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系建设
㈠ 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的成因及模式重构
作者:孙涛 编辑:
[摘 要]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产生多是由内部控制低效造成,而内部控制低效又源于控制模式的不规范。因此,研究这一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探索提高内部控制效果的有效途径,本文在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成因的基础上。根据COSO报告和ERM的要求,构建了要素式动态控制的立体模式,并对这一模式的构成及其运行方式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商业银行规范内部控制行为和降低金融风险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控制模式;风险控制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综述
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对呆滞账的控制,1990年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坏账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已经超过20%,连同逾期、展期的呆滞贷款总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超过了70%,1991年末四大国有银行的坏账超过其自有资本,产生资不抵债。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颁布五要素的内部控制框架(简称COSO报告),引发了全球性内部控制高潮,也给我国商业银行提出了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我国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不但不偿还贷款,甚至连贷款利息也不支付,致使全国银行业在1994年和1995年出现了全行业亏损,分析其产生亏损原因,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赵文杰,1996),产生了过多的呆滞账以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为控制全球普遍存在的坏账损失及其金融风险,1998年9月巴塞尔银行业委员会发布了银行内部控制系统框架(Framework for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in Banking Organizations)。我国商业银行也开始了全面内部控制建设,虽然对降低运营成本以及控制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改变我国银行业呆滞账过多的现象,1999年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超过1万亿元,2003年6月全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达到3.2万亿元,这就不得不使我们反思商业银行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存在的许多难以克服的弊端。
为解决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低效的问题,理论界和实践中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陈元燮(1998)使用系统观点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结构,指出控制信息不畅以及控制的手段和方法失效是产生内部控制低效的主要原因;王顺(1999)从COSO报告的要求出发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指出监管不利以及约束失效降低了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秦辉(2000)从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实施内部控制的实践出发,分析了商业银行建立要素式内部控制模式的必要性;董青(2001)从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实施内控制度的实践出发,在分析银行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业银行建立有效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张明魁,任福堂(2002)在分析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目标管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实施审计的要求;杨军、陈朝豹(2003)重点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构建要素式内部控制系统的初步设想;李明辉、王学军(2004)重点研究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指出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上市银行,加强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是提高内部控制效果的有效措施;周正兵(2005)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标准》编写组组长王健豪先生的采访,介绍了相关的标准并分析了制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标准的重要性;余奇才、曾北川(2006)分析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强调了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控制时进行评价的重要性。经过几年来理论与实践界的研究,已经明确了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方向是要根据COSO报告以及ERM框架的要求建立要素式的内部控制模式,并且要打破传统的平面式结构,构建多维内部控制框架。虽然许多专家、学者已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应如何构建这一模式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致的意见,需要进一步地探究。
构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的有效运营模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经过几年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以及上市治理,不良贷款数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仍不容乐观。2006年第一季度境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仍有1.3125万亿元,据新闻报道我国1-9月份新增不良贷款金额近9000亿元,这种现象除了制度方面的原因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内部控制低效。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在增加其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操作风险的产生(孙涛,2006)。从2000年到2004年我国商业银行共发生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操作风险案件75起,其中人民银行6起,农业银行15起,建设银行17起,中国银行18起,其他金融机构10起,除涉案金额不详的13起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24.15亿元。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任务仍很艰巨。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开始实施内部控制,但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实施,金融风险不但没有下降反而越控制越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模式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内部控制的思路和方式与金融风险的控制方向相背离,致使内部控制低效。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金融风险防范的先进经验,采用创新的手段和方法重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模式,并深入探索采用内部控制方式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有效途径具有十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的主要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由于受目标管理的影响,普遍采用了内容控制的方式,过度地强调目标的实现与控制,忽视了规范化建设,结果造成了短期有效之后的长期失效或低效,并因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置、控制活动的实施以及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的原因,是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基础,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控制的条件尚不够成熟
