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机关党建工作会议
⑴ 机关党组织每年召开几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
机关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
(二)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三)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反映;
(五)了解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报告;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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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⑵ 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多长时间一次
一年至少两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五条 全委会每回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答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年必须向上级组织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某项重要决内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容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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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
1、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3、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⑶ 党的工作机关召开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的职责是什么
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组织推进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研究讨论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