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识别贫困户的情形
1. 贫困户识别条件
一、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013年度新录入建档立卡系统扶贫标准2736元以下,2014年扶贫标准2800元以下,2015年扶贫标准2855元以下。这次新识别的贫困户仍按照2014年底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日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日常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二、识别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体系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出支出大账,找出致贫原因,对穷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面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三、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每次公示各村都要对公示内容进行排查,并要有群众在场观看的镜头。
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对初选对象审核。乡镇对初选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由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2. 下列哪类情况不在贫困户识别范围之内
1.贫困户(人口)识别标准:
2017年以后的贫困户识别标准:以人均纯收入低版于3300元为基本依据(权逐渐淡化收入概念的趋势),重点考虑“两不愁(即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能够自主购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换洗衣服有保障)、三保障(即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情况,整户识别。
3. 精准识别贫困户那9类人不纳入识别
下面九类:
1.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自建(购买)住房的;
2.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
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
4.私营业主和股东的;
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
6.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
7.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
8.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
9.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
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生活仍确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身份的,须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公告公示后,按程序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入系统。但属于该清单中一、三、四、六、八等几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
(3)不能被识别贫困户的情形扩展阅读:
对照省九条负面清单,通过审计或数据清洗比对,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准,按照“怎么进”就“怎么出”的原则,必须坚决予以剔除。但下列情况要酌情考虑。
1.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虽然确实不符合比对有关条件、有“硬伤”情况,但因大病、大灾等原因支出压力过大、负担过重,造成该户生活确实困难,且该户识别程序履行到位并有完整记录,经再次评议、公示程序,本村村民无异议,该户可作为扶贫对象保留。
2.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虽然确实不符合比对有关条件、有“硬伤”情况,但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包括住房仍是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落实,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子女辍学。
该户识别程序(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环节)履行到位并有完整记录,本村村民无异议,该户可作为扶贫对象保留。
3.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实施精准扶贫及数据核查以后(2016年元月以后),通过自身发展、精准帮扶、身份发生变化等而达到有关条件的,可以率先作为脱贫对象予以处理,不能作为“硬伤户”剔除。
对上述情形,需建立台帐,逐户说明“硬伤”情况、保留原因并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制。
参考资料:五峰县政府网-关于贫困户精准识别政策解答
4. 什么条件才算贫困户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4)不能被识别贫困户的情形扩展阅读:
“五看五比”精准识别贫困户: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着,就是看农户的居住条件、穿着情况和生产生活条件,与村屯农户比贫困程度;
二、看种养,就是看农户的种养殖和家庭经营情况,与村屯农户比农业收入和债务情况;
三、看劳力,就是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和劳动技能掌握状况,与村屯农户比资产和外出务工收入;
四、看读书郎,就是看农户中有没有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与村屯农户比其教育支出和发展潜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农户有无耕牛或农用车、农机具、摩托车、小汽车等,与村屯农户比有无便利的交通条件助其发展生产情况。
5. 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 标准和流程出来了
您好!哪些是贫困户,哪些不是贫困户?全国各地的标准并不完全一样。现以巫山县为例举例如下:
一、识别标准
贫困户和脱贫户的识别,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基本原则,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为脱贫户识别标准,严格按照“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方法进行识别。
1.四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今年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
一是2016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是无房且自己无能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常住房且为尚未改造的危房,目前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救助政策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2.七不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能评定贫困户:
一是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二是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含因灾重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
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汽(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
五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
六是举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家庭;
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3.一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的,必须列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即: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并真正实现了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生活用电问题已经解决,不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而返贫的贫困户。
4.三不出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作为2016年脱贫户退出。
一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
二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尚未明显见效的;
三是建档立卡“回头看”后今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二、识别流程
1.新增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
新增贫困户、返贫户通过“八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自愿申请
第二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
第三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四步农户确认
第五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七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八步数据比对清洗。
2.脱贫户识别流程
脱贫户通过“七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
第一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筛选提名(第一次公示)
第二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步贫困户认可
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
第六步信息录入更新
第七步数据比对清洗。
6. 什么条件的人不能够评为贫困户
家庭收入在本市贫困线以上的;
家里有两套住房的;
家里有机动车的;
日常消费明显高于普通市民的;
以上条件的人不能够评为贫困户。
7.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贫困户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7)不能被识别贫困户的情形扩展阅读:
“五看五比”精准识别贫困户: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着,就是看农户的居住条件、穿着情况和生产生活条件,与村屯农户比贫困程度;
二、看种养,就是看农户的种养殖和家庭经营情况,与村屯农户比农业收入和债务情况;
三、看劳力,就是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和劳动技能掌握状况,与村屯农户比资产和外出务工收入;
四、看读书郎,就是看农户中有没有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与村屯农户比其教育支出和发展潜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农户有无耕牛或农用车、农机具、摩托车、小汽车等,与村屯农户比有无便利的交通条件助其发展生产情况。
参考资料:人民网-“五看五比”精准识别贫困户
8. 2、对贫困户、贫困人口不能精准识别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如果不能精准识别的话,会让很多家庭出现不合理的纠纷矛盾。
9. 中国对贫困户有哪些限制规定
以前贫困户的认定是村干部甚至乡镇干部上报,上级政府很难进行鉴别,存在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不少真正的贫困户被排除在外,推广实行民主评议并公示的办法来识别贫困户,这种自下而上的识别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