内部控制是一定的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自然要求,它有许多基本条件的限制,主要包括:技术状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组织文化、经营规模以及运营效率等,它们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会有效。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以及长期的国家统管或干涉,致使资本运营效率十分低下。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在商业化改造过程中,市场营销的观念尚不够成熟,特别是严重的富余人员、臃肿的组织机构以及低下的工作效率,使得内部控制的效果大大低于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费用超支,而使得内部控制必然产生低效。因此,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应随着控制环境的改善和条件成熟而逐步完善。
(二)忽视内部控制模式建设
内部控制是规范组织整体行为,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和水平的一种管理方式,它的核心是构建一个有效的控制模式来规范和指导人们的控制行为和结果。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多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打补丁控制方式,缺乏整体的控制思想和控制框架,主要采用目标控制的方法,以控制具体管理活动的内容为目的,过多地强调结果,不能够注重内部控制的环境建设和过程建设,不能把内部控制要素与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模式来实现有效的控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管理者的控制观念,致使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活动长期在非规范的环境下低效运行。
(三)传统的目标管理与COSO报告的要素控制框架产生矛盾降低了内部控制效果
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来看,产生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来约束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行为。商业银行在实施内部控制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受传统目标管理的影响,过度重视内部控制目标的分解以及控制结果的考核与奖惩,这就促进了内部控制人员舞弊的动机与行为。当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与要素控制的要求产生冲突时,由于利益驱动的原因会使得管理者和业务人员为实现预期内部控制目标而不择手段,从而严重破坏内部控制的规范化建设,使控制活动常常失效,导致内部控制风险的产生。
(四)内容控制的模式必然导致内部控制的失效或低效
我国传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把具体的经济业务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把实现与控制预期目标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控制过程中将控制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通过定期的考核与评价检查内部控制的效果,这种以内容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方式与COSO报告的要素式控制方式存在着根本的不同。要素式内部控制模式把环境和过程的规范化建设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把构建内部控制模式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注重的是长期控制目标的实现。相比之下可以看出,内容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方式虽有利于短期控制目标的实现,却忽视了内部控制环境和过程的规范化建设,失去了内部控制长期有效的动因。因此,最终必然会导致长期控制目标的失效。
(五)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标准和规范的控制程序
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活动与西方国家相比起步比较晚,再加上多年来实施内容式控制模式,忽视要素式内部控制模式建设,存在着严重缺乏业务执行标准和综合评价标准的现象,管理标准也多以规章制度为主,缺乏控制标准,而且内部控制程序也因缺乏要素控制的要求表现出明显的不规范。根据COSO报告的要求,内部控制是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标准为基础的规范化管理方式,以检查与评价管理者以及业务人员执行控制标准、修正与完善内部控制标准为重点,通过控制标准的制定、执行、修正与完善来规范人们的控制行为,通过人们行为的规范来实现控制目标。我国传统的内部控制方式因控制标准的不完善和控制程序的不规范,使内部控制不可能实现程序化的优化运行,也就必然会导致内部控制的失效和低效。
(六)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系统不完备
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要及时进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以及综合评价,根据测试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策略,以提高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控制采用内容控制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忽视或缺乏内部控制的测试评价系统的现象,使得商业银行现有的内部控制系统低效或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控制目标考核评价系统,以完成预期目标为中心,主要考核和评价控制目标的完成程度,属于刚性控制,长期的刚性目标控制必然会导致控制活动的失效,这就是目标控制的短期行为。
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模式的重构
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需要根据COSO报告的要求重新构建,新的内部控制框架应该能够克服原有内部控制制度所存在的种种弊端,并体现合理有效的原则在重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过程中,除充分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内部控制的先进经验,最大限度地克服现有制度的弊端之外,还要考虑2004年6月COSO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要求,在内部控制五要素的基础上增加目标设置、事件确定和风险应对。综合以上分析,应构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内部控制的动态系统(见下图)。
(一)环境建设子系统是内部控制模式有效运行的基础
内部控制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其建设目的是要塑造商业银行的文化并影响其员工的内部控制思想。根据COSO报告的要求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确定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诚信机制与道德价值观、员工能力的培养、领导机制与风格、经营方式与组织机构、责任与授权等。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建设,形成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良性内部控制环境,并利用环境本身所具有的特定功能和作用,迫使内部控制事件及控制人员按照规范的行为和程序进行有效的工作,从而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环境建设还比较薄弱,环境建设位于内部控制模式的外围,它的完善程度对内部控制效果产生着重大影响。因此,环境建设是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长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目标管理子系统是内部控制模式的起点并决定着内部控制模式的方向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管理子系统是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包括目标确定、目标的检查与核对、目标的考核与评价以及目标改进等内容。目标确定是内部控制系统的起点,确定合理的控制目标是内部控制系统有效的基础;目标的检查与核对是根据内部控制实施效果进行的动态管理,用于调整内部控制环境适应控制目标以及检查内部控制目标的实施情况;控制目标的考核与评价是对控制过程效果的综合评价,主要用于检查控制目标的实施情况;目标改进是一个反馈系统,主要是把考核与评价的结果反馈到下期的目标制定过程中去,用于修正下期控制目标。
