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机关局
Ⅰ 龙岩市移民局局长是什么科级还是处级干部
局长:正处级,副局长:副处级或正科级。
Ⅱ 龙岩市交通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法规科(加挂龙岩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牌子)、人事教育与科技科、财务科(加挂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审计科、工程管理科、路政科、运输管理安全监督科等8个职能科室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办公室
检查了解全市交通系统贯彻执行有关交通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组织起草全市交通工作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和综合性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做好局机关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计算机和局机关总务、财产、房管、车管、接待等后勤管理及机关生活有关重要会议;负责抓好交通系统综合信息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上级局领导的有关批示和指示的督办工作。
法规科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起草研究报告、行业政策性文件。负责局内外有关交通法规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应拆工作。办理交通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交通行业管理规范性审查把关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和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年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制服及其标志的核发管理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本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来信来访,负责查办、核实、反馈工作。
人事教育与科技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行政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劳动保护工作。负责按规定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及基研究工作、教育工作。拟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推进科教体制改革。协调交通行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的申报、评奖及推广应用。开展全市交通行业人员素质教育,指导交通职业技能教育、成人历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和审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手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以及对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交通行业执行《劳动法》及基配套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和职工劳动过程中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调查、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组织配合交通行业技师考评上报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培育和指导交通劳务市场。指导交通技校工作。负责交通人事问题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财务科
负责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考核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制企事业会计决算;负责局属单位资产管理和保值的监督,指导交通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规费的收支管理的收支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的车辆规费购置附加税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规费的各种票证保管认领、使用、销毁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的筹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年度投资计划。
审计科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局属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和对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对严重侵犯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对全市交通行业管理中重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监督。对交通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负责组织和领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交通部门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编报审计计划和统计报表。
工程管理科
贯彻落实交通基础建设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研究本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交通行业政策,制定交通规划、计划、统计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规划、港口、航道、港站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前期工作,对项目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和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后评估工作。监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定额的实施情况。组织建设项目的测量设计验收工作,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的审查以及组织项目交工、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维护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工作。根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具体办理委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工程监督事宜。监督、指导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的组织实施和交通扶贫工作。负责审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科研攻关。监督公路、港口、航道及设施维护计划的实施、监督、预测、信息引导。负责交通行业外资引进,加强各进口及合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事业的资质的审核上报等管理工作。
路政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公路路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公路路政管理计划,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协调管理全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的行政有关事宜,了解、调查、处理辖区内的公路路政案件,协调处理职权内公路路政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市公路路政队伍建设,统计、分析、上报本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数据。开展路政执法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有关的证件、标志符号、票据等报领核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档案资料,管理好公路路政车辆器材装备。
运输管理安全监督科
行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的管理职能,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政策、规范的技术标准,负责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内河安全监督管理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交通行业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行使交通通讯行业管理职能。
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拟制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受理、审核军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国防要求,拟制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等基本建设贯彻国家防要求的规划、计划。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定等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并负责交通战备建设资金的安排与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在本辖区内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搞好战备物资的调整和管理,调用国防交通战备物资。组织全市国防交通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进行民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加改装准备,加强国防交通理论和对策研究。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动力动员工作,掌握动力动员潜力和需求,编制动力动员预案,建立健全控管制度,组织国防交通动员自动化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战时组织领导全市运力员、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Ⅲ 2016年福建省龙岩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工资多少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5年12月前已退版休并按月权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尽管国家层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福建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均从2016年1月补发,敬候佳音。
Ⅳ 龙岩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调研员是什么职务
副调研员不是职务,是没有现职的级别称呼,通俗的说,一个民警由正科晋升副处,但是没有现职,就称呼副调研员,局级是巡视员。
Ⅳ 龙岩市公务员局在哪电话多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龙岩市公务员局目前的名称叫龙岩市版人权事局,地点在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和平路62号)办公楼6号楼7层。
更多招考信息,你可以到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包括其他事业单位,政法干警等公职类考试的发布时间,备考技巧等详细的资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Ⅵ 龙岩市公安局局长
福建龙岩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安局局长郭绍翔
Ⅶ 现现在龙岩市公务员局局长是谁
林旭党组书记、局长
邱春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亚人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
陈健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晓华调研员
Ⅷ 想知道: 龙岩市龙岩市区直机关党工委的地址在哪
作文网文快捕捉屏幕保护
Ⅸ 龙岩市公安局局长是谁
龙岩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游晔同志为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同时决定免去:郭韶翔同志的龙岩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游晔同志主持龙岩市公安局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司法、信访、应急管理、国家安全等工作。
【简历】
游晔,男,汉族,福建柘荣县人,1965年8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现任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岩市公安局局长。
1984.08-1991.12 福建省公安厅一处一科、非法组织非法刊物侦察科科员
1991.12-1997.05 福建省公安厅一处非法组织非法刊物侦察科副科长
1997.05-2000.12 福建省公安厅一处非法组织非法刊物侦察科正科级侦察员
2000.12-2002.10 福建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
2002.10-2004.11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政府(挂职锻炼)副市长
2004.11-2005.10 福建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
2005.10-2009.08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副处长
2009.08-2010.06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处长
2010.06-2012.09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处长
