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退出工作从
❶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怎样纳入和退出的
在政策衔接方面,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实施精准帮扶。
1、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县(市、区)给予补贴,具体补助办法由市(区)、县(市、区)政府研究制定。
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2、建档立卡的目的:识别出农村贫困对象,搞清农村贫困户的分布情况、贫困状况、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
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1)贫困户退出工作从扩展阅读
中国贫困线
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调整了几次。
1986年
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国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
1995年
我国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2014年
贫困标准2800元/年
2015年
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
贫困标准3146元/年
2017年
贫困标准3335元/年
2018年
贫困标准3535元/年
2019年
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
贫困标准4000元/年
❷ 贫困户脱贫退出"七不能退"指的是什么
“七不能退”分别指的是:
1、收入:脱贫户收入必须超过当年的扶贫标准线,必须有稳定的生产性、经营性或工资性收入,不能把低保金和养老保险金作为脱贫依据,要有相应的其它增收渠道,否则不能脱贫。
2、饮水安全保障:未解决安全饮水的贫困户不能脱贫,纳入水利部门农村安全饮水提升的贫困户不能脱贫。
3、教育保障:贫困户子女因贫造成辍学的不能脱贫,贫困户子女因贫不能完成“普九”阶段外(含大学、高职、中职学业阶段)未获得教育资助的不能脱贫。
4、医疗保障:没有落实“三重”医疗保障的患病贫困户不能脱贫,即贫困户家庭成员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脱贫,符合三重医疗保障政策,而未享受政策的不能脱贫。
5、住房保障:无房户及住建部门登记的C级、D级危房户不能脱贫,且危房改造户建筑面积不能低于人均13平方米,是危房而且纳入异地扶贫搬迁但当年没有实际搬迁的不能脱贫。
6、当年因灾致贫和返贫的不能脱贫,即今年遭受水灾、火灾、地质灾害及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导致返贫或致贫的按照精准识别程序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当年不能脱贫。
7、未落实帮扶措施的不能脱贫,即对今年拟脱贫的贫困户未落实帮扶措施,不能脱贫。、
(2)贫困户退出工作从扩展阅读:
贫困户界定: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绝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相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2005 年,我国的农村相对贫困标准是684-944元。
近年来,城市贫困户的问题逐渐显现,中国城市贫困标准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计算的,各个城市这一标准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人民网:贫困户脱贫退出"七不能退"指的是什么
参考资料:网络:贫困户
❸ 贫困户退出后还能继续享受国家的政策扶贫吗
贫困户退出后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享受国家的政策扶贫。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规定:
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脱贫退出的标准是:农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因残致贫无稳定收入、因病因学支出自付部分明显大于收入等5种情形之一的,贫困户不得退出。
(3)贫困户退出工作从扩展阅读: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5年标准为2855元,2016年标准为3026元,2017年标准暂定为3208元)。
且吃穿不愁(包括饮水安全),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6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识别为贫困户。
❹ 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退和退出的区别是什么
在建档立卡的工作中,由于工作不细致,使有些不符贫困户的也享受了贫困户待遇,将这些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取消资格,是属于清退;而经过政府的扶贫和自身的努力,已经甩掉贫困户的帽子,是属于退出贫困户,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贫困户识别标准
全县贫困人口识别要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不愁吃、不愁穿,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和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00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认定。
凡是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要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凡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要按照规定退出。其中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识别登记收入核算时间为截止识别之日,上推一周年的收入。
(4)贫困户退出工作从扩展阅读:
中国贫困线
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调整了几次。
1986年
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国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
1995年
我国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2014年
贫困标准2800元/年
2015年
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
贫困标准3146元/年
2017年
贫困标准3335元/年
2018年
贫困标准3535元/年
2019年
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
贫困标准4000元/年
❺ 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退和退出的区别
在建档立卡的工作中,由于工作不细致,使有些不符贫困户的也享受了贫困户待遇,将这专些不符属合条件的贫困户取消资格,是属于清退;而经过政府的扶贫和自身的努力,已经甩掉贫困户的帽子,是属于退出贫困户,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❻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退出程序。
(1)确定目标。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行政村确定预脱贫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民主评议。每年11月底前,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6)贫困户退出工作从扩展阅读
贫困村
1.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2.退出程序。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参考资料:网络-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
❼ 自愿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怎么退
在建档立卡的工作中,由于工作不细致,使有些不符贫困户的也享受了贫困户待遇,将回这些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答取消资格,是属于清退,而经过政府的扶贫和自身的努力,已经甩掉贫困户的帽子,是属于退出贫困户,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❽ 贫困户退出四不得指
退出扶贫对象的四个不退出
精准扶贫的“四不”原则通常是指“不留死角”入户调查、“不漏一户”双审双评、“不留盲区”三级公示、“不出差错”信息录入。
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严格执行中省扶贫对象认定与脱贫退出的相关政策规定,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不论脱贫户的退出还是新增户的纳入都要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四不退”和“三纳入”要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残联发〔2016〕62号和陕民发〔2016〕63号文件精神,把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口家庭作为重点对象,尽量纳入进来。饮水安全及饮水困难在“不愁吃”的衡量范围内,作为贫困户脱贫的重要认定标准。
二是不仅要做好省标贫困人口尤其是要做好国标贫困人口的核查认定与信息采集更新工作,这方面我们过去重视不够,可能会影响国家对我省脱贫工作的考核和评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不仅要做好当年脱贫、返贫对象的动态调整与信息更新,而且要做好往年脱贫对象和尚未脱贫对象的信息更新工作,特别是要采集完善“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指标信息,为各级考核评估提供更加全面详实的依据。
这次动态调整和信息更新能否经得起考验,关键看调查认定工作做得细不细、实不实。各地要组织力量逐村逐户逐人调查核实,摸清核准情况,据实予以认定,相关人员要签字画押,并做好登记和资料备案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数据脱贫”情况的发生。驻村工作队要全程参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市县扶贫部门要派专人深入镇村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