式与详细全面评价根据一个确定的框架来评价相比需要更高程度的专业判断。 风险导向评价是一种现代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要求评价人员改变传统的评价模式,把评价的起点放在关注企业发展战略和识别企业业务流程的风险上,分析风险,并提出控制风险的建议和方法。特别需要指出,评价内部控制并非为了控制本身,而应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更为关心的是下列问题:与控制相关的目标是什么?这种控制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种控制是否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有益?是否存在重复控制?什么样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控制的效果是否影响管理当局决策?风险为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大多采用内部控制自评(CSA)、内部控制矩阵法、利用网络信息开展动态评估。 从目前的现状以及未来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内部控制评价基本上都趋向于采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2007年分别发布的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的指南(SEC,2007)和内部控制审计准则(PCAOB,2007)都采用了这一方式,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年度评价也采用了风险导向评价方式。日本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采用一种自上而下的重视风险的方法,即着眼于与财务报告相关重要虚假记载相联系的风险,对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具体策略:运用自上而下的风险方法;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将内部控制的缺陷区分为“重要缺陷”和“缺陷”两类;不采用直接业务报告的做法;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一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一并编制等。在我国拟在建立以风险防范和增加价值为评价导向、以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为核心评价内容、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评估标尺的内控自我评价体系。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❻ 企业内部控制评估包括哪些
企业内部控制
定义:企业内部控制是以专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回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建立答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❼ 贝因咨询的内控、风控和绩效评级为什么价格这么低
继续震荡,但我认为整体上还是向上的
定投的话,可以少投点,行情好的话再多点,现在银行有不定的那种定投,定投金额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❽ 内部控制评价有哪些内容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内容,从范围看,一般认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应根据资源情况和组织需求来决定,既可以是全面内部控制评价,如对整个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然后把信息反馈给最高管理当局;也可以是局部评价,如对某个部门或某个控制进行评价,然后把发现的不足或某一方面控制精确度的信息反馈给某些管理人员。全面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而局部内部控制评价视需要而定。从内容看,大多从内部控制要素角度,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内容至少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要素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内部监督八要素。当然,还有把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自我评估和独立评估,全面内部控制和业务控制,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两个层面的。还有把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分为公司治理层面、业务流程层面、信息科技层面,治理结构层面、财务控制层面和业务控制层面等三个层面。从标准看,有些内部控制规范和理论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无论是总体还时局部,无论是设计还是执行,都应当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恰当性(或者称为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标准。有些规范和理论认为,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还有人认为,内部控制评价要对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及运行的经济性进行评价。
人们习惯于把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分为整体层面控制评价和业务层面控制评价。整体层面控制评价,就是对整体层面控制有效性的评价过程,是一个流程。这个流程包括:确定整体层面控制是否创建了一个使业务层面控制有效执行的总体环境;识别整体层面控制的弱点,这些弱点会影响业务层面控制测试的设计。整体层面控制评价不是内部控制总体评价,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是对各种控制过程与因素的综合考虑,从而得出一个总体的评论。整体层面控制的测试是针对具体的控制目标,但评价时应将控制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单独的控制目标。如一个控制领域的弱点,可通过其他领域有效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予以弥补。控制需有多可靠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整体层面控制必须达到最高水平的可靠性才能有效吗?在决策时,应考虑以下事项:一是整体考虑。最终,内部控制有效性应以系统整体而不是单个组成要素来评估。在设计系统时,机构就应进行权衡,是改进系统中某些要素抑或是通过其他更有效的控制进行弥补。二是合理保证和重要性。内部控制仅能提供合理的而不是绝对的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应基于财务报表的整体作出判断,因此应从财务报表的整体来考虑,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发现的错报是否重要。用于评价整体层面控制的的流程包括:使用内部控制可靠性模型,为每一个控制目标的有效性分级;将单个控制目标融入组织整体层级控制之中。究竟如何对控制有效性进行最终评价?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对此进行了研究,一个特别的结论值得注意。证据不仅仅是事实的集合,而且是审计人员所了解的每一件事的整合。证据不是以整齐的先后顺序出现的——它是非线性的、零散的,必须进行整理、归类和综合。一些证据是具体的事实,可以客观地证实,但大多是所见、所听或所感的印象,它包括组织中人们的态度和意图、组织文化和道德论调。在有意或无意的过程中,人们会考虑所有这些因素——当形成结论时,把它们作为证据。业务层面控制评价,就是对业务层面控制有效性的评价过程,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核心内容。
中天恒3C框架一直主张内部控制评价应当包括会计控制、业务控制和管理控制三个方面,会计控制评价是基础,业务控制评价是核心,管理控制评价是努力的方向。内部控制评价肯定包括设计和执行两个方面,但关键还是执行。
在信息系统环境下与手工处理环境下的内部控制评价内容肯定不同。通常,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可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一般控制适用于较宽范围的风险,这些风险系统地威胁到信息系统环境下所有应用程序的完整性。应用控制是控制特定应用系统的风险(如工资、应收账款和采购应用系统等),其风险来源于信息系统中应用系统本身的漏洞,直接威胁到数据的安全、准确。一般控制评价应当着重考虑与信息系统开发有关的信息技术控制目标、程序变更、计算机运行和对数据的接触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是否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并以此评价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应用控制评价应当结合企业业务流程特点,着重考虑信息系统中与业务流程相关的控制点,并以此评价相关应用系统操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理论上可继续探索,但实际执行中,还是要统一到《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上来。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应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起点,以企业设计的《企业内部控制手册》为依据,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当然要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内容应由企业经营业务调整、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态和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不能固定化和模式化。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内部控制评价内容不能仅仅限于对五要素的总体评价,而要对企业财务、业务、管理控制进行具体评价。企业的业务千差万别,规模大小也不一样,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内容应至少包括已经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