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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分级

发布时间: 2021-03-03 06:57:44

1. 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三条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 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这是首次将档案分级管理制 度写进了档案行政法规,用法规的形式予以规定。在2001 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 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中,提出要制订《国家档案馆馆藏永久保管档 案分级标准与管理办法》。可见对永久保管档案的分级管理已经被提上了日程, 成为今后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各个时期的历史档案作为永久 保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分级管理和保护也是新《实施办法》提出的新 要求和新契机。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历史档案分级管理体系正是贯彻新 [19] 《实施办法》的必然要求。 第二,对历史档案实行分级管理,也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的需要。2002 年 10 月28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 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及“历史 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等”属国家文物,受国家保护。并规定:“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 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 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 5 规定了档案部门对于保护文物的义务。由于“文物是与档案在内涵上最为接 [20] 近的概念(事物) ”,“档案,尤其是重要的档案,因其既有原始记录作 用又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作用,可看作是文物。”因而,各级国家档案馆有必 要对馆藏历史档案进行区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对 具有文物属性的档案划分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 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在 日常历史档案管理工作中,除了一两件镇馆之宝外,对绝大多数的历史档案往 往只能平均分配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相对粗放的管理方式,这就必 然加剧海量馆藏历史档案和有限保护资源的矛盾,对历史档案的长久保存和重 点保护极为不利。只有科学、可行地制定等级划分标准,构建历史档案分级保 护体系,才能在日后的历史档案保护工作中有所侧重,更加合理地利用和配置 [23]如一级历史档案的保管保护条件可优于其他级别历史档案, 有限的保护资源。 平时可重点检查一级历史档案,遇到突发性灾害,也可先抢救一级历史档案, 6 以确保国家珍贵文化遗产的安全。 第五,对历史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是依法管理档案、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 内在要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 《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档 案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一般可从以下 9 几方面考虑:一是档案形成时间的特殊性。凡是在历史上重大事件发生时形成 的档案,因对揭开历史的真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价值的珍贵程度是无庸 置疑的;二是档案形成者身份的特殊性。档案形成者身份的重要程度,有时往 往决定了档案内容的重要性。凡是反映著名人物思想、生平活动轨迹的原始文 献,均应是珍贵档案的重要候选对象。如领袖人物的手稿、书信等,其价值突 显,应作为一级档案保管;三是档案内容所反映或涉及的对象的特殊性。凡是 档案内容反映的对象具有国家意义、社会意义和民族意义的,应定为一级档案; 具有行业意义、地区意义的,应定为二级档案;具有机关意义的,应定为三级 档案。价值原则是档案分级鉴定中应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32] 当然,档案的价值归根结底是对人们需求的满足程度。档案价值实为档案 的使用价值,也就是档案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效用。其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 日常工作查考价值、史料价值和文物收藏价值三个方面。国家档案馆的历史档 案分级鉴定更侧重于从历史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文物收藏价值角度来判定历史档 案的价值大小。所谓史料价值就是可以作为历史凭证、载入史册的价值。所谓 文物收藏价值是指历史档案具有文物性质的纪念价值和欣赏价值。档案馆在进 行历史档案分级鉴定时,必须根据所收藏历史档案的年代和构成,从史料价值 和文物收藏价值角度出发,既要考虑社会的利用需要,又要具体分析历史档案 本身所具有的全部价值,综合判断历史档案的价值。 (2)等级原则。《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永 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虽然档案分等级管理涉及档案工作的方方 面面,包括档案全宗的保管、档案馆库房条件、档案的执法等工作,但区分档 案价值等级,即档案的分级鉴定是实践档案分级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决定 了档案分级鉴定必须明确地把档案价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摒弃“特别重 要”、“重要”等过于含糊、抽象的词语,为档案分级管理付诸于实践提供可 能。[33] 档案定级,是在对档案价值进行判断和鉴别的基础上,将各种不同的档案 分为不同的等级,它通过对档案不同等级的确定,显示了档案不同的价值和不 同的珍贵程度,由此为采取有区别的保管措施提供了可能。在传统的档案管理 制度中,档案价值大小的等级序列,主要通过档案保管期限来显示,即档案保 管期限越长,其价值越高,保管期限越短,其价值越低。尽管各级档案馆一般 都把历史档案列入永久保管范围,但定为永久保管的历史档案也并不一定就同 珍贵划上等号,因为判断历史档案是否珍贵,除了可供利用的时间长短外,还 有其他许多重要因素。

2. 事业单位档案分类

呵呵,各单位分的不一样,你得说说你们单位性质,还有按照你们单位的分法,是如何区分哪些是业务类,哪些是政务类?应该制定的时候有说明文件吧?