2012.09-2012.10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龙岩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2.10-今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岩市公安局局长
Ⅹ 龙岩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科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调配、考核、职称职务评聘、进修培训、工资福利、晋级和奖惩以及出国留学、定居等工作,拟定相庆的管理措施和办法。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拟订全市师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计划,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任免意见。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查、审批市直单位教职工的退休、退职、辞职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协调工作。
计财科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市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市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教育资助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参与学校收费的检查、管理和指导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有关工作,负责学校建筑工程质量、进度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有关工作,参与管理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学生相关工作。
高等教育科一、组织指定我市高等学校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
二、指导我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工作。
三、指导我市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科室做好我市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五、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六、协助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教科
1. 负责拟订普通中学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 负责全市普通中学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对办学行为进行督查。
3.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普通中学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学籍等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市教育局直属中学的学籍。
4.加强对“三级达标”以上中学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5.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负责对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审核、推荐工作。
7.负责普通中学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申报的审核工作。
8. 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9. 协助有关科室抓好中学招生、德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初教科
负责对全市普通初等教育及特殊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普通初等教育及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推动初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并组织检查评估。指导、管理全市小学、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行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少先队、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工作。抓好小学教学研究。协助有关科室抓好全市小学及特殊学校德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幼教科
负责全市幼儿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幼儿教育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工作,并组织评估。参与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市幼儿园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行政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幼儿园(班)的业务指导,督导各县(市、区)办好实验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
职成科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和成人学历教育以及文化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订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拟定和实施扫除文盲规划,组织农村文化技术教育。指导协调中等职业和成人学校教学体系及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指导办学水平、教学水平评估。指导职业证书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科教结合工作。
未保办、安监办
龙岩市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性。负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师生伤害事故。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工作。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预防矫正工作。组织开展未保工作调研、理论研究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未保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关工委”日常工作。
督导室
对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市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教育教学、人事、教育投入、校舍设备以及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素质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进行评估,并督促和指导相应的整改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的奖惩进行审核,对教育系统干部的任免、表彰和教师的奖惩、批评及处分提出建议。及时反映全市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有关问题,并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我市教育的有关政策和规划。
语委办
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具体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职改办
1、制定我市高校、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2、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学校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各级评委会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4、办理市直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及变动工作岗位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
5、负责市直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的审核工作。
6、做好职改工作的政策咨询、信访接待。
自考办
负责市高教及中专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我市高教及中专自学考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拟订我市自考工作规划,负责管理协调我市自考中专业的设置、教学计划、学籍、教学用英语考试类型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各考点、考场的设置审查审定工作,组织各级各类自学考试,抓好考风考纪。指导本市社会助学工作。
普教室
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教学、学校、教师为宗旨,以促进学校和全体学生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深入学校调研、指导,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探讨教学实际问题,积极提出改进教学建议,发挥服务、指导和专业引领作用。开展教学业务管理工作,下发教学指导意见,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健全教学工作常规,端正教学指导思想。开展教研管理工作,健全教研网络,规范管理,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开展教师业务培训,组织以探讨教学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创优评优、专题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的教学、教研能力,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开展课题研究和课程教学改革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教研、教改和课题研究活动,开展课程改革的调研、指导,组织课改实验的交流、研讨,服务于基层学校开展课改实验,推进全市课改实验的健康发展。组织编写乡土教材,组织、指导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本课程的研究和建设。
教工委组织部
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学校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会同组织部门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处级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和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关系、党建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处级干部档案。负责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统战工作;检查落实学校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发现。培养学校党外代表人士。
教工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负责抓好所辖各级各类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和改革;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开展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负责指导学校校园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定稳定工作。
体卫艺科
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全市性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及艺术演出、比赛活动。拟订全市体育升学考试方案并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健康及学校卫生条件的监测和整治工作。负责市教育局艺委会的日常工作。参与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纪工委
(一)检查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驶权利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指导、检查、协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协助上级、同级纪委调查、处理所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直接或协助查处所辖学校其他干部的重大违纪案件或疑难案件。
(四)负责指导县(市、区)教育纪工委开展工作。
(五)完成市纪委和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会
教育工会的职能: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督促学校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制定我市教育发展规划和涉及教职工权益的政策文件;开展连心帮扶活动,为教职工送温暖。培训教育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围绕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龙岩市招生办、会考办
负责市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职权范围拟订我市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高等及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计划安排、考前指导及咨询、报名统计、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录取等过程,抓好考风考纪。
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中会考的政策和规定,拟订我市普通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全市普通高中会考的注重管理工作,抓好考风考纪,建立和管理全市高中会考考藉档案和成绩档案,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验印和发放高中会考合格证书。检查指导全市普通中学会考课程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