(三)风险评估子系统是连接内部控制目标与控制过程的桥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和收益是一对矛盾,只有降低风险与提高效益同步进行,才能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以风险控制为先导,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这一子系统在内部控制模式中起着评估风险、修正标准和应对风险三方面的重要作用,评估风险是根据对控制目标和控制活动的比较分析进行的,通过选择合理的程序和有效的方法,实施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的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完成风险评估以后,首先根据所评估风险的大小,通过风险评估的标准修正内部控制过程的标准,以保证控制活动的有效性;与此同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控制目标的要求,将风险应对策略应用于内部控制过程,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控制风险。
(四)过程管理子系统是内部控制模式的核心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过程管理子系统包括:控制标准的制定、设置控制系统、执行控制系统以及必要的结果检查等。控制过程是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也是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关键,根据COSO报告的要求,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以要素控制为主体的控制系统,在这个控制系统中以环境建设为起点,以控制过程为核心。因此,内部控制的过程管理在控制系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这个子系统中制定标准和检查标准具有特殊的意义,子系统的设计及执行必须要充分考虑控制标准的特点及性质,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考虑内部控制测试与评价的要求,以保证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五)信息与沟通子系统是保证内部控制模式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信息与沟通子系统,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联系在一起,通过信息的传递、接收、整理与使用协调控制过程的各种矛盾,减少内部控制中的各种摩擦,通过信息渠道还可以及时传递各种内部控制信息,实现有效的沟通,以减少因缺乏沟通而产生的风险。以上构建的内部控制框架采用双向的信息传递通道,利用信息通道把内部控制的诸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便于内部控制部门及人员之间的沟通,同时又能够把每一个要素或过程的实施效果信息反馈到前一个要素或过程,以提高内部控制模式运行的有效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中信息与沟通的作用越来越大,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模式中的信息与沟通子系统建设,对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减少商业银行风险损失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监督子系统是内部控制模式有效运营的重要保障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对实施内部控制人员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作的过程,按照预期目标或控制标准所进行的监视及督察。监督活动一般由持续监督和个别评估所构成,持续监督是对内部控制活动的过程实施的不间断的监督,属于过程监督。个别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的特定事件或结果进行的控制性评价,属于重点监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督子系统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内部控制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实施控制,并不断地把监督的信息反馈到内部控制的有关环节,以进行有效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因此,它是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七)测试与评价子系统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有效措施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测试与评价子系统包括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和综合评价。常规的内部控制测试与评价不进行实质性测试,当商业银行的健全性测试或符合性测试不能通过时,才需要实施实质性测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是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其有效运营的一个有效措施。为提高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就必须要加强内部控制测试与评价的规范性。
四、主要研究结论
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COSO报告和ERM的要求,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是要首先建立一个有效性的内部控制模式,利用控制模式的约束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达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目的。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模式构建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主要得出以下几方面的结论:
1.形成内部控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采用以目标控制为导向的内容式控制模式是内部控制最终失效或低效的主要原因,解决的主要方法就是要构建要素式的内部控制模式框架。
2.我国内部控制的有效模式应该是目标管理与要素式控制的结合。目标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实施内部控制的经验,虽有缺点但不能抛弃。COSO报告的五要素框架与ERM的八要素框架虽然在国外比较成功,但有一些内容不适合我国国情,也不能照搬,合理的作法是谋求二者的统一和融合,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内部控制模式。
3.把商业银行的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结合起来,构建层次化的内部控制模式。提高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效果,首先要通过对内部条件的优化组合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利用规范的控制行为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其次把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结合起来,根据外部环境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标准,逐步提高内部控制效果;第三个层次是要根据动态控制的要求,通过内部控制模式的有效运行,追求内部控制效率的最大化。
4.把COSO报告的五要素框架与ERM的八要素框架结合起来,构建阶段化的内部控制模式。COSO委员会的ERM框架是在COSO报告五要素基础上增加了目标设置、事件确定和风险应对三个要素形成的,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COSO是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ERM只是企业风险框架。本文把二者结合构建了包含目标的制定、风险的评估、控制活动的实施、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以及内部控制目的考核与评价五个发展阶段的内部控制动态框架。
5.内部控制动态模式的构建只是提高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效果的起点,不是终点。本文构建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动态模式只是一个基本框架,还有许多内容需要进一步地深入研究。这一模式的运行具有多种方式,同一种方式在不同的环境下运行的效果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而且控制模式本身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广大同行更密切地关注这一问题,共同对这一问题进行更深入地研究,以彻底解决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低效问题。
㈡ 结合实际谈一谈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意义。
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将风险管理放在首位,对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策略风险、信誉风险等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评估,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技术的重视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有助于内部控制制度和职能的有效执行。
