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❶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四条规定: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
3、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
4、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5、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6、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❷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参考: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❸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所称浪费是指什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❹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有何禁止性规定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第二十七条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二十八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二十九条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是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❺ 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什么重要意义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共的优良作风。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进一步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值得称赞。
党中央多次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可是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极为不满,影响了共产党的执政形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就是要以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所以,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本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为契机,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执行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本人严惩不贷。
❻ 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6)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五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❼ 如何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请学习:
一是抓好宣传动员,倡树勤俭节约风气。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教育,各单位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争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新风尚的示范者实践者,真正把上级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开展“光盘行动”、“节纸行动”等一系列勤俭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要求干部职工从简安排各项活动,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在单位形成“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良好氛围,形成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树立地税部门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节约长效机制。认真对照《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外出考察、公车管理、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原有的会议、公务接待、车辆、财务、低值易耗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考核标准,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逐步实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打造“节约型”机关,深入建设和谐地税。
三是把握关键环节,节约各项经费支出。严格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手续,充分利用内网系统扎实推进网上办公,准确核定文件印发数量和发放范围,减少文件印制的失误。提倡双面用纸和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严格“派车单”制度,严照标准节约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做到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值班和执行公务时不饮酒;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和车辆定编、费用定量、加油定点、维修定店、单车核算“四定一单”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乱停乱放进行重申和强调,提高用车效率,适度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实施“绿色办公”,开展以节约用电、用水、用油、办公用品、通讯费用为主要内容的“办公五节约”活动,切实降低各项公务成本。
四是强化工作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专门成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巡查小组,对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措施情况进行巡查,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查找发现浪费问题,对不符合上级要求的一律予以调整,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以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发生,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抓实见效。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加大力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确保各项节约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
❽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文件内容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学习解读
阐明制定《条例》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工作原则、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条例》第三条对“浪费”一词的含义进行明确。
本条例所称的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的“六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管理、监督等职责。
❾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经费管理。。。。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25/c_118287949.htm
❿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差旅活动严禁哪些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特点
1、减预算
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2、建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等多项制度,扎紧“篱笆”,从源头上狠刹公务接待当中的奢侈浪费之风。
3、促改革
明确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包含公交、出租车、私车公用、专业租赁等多种形式,总体上降低行政机关的成本同时,也能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改善。
4、严控制
对存在于差旅出国、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领域的浪费现象,提出了一系列“从严控制”的措施。在各项公务活动中,不给任何想钻空子、想‘打擦边球’的人机会。
5、强监督
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要接受民主生活会、办公厅(室)、纪检监察、巡视、财政、审计、人大、政协、舆论、群众等10个方面的监督。用严格的监督保证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防止出现“破窗”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