3. 档案从重要程度上,如何分级

档案管理时,没有按照重要程度分为一般、重要、非常重要的说法,硬要说按重要程度分的话,那是划分保管期限。说得白点就是哪些档案重要,要保存的久一点,哪些不重要,存个一定年限即可销毁。
现在保管期限的划分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一般分为三类,永久、长期(15-50年)、短期(15年以下),具体哪些档案是永久,哪些是长期,国家档案局有发布文件规定。你可参照下面这个最新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2006年12月18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在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颁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 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 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 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3 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 永久
4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 永久
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30年
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10年
7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
7.1 重要的 永久
7.2 一般的 30年
7.3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 30年
8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8.1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8.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8.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3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8.3.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3.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4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8.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8.5.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5.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8.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8.6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8.6.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永久
8.6.2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
8.7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1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2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 永久
8.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8.7.3.1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3.2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永久
8.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8.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30年
8.7.4 行政管理工件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 10年
8.7.5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5.1 重要的 永久
8.7.5.2 一般的 30年
8.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8.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8.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8.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 永久
8.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
30年
9 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9.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9.3 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9.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9.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9.5、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9.5.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9.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9.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9.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9.9 职工名册 永久
9.10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9.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9.10.3 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9.10.4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
9.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9.11.1 重要的 永久
9.11.2 一般的 30年
9.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
9.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1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9.1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0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0.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0.2.1 重要的 永久
10.2.2 一般的 10年
10.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3.1 重要的 30年
10.3.2 一般的 10年
10.4 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10.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 永久
10.6.2 一般的 10年
10.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永久
10.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1.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 永久
11.1.2 一般的 10年
11.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 10年
11.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3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再者,关于保密、机密等文件那是对文件密级的划分(绝密-机密-保密),做档案管理时是不涉及密级的划分的,那是在文件生成时由文件形成者据内容重要程度划分的。在档案管理时,有些有密级的文件是作为永久保管的,且是在规定年限内不对外开放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4. 行政单位 文件档案归类 方法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的具体操作方法:

收集:收集工作即是将本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收集集中起来的工作过程。

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准确

明确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各种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各单位应依据《新规定》,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其内设职能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工作中形成文件材料的研究,详尽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4)机关档案分级扩展阅读: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共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也有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非公务员的人就职,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的工勤人员,他们的待遇除职权不同外,收入和公务员完全一致。

5. 什么是档案的三级分类

国家档案法中表明了档案必须分类,分为一级、二级及以上。作为企业来讲,常专用的是三级分类,属具体的实施由企业根据档案法的要求,自主确定。因为每个企业的业务性质和特点不一样~

如:
4.1
一级类目的设置
机械工业企业档案设置
11
个一级类目: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工人档案类、声像照片档案类。
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大类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4.2
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

4.2.1
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类目按企业职
能分工设置即:同一机构或不同机构工作形成的档案,依据所反映的职能性质,按问题分
别设置若干类。

6. 机关档案如何整理归类

机关档案室一般都会有两样东西
第一,分类大纲;(一般分类会有: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
第二,保管期限表(文书档案有永久,定期<30年,10年>两种)。根据前面这两样东西,还有你自己的经验,以及对你单位的了解。我想整理归档不是难事,但在整理文书档案时,一定要按要求,分清以件整理还是以卷整理。

7. 机关文书档案分几大类

机关文书档案分类方法可有许多,归纳起来有下面几种:
1.年度分类法
年度分类法,就是回根据形成和处理文件的年答度,将全宗内档案分成各个类别.
2.组织机构分类法
组织机构分类法,就是按照立档单位的内部组织机构,把全宗内的档案分成各个类别.
3.问题分类法
问题分类法,又称事由分类法.就是按照全宗内档案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
4.保管期限分类法
就是将归档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类.
5.作者分类法
它是按照档案的作者来分类.以区人民政府为例,如采用作者分类法,就可分为国务院文件,省人民政府文件,区人民政府等几大类.
以上几种最常用的是前三种,但在实际工作中,较少单独使用一种分类方法,一般是几种分类方法分层联合使用,根据有关规定,文书档案有以下四种联合分类形式:1.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 2.年度-问题机构分类法.
3.组织机构-年度分类法. 4.问题-年度分类法等.

8. 档案怎样分类

一、文书档案:

(1)党群工作类:党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

(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

(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

二、科技档案:

(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

(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

(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

(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

三、财务档案: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

四、人事档案: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

五、电子档案: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

六、声像档案: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

(8)机关档案分级扩展阅读:

档案分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异同点,对档案进行有层次的区分,并形成相应的体系。

广义为档案概念分类、档案实体分类、档案检索分类的总称。这 3种分类的功能各有侧重,概念分类主要为了具体认识档案,实体分类主要为了科学管理档案,检索分类主要为了准确查寻档案。狭义指全宗内档案分类。

即档案整理的分类,它仅是档案实体分类中一个方面的内容。档案分类是多种角度、多层次的分类系统,分类方法比较复杂,一直有多种意见,是档案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9. 机关文书档案可以分为几大类型,细分怎么分

这个问题你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是什么机关的档案、要是不知道怎么分、自己网络一下就好了!还有视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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