将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健全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以内部管理要求为宗旨,能够对法人治理结构下的各方进行真实的监督和控制,通过内部控制管理的实施到位,能够有效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预警和风险化解能力。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中,建立股份制经营的相关机构只是股份制经营的开始,按照国际标准,实现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根本性转变才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核心内容。作为经营机制内容之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是指其内控制度的完善和内控体系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应该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同步内容和要求。
完善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协调和约束股份制经营管理中的董事会、股东和经理等方面的关系,即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使委托代理下的各方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和协调。商业银行股份制经营模式下,董事会、股东和经理人存在着利益相关的委托代理关系,利益相关人之间在非正常情况下必然存在利益的对抗和冲突,这种利益的对抗和冲突必须要以适当的方式来调节。内部控制机制在股份制经营理念对董事会、股东及经理人三方权利和责任的规定指导下,通过对三方的行为监督和控制,从而实现对三方利益的相应调节,使商业银行股份制经营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平稳发展和延续。
在完善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下,通过完善健全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监督控制,商业银行的企业信息得以充分批露,在这种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下,披露的信息具有较高的真实公平性,从而会引导银行监管部门如中央银行、银监会的监管深度、频度、广度加深,有利于提升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最终提升商业银行资本资源效率。
㈢ 如何加强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
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在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以有效识别、衡量、控制风险为中心,建立覆盖主要业务品种和重要会计业务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这就要求银行内部总体规划,各部门协调统一,充分考虑科学合理性、严密性、明晰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整章建制,进一步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去除相互交叉的矛盾,以及不合理或者已经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增加适应业务发展的新制度、新规定,使管理制度逐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构建的内控制度框架应不遗漏任何环节、任何层次,同时也不能过于繁琐,并要有畅通的信息系统和反馈系统,有适应外部变化的机制。当然建立这样的制度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商业银行应该在整体框架下,系统排查决策流程和业务流程,识别风险、确认风险,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排序,然后分阶段、有所侧重地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必要时可以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特别是在设计整体框架、识别风险、标准化、行业模式的评定、测试评价等方面,中介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
2. 建立内部控制运行监控体系。银行的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内控制度、制度执行情况随时进行监测,根据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要求, 及时发现与业务不匹配的内控制度,适时进行调整,保持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使制度建设真正做到与业务的发展相辅相承、相得益彰,使内控建设真正起到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的作用。另外,银行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应与执行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各项内控措施全面落实。要完善内部控制评价考核体系。通过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对机构内控运行情况、员工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衡量、评价,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严格奖惩,形成刚性约束。
㈣ 完善银行内控管理几条建议
银行内控管理的建设是银行发展的重头戏,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要求为指南,规范并加强银行内控管理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只有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为银行内控管理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并保证银行在内控系统建设上的审慎性、操作的独立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二是成立独立的内控评价部门。 目前,虽然国内许多银行已设立了银行内控管理制度,并没有独立出内控评价部门。可以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尽快对内控机制的有效发挥提供制度保障,使其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三是加强银行内审工作。 银行应配备足够的高素质内部审计人员。内审人员应有权获得商业银行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的实行进行全面的监控和评价。内审人员需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实行全行系统的垂直管理。 四是加强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 银行在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时应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制定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同时应注意该系统应涵盖银行所有业务,以提高银行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 五是发挥市场约束力量,推动银行内控管理建设。 通过市场纪律的约束,可以刺激银行储存雄厚的资本来防范潜在的风险损失,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
㈤ 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监控体系
众所周知,一个没有免疫系统、或免疫力偏低的生命体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而内部控制就是企业“生命体”的免疫系统。因此,欲使城市商业银行这一新生的特殊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就必须在大力拓展各项业务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推进其自身免疫系统──内部控制建设,以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一、城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
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指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以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为目标。为此,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必须保证在各级部门和各级人员中得到正确且充分地贯彻执行,以有效杜绝内部人员的违规操作、内部欺诈与犯罪行为。
1、城市商业银行的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金融改革的产物。它承担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重担。欲使城市商业银行这一新生的特殊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就必须在大力拓展业务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需要
商业银行特殊的经营对象—货币资金,特殊的经营方式—信用中介,决定了商业银行经营活动“高负债”的基本特征及其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既是城市商业银行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过程中安全稳健运行的可靠保证,更关系到保障存款人利益,保障市场体系正常有序地运行和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不论是对决策层的权力控制,组织设置中的权力制衡,还是操作层的岗位监督,都不是新课题。但巴林银行的倒闭、大和银行的被兼并,以及近年来,金融系统的假按揭、内外部勾结转移资金、员工监守自盗等案件屡有发生,一次又一次以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揭示了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巨大风险,如何建立规范、系统、可靠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有效地防范商业银行巨大的经营风险对城市商业银行则显得更为至关重要。
3、城市商业银行已初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城市商业银行在原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人员素质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高度较集中,内控体系基础薄弱,但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随着人员素质、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初步建立,防范风险的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的推动下,城市商业银行把加强内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1)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经营效益。按“统一计划、两级经营、比例管理、适时调节、归口调剂、综合平衡”的原则,建立资金、负债比例、债券业务、利率、存款、现金、票据贴现等方面管理规定。初步实现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
(2)实行审贷分离,完善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城市商业银行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加强了对信贷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健全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一是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并制定其工作规则,实行严格的审贷分离,采取集体评审的方法,避免人情贷款,降低决策风险;二是加强贷款审批权限管理,根据分支机构的资产风险状况、贷款种类,分别下达贷款的审批权限,促进信贷资金的优化配置;三是根据不同的贷款种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每笔贷款的发放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
(3)强化财务管理,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为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操作,防范会计风险,采取了“一级对外、二级经营”的财务管理体制。一级对外指城市商业银行的税收统一由总部进行缴纳;固定资产、租赁费、钞币运送费等固定费用统一由总部列支,集中管理;大宗物品统一由总部进行采购。二级经营指城市商业银行的各支机构独立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各支机构实行指标控制下的费用开支。
(4)提高审计地位,内部审计权威得到加强。一是坚持集中审计、下审一级的原则,保证审计活动能够独立公正地进行;二是完善审计组织体系,充实审计队伍;三是规范审计程序,扩大审计范围,完善审计手段。
㈥ 如何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人们越来越感到强化管理的重要,尤其是内版部控制已引起了权金融界的极大关注。近年来国际银行业的实践证明,正视日益增长的风险,改善和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已经成为银行生存发展的首要的、基础的条件。我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金融业是首批开放的行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为维护银行经营的安全,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金融风险,一套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对于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㈦ 如何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内控体系
商业银行该如何构筑符合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内控体系,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成效机制,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第一,要制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总体思路。一个完整的内控包括五项要素: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按照以上基本要素要求,设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具体内容,应按如下路径展开:即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控责任体系、内控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体系、内部控制工具体系、内部控制考评体系。在设计过程中,可以考虑按总行、分支行两个层次展开,并始终保证与巴塞尔协议和银监会的要求一致,力求体现绩效考核、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三者的一致性。
第二,细化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风险点。无论是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平台,还是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平台,都必须依赖岗位责任的设置来实施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控制。作用在于,提示管理者根据风险预警信号设计和实施风险拦截的对策。
建立并不断优化流程,目的就是在于建立一个有效控制风险的平台。按照这一思路,业务流程的建立应按照产品线来设计,并贯彻以下几个原则:即品种完全覆盖;内控操作完整独立;可计量并有预警功能。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运行体系基本上按照这一思路设计并运行,需要强化的是评价与预警功能。管理流程建立在业务流程之上。管理流程设计按照管理部门层面特征,按管理级次设计,并结合业务流程。
在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设计中,通过文字图表来明示风险点。内部控制的关键就在于管理行为覆盖全部风险点,从而控制风险。
第三,强化内部控制与责任体系。责任体系存在于一定的组织结构下,责任体系的设计必须服从于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体系。它是风险管理信息传递和全面风险管理具体内容的实现途径。
一是责任体系设计原则。主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平行作业原则、矩阵式报告制度原则、精简效率原则、相互牵制原则、协调配合原则、程式定位原则7条原则。
二是责任体系分层设计。根据管理级次,分分行和支行两个级次设置。与常规设置不同的是,分行层面的风险管理岗位设置,除了设置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之外,为了将全面风险管理思想贯彻于全部业务活动中,必须在所有业务职能部门设置风险管理岗位,明确负责对部门所负责业务的风险监测、记录、报告、考核等工作。各分支行的风险管理,主张仅设立风险管理部统一实行风险控制与管理,只有业务规模较大支行在各业务职能部门内设立专职风险经理。
三是风险管理职责必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的明确,主要通过岗位职责描述和授信授权书进行,授权范围内事项分别由风险管理岗和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则主要是制定规则和处理例外事项。风险管理的关键是,所有业务必须进行风险监控,绝对不能有游离于管理之外的业务;符合重要性要求的业务必须贯彻集体决策的原则,集体决策的规则必须科学有效。